⑴ 國家留學基金委 個人怎麼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的申請一般以所在大學名義上報,看你所上大學是否在此范圍。主要對象為博士,也有一部分碩士。如果你的大學不在基金委圈定的范圍,那你要以基金委名義出國留學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唯一可以彌補的,就是在國內爭取考上一所985大學,然後爭取留學基金在出國。以上所言,僅供參考。
⑵ 如何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申請人須按所申請獎學金項目的規定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http://apply.csc.e.cn)進行報名,並向各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託國家留學基金受理機構或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
受理機構或單位負責接受咨詢、受理、審核申請材料並統一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材料。
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及單位的申請。
⑶ 國家留學基金申請人條件有哪些
基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第七條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⑷ 如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
1:查閱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拔簡章,了解選派計劃、選派類別、基本申報條件和申請時間等相關信息 。
2:按留學身份、擬留學國別查詢可申報項目,了解具體選派辦法,確定擬申請留學項目及具體派出渠道 。
3:按擬申請項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請准備工作 。
4:經所在單位同意後,按所申請項目及渠道確定的申請時間登錄信息平台進行網上報名。
5:准備書面申請材料。
6: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211工程」建設高校人員的申請由所在學校主管部門負責受理;
在外留學人員的申請委託現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所在國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負責受理;
其他人員的申請由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
少量項目須直接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
⑸ 如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獎學金
申請人基本條件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2.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4.身心健康。5.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6.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7.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8.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查閱)。*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⑹ 要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到底要哪些條件
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優秀在校學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⑺ 要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到底要哪些條件啊
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申請條件
【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⑻ 如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 訪問學者
凡符合規定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申請者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由單位負責人簽發和蓋有單位公章的《單位推薦意見表》;兩份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專家、學者出具並署名的推薦信(固定樣式);工作簡歷;獲獎證書復印件;國外單位邀請信復印件(若無可不附);身份證,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體檢表原件;申請條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申請高級研究學者的人員應提交的有關材料等;《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
《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專家推薦信(2-1)》、《專家推薦信(2-2)》、《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等請從國家留學網下載(所有表格均為WORD格式),並按規定填寫。
申請者須向受理機構交驗申請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復印件五份)。提交材料時,須按規定交納報名費和評審費共計人民幣500元/人。
為方便申請人員,申請材料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委託有關國家出國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受理。受理機構接受咨詢、進行初審等事宜。各申請受理機構的地址、電話,請在國家留學網上查詢。除有關獎學金項目(即「非面上申請項目」)以外,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所有申請材料均需通過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提交。
⑼ 如果要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的話大概有什麼要求。
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cn查閱)。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