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風險很多:保費投資風險,將每年收繳保費進行比例配置到投資渠道中獲取利潤。
不可抗力風險,例如汶川地震等大型不可抗力造成被保標的超出精算出現概率,導致增加賠付問題。利率風險,金融風險領域的風險有些是適用於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決策層、管理層出現重大失誤造成的風險。騙保風險:投保人偽造被保險人事實,騙取保險公司賠付,例如帶病投保,偽造病歷理賠等。內部人員風險,內部人員違法操作風險。政策風險,國家、行業重大政策變動等等。
㈡ 保險行業有風險么
你的問題很簡單,你是在問保險行業內從業是否有風險,有,但是很小,主要是指個人能力不行的情況下才有風險。其他的沒什麼! 因為保險行業已經發展了400多年了,但這是英國,而中國只有20多年的時間發展保險業。全世界的國家幾乎都有保險公司,你覺得風險多大呢?至於中國排斥,不準確,應該說是不了解或者誤解,因為新事物的誕生是要經過一定階段的,並且期我國的保險市場不大健全,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問題,導致一些業務人員的胡作非為,才弄得群眾不認同。 至於風險你不必太在意,因為保險是國家當今以至今後都重點扶持的金融行業,而且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是不可以解散的。當然你可能是害怕以後的競爭之類的,根本不用擔心,加入世貿後中國的保險市場就必須向全世界打開,而現在很多的國外保險巨頭都爭先恐後的往中國進,外國人不掙錢是不可能來中國的,你想全世界現在都看好中國的保險市場,因為中國人多,那麼這個行業只有興盛才對,等公司多了,你的機會就多了,身價就高了,所以你不用過多的擔心。
㈢ 保險業當前面臨哪些風險
我國保險業的特點及面臨的特殊風險
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僅二十多年,尚處於不成熟階段,各類基礎性的制度正處於不斷改進完善的過程中,因而除了面臨上述風險之外,有必要結合我國保險業的法規建設、保險機構的業務流程管理和保險公司的特殊情況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的洗錢風險。
(一)保險業法規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法》的要求,已經開始相應地制訂框架性的反洗錢制度,指導分支機構逐步開展反洗錢工作,但是由於保險法規是以保險業最大誠信原則和保險利益原則作為控制風險的准則,即各保險公司主要從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角度出發,圍繞保險風險標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標的、理賠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風險,由相關部門控制業務風險。[2]而反洗錢風險的控制重點在於客戶身份識別和資金交易監測,以防止客戶身份和資金異常,這與保險公司控制業務風險有明顯不同,因此開展反洗錢內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險公司在業務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保險展業、業務承保和理賠等。由於我國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場發展的不健全,保險公司在一些業務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給洗錢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間。
1.保險展業階段。保險展業就是保險公司進行市場營銷的過程,即向客戶提供保險商品和服務。保險展業的方式包括直接展業、保險代理人展業和保險經紀人展業。我國還處於經濟轉型期,且年輕的保險市場在局部和個別地方由於信用和市場規則的缺失,在展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惡性競爭等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些新成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為搶占市場,克服其本身無品牌和實力的缺陷,主動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即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擴大保險責任)的手段拉攏客戶;面對這些分支機構的惡性行為,成立較久的保險公司為了保持業務規模以抑制過快的市場份額下降,以免影響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形象,同時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保費收入必成指標,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參與市場的惡性競爭,也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的手段,甚至有的業務人員為了拉攏客戶公開聲明可以幫助客戶洗錢,這種惡性競爭的環境導致保險公司在展業方面的管理較混亂,也極大地方便了洗錢分子將其「黑錢」放置到保險系統,完成洗錢過程的處置階段。[3]
2.業務承保和理賠階段。業務承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保險申請經審核同意接受的行為。理賠是保險業務流程的最後一個階段。保險公司應該在核保、合同變更和理賠環節對投保財產價值、投保財產風險狀況等信息,以及合同關系人之間的利益方面加以專業控制,進行嚴格的客戶身份識別。但是由於我國保險市場規則的缺失,一些保險中介機構為了拿到傭金和手續費,甚至指導那些達不到資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虛假資料以順利通過審查,這與反洗錢相關規定中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要求相差甚遠;理賠時,保險公司為了穩定自己的市場份額,對投保人提出的無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為洗錢分子「甩干」進入洗錢過程的「黑錢」創造了機會。
(三)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組織架構看,我國保險公司多數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總分支機構之間通過授權而開展經營活動,這種組織架構本來應該會強化高層管理人員對組織的控制能力,但由於公司治理結構和體制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內部現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還沒有形成規范明晰的責、權、利的體系和機制,更沒有預警機制和現代化的手段約束基層機構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內部上下級機構以及他們的負責人之間存在嚴重的博弈。[4]從治理結構來看,2006年1月,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為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指明了方向,但由於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資本、職業經理人、監管機構,又包括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和與保險公司治理機構建設相關的基礎設施等,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優化進程相對緩慢,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和關鍵人模式。[5]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並有效實施反洗錢內控體系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㈣ 目前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最大的風險是什麼
專業分析:目前國內對於經營壽險的保險公司,法律規定不允許直接宣布破產,可以被兼並
㈤ 保險公司一般只會承擔什麼風險
保險公司一般只會承擔什麼風險?
對於保險這個詞我想大家是非常熟悉的,保險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角色 ,我想大家對於保險的作用 是非常熟悉吧,保險就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
其實還有外部因素 ,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比如說天災或人禍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 ,這一個大地震給保險公司帶來了巨額的損失 ,這一種自然災害的風險,也是保險公司不願意去面對的,但是必須要去面對 。自然災害這種風險是不可避免的 ,保險公司對這種風險進行理賠可以以承擔相應的責任 ,你可以讓這些被保人看見保險公司的責任,然後下一次就會繼續購買相應的保險 。
㈥ 保險有什麼風險與不足
1.保險方案多是長期計劃,這既是保險的優點,也是保險的缺點。之所以說是優點,是因為長期的財務方案可以讓投保人在財務上有一個長遠的規劃、保障和自律行為。之所以說是缺點,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無法按事先所做的長期財務計劃實施,並且由於時過境遷的一些原因,一些人會無法實施原保單的儲蓄或投資計劃,這便意味著損失,甚至可能是不小的損失。這是購買保險的最大風險。許多人就是因為不理解這一點,因此抱怨保險公司詐騙,大罵保險代理員欺詐。而在這一點上,保險代理員一定要跟客戶講清楚,這樣才是比較規范的做法。遺憾的是,基於利益的關系,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員雖然通常會提及這一點,但卻並不會特別嚴肅地強調這一點。這就會使一些客戶似乎明白卻又沒有認真對待,從而付出一些代價。因此,投保人在考慮長期的保險儲蓄或投資計劃時,一定要考慮自己收入的長期穩定性及財務的自由程度。
此外,在程序管理上,成交一宗保單通常並不是簡單而高效的,這就導致了保單的短期成本高。保單成交後即屬長期簡單運作。所以,從長期來看,成交後的保單平均運作成本,經長期平均化分攤後,又是比較低的。正由於此,屬於儲蓄類或資金投資類的保單,若在短期內斷保,損失就比較大;時間越長,損失越小,並逐漸趨向獲利狀態。儲蓄保險若能夠滿期,一般有不低於銀行定期利率的回報。所以,投保人應當明白,要是長期的儲蓄保險的年回報率不及銀行的年利息率,除非保險公司讓投保人享受額外的保險好處,不然,就是保險公司管理不理想,或是保單產品設計不好,或是相關的資金運作出了特別的問題(這是任何保險公司都有可能發生的情況)。究竟這些情況出現的可能性有多高,則需依據具體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來判斷。2.越是生活貧困的人,越是需要生活的保障,越是需要保險,但卻越交不起保費。一般生活貧困的人因交不起保費而遠離保險,而保險代理員一般也不願把時間和精力花在這部分人身上。這種現象是許多人都心知肚明的。由此亦可見,在商品化的社會中,存在一種可能性,那就是使貧者相對貧困,除非有政府給予扶貧。
3.保險種類日益多樣化與細化。這既有利又有弊。有利的方面是,保險公司能為人們提供更多的選擇。不足之處是,即使這樣,投保人也很難能夠擁有完整的保障。因為一套完整的、足夠細化的保險保障,其保費不菲。而若過分強調買全各種保險,有時又顯得並不經濟。這時,就會有一些投保人既花錢買了保險,卻又可能未能如願擁有足夠而完整的保險保障,甚至可能出現最為遺憾的情況,那就是投保人在未買某項保險方面發生了意外。盡管如此,在這種情況下,也只好退而求其次,分主次建立一個較好、較完整的保險保障。在這里,大家還必須知道保險業的一個公開秘密,就是統計學中的「大數定理」,這個定理揭示了一個規律:在足夠多的樣本的情況下,某個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可靠性是可預測的,比如保險中的死亡概率、傷殘概率、某類疾病概率、住院概率等。在這當中,還有一個常被人們忽視的是,一個人在長期生活中發生變故或經濟變化的概率很高。這就意味著長期的保單計劃被中斷的可能性不低。若發生此種情況,通常投保人客戶會遭受損失,但保險公司卻不會遭受損失,反而會受益。這取決於保單的設計情況。由於保險公司的保險計劃是由精算師經嚴格測算而設計的,所以在一般不發生錯誤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總體上會處於只贏不輸的商業格局中。所以,當投保人要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個關鍵的「長期性」對自己的財務安排帶來的影響。也正是由於這個「長期性」,使不少投保人處於不利的地位。不過,現在由於商業保險競爭激烈等原因,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推出了相對較短繳費期的險種,這對於投保人來說是有利的。一般來說,一個保險方案的保費繳費期越短、方案越靈活,則對投保人而言就會越有利。
另外,儲蓄保險或投資保險的回報率是否能夠戰勝通貨膨脹率,這是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不是太容易,通常取決於國家政治、經濟和金融政策的穩定性。一般來講,儲蓄類保險的保值效果不是太好,資金投資類的保險在保值效果方面好些。
再有,如果一份保單所提供的保險價值極低,且儲蓄資金的回報率又低於銀行相應的定期儲蓄利息率,那麼,這個保險方案就沒有什麼價值,因為它並沒有補償投保人長期履行繳費的損失及可能發生保單斷保的風險。
㈦ 保險中的風險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意外,無法預料的損失
㈧ 保險業面臨的十大風險,具體為哪些風險
1、公司治理風險
2、產品風險
3、資金運用風險
4、償付能力不足風險
5、利差損風險
6、流動性風險
7、資產負債錯配風險
8、跨市場、跨區域、跨行業傳遞的風險
9、群體性事件風險
10、聲譽風險( 喵喵保)
㈨ 保險和風險有什麼不同
一.風險和保險的概念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一些難以預料的事故和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都具有不確定性,我們稱之為風險。
保險是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保險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起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投保人在保險人發生合同規定的損失時給予補償。
探其本質,保險是一種社會化安排,是面臨風險的人們通過保險人組織起來,從而使個人風險得以轉移、分散,由保險人組織保險基金,集中承擔。當被保險人發生損失,則可以從保險基金中獲得補償。即「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可見,保險本質是一種互助行為。
從經濟學角度看,保險是對客觀存在的未來風險進行轉移,不不決定性損失轉變為確定性成本(保費),是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可保風險與不可保風險
可保風險僅限於純風險。所謂純風險,是指只有損失可能而無獲利機會的不確定性。但並非所有的純風險都是可保風險。純風險成為可保風險必須滿足下列條件:1、損失程度較高。一旦發生,就會給人們造成極大的經濟困難。對此類風險事件,保險便成為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2、損失發生的概率較小。3、損失具有確定的概率分布。4、存在大量具有風險的保險標的。從而
保證風險發生次數及損失值以較高的概率集中在一個較小的波動幅度內。5、損失的發生必須是意外的。6、損失是可以確定和測量的。即損失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都可被確定以及損失金額可以測定。7、損失不能同時發生。
三、保險與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指面臨風險者進行風險識別、風險估測、風險評價、風險控制,以減少風險負面影響的決策及行動過程。風險管理一條總的原則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保障。
對純風險的處理有迴避風險,預測風險、自留風險和轉移風險四種方法。
1、迴避風險
迴避風險是指主動避免開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適用於對付那些損失發生概率高且損失程度大的風險。其局限性表現在,並非所有的風險都可以迴避或應該進行迴避。
2、預防風險
預防風險是指採取預防措施,以減少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及損失程度。預防風險涉及到一個現師成本與潛在損失比較的問題。
3、自留風險
自留風險即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動承擔風險。在做出理性選擇時,自留風險一般適用與對付發生概率小,且損失程度低的風險。
4、轉移風險
轉移風險是指通過某種安排,把自己面臨的風險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另一方。通過轉移風險而得到保障,是應用保障,是應用范圍最廣、最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保險就是轉移風險的風險管理手段之一。
㈩ 保險業有哪些風險
替你總結了保險公司的伎倆:
通過各種途徑到處搜集你的聯系方式,挨個給你打電話,或者直接發簡訊通知;
話術一:我們看到你的簡歷,給你一個高薪工作,請穿正裝前來xx地方找xx經理。。
去了就知道,要你去賣保險。無底薪無社保無保障有業務要求。。
話術二:XX周年慶,XX節日大禮包,XX分享會,XX主題活動,名目多花樣雜天天翻新。。
去了就知道,要你去買保險。只要你不反對就替你主動扣保費,投保容易退保難。。
話術三:與銀行郵局合作,存款送保險,利息高有保障,再不買就沒有了
實際上呢,把你的存款變成保單,過了猶豫期如果你反悔,提前支取會損失本金。
——千萬千萬不要把聯系方式到處貼,再把個人信息詳細資料送給保險公司,省得被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