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資產配置中保險的比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資產配置的主要類型有:
1.買入並持有策略。
買人並持有策略是指在確定恰當的資產配置比例,構造了某個投資組合後,在諸如3—5年的適當持有期間內不改變資產配置狀態,保持這種組合。買人並持有策略是消極型長期再平衡方式,適用於有長期計劃水平並滿足於戰略性資產配置的投資者。
買人並持有策略適用於資本市場環境和投資者的偏好變化不大,或者改變資產配置狀態的成本大於收益時的狀態。
2.恆定混合策略。
恆定混合策略是指保持投資組合中各類資產的固定比例。恆定混合策略是假定資產的收益情況和投資者偏好沒有大的改變,因而最優投資組合的配置比例不變。恆定混合策略適用於風險承受能力較穩定的投資者。
如果股票市場價格處於震盪、波動狀態之中,恆定混合策略就可能優於買人並持有策略。
3.投資組合保險策略。
投資組合保險策略是在將一部分資金投資於無風險資產從而保證資產組合的最低價值的前提下,將其餘資金投資於風險資產並隨著市場的變動調整風險資產和無風險資產的比例,同時不放棄資產升值潛力的一種動態調整策略。當投資組合價值因風險資產收益率的提高而上升時,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也隨之提高;反之則下降。因此,當風險資產收益率上升時,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隨之上升,如果風險資產收益繼續上升,投資組合保險策略將取得優於買人並持有策略的結果;而如果收益轉而下降,則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結果將因為風險資產比例的提高而受到更大的影響,從而劣於買人並持有策略的結果。
4.動態資產配置策略。
動態資產配置策略,是指動態地根據市場情況在不同類型的資產之間配置資金.當股市上升時,將更大比例的資金投向股票;超過某一高點、資金應全部投向股票,從股市的任何進一步上升中充分地獲利.相反、當股市下跌時,要及時削減投資於股票的資金比例,換成生息存款或可能的債券、形成投資組合的墊底價值,防止進一步的損失.股市達到某一低點、資金應全部轉向存款,確保股市再跌情況下組合價值不再下降、如此便建立了基金的保底水平.投資組合持有部分現金和部分股票,組合對市場波動的反應就會溫和一些。
資產配置是指因應投資者個別的情況和投資目標,把投資分配在不同種類的資產上,如:股票、債券、房地產及現金等,在獲取理想回報之餘,把風險減至最低。
總括而言,資產配置為一理財概念,投資者根據其投資計劃的時限及可承受的風險,來配置資產組合。資產配置可以應用於任何擁有兩只以上股票的投資組合內,唯較常用於資產類別的層面。不同類別的資產在市場上的運作也有所不同,所以其回報和所涉及的風險亦各有不同。
㈡ 問下,怎麼理解保險中的風險麻煩詳細點解釋哈!
風險的含義:是損失的不確定性。 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可能存在損失;二是這種損失是不確定的。
目前,學術界對風險的內涵還沒有統一的定義,但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代表性觀點:一、風險是事件未來可能結果發生的不確定性;二、風險是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三、風險是指可能發生損失的損害程度的大小;四、風險是指損失的大小和發生的可能性;五、風險是由風險構成要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六、利用對波動的標准統計測方法定義風險;七、利用不確定性的隨機性特徵來定義風險
當然對保險風險的理解不止這些,更詳細的部分,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參考鏈接,里頭還是挺詳細的。
㈢ 保險的定義是什麼
(一)廣義保險
無論何種形式的保險,就其自然屬性而言,都可以將其概括為:保險是集合具有同類風險的眾多單位和個人,以合理計算風險分擔金的形式,向少數因該風險事故發生而受到經濟損失的成員提供保險經濟保障的一種行為。
(二)狹義保險
通常,我們所說的保險是狹義的保險,即商業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明確指出: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保險是以合同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是最古老的風險管理方法之一。保險合約中,被保險人支付一個固定金額(保費)給保險人,前者獲得保證:在指定時期內,後者對特定事件或事件組造成的任何損失給予一定補償。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本質上講,保險體現的是一種經濟關系,表現在:
(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
(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從經濟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由此可見,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一。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這三大功能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諸多層面之後產生的一項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經濟補償功能和資金融通功能實現以後才能發揮作用。
㈣ 工傷保險繳費比例依據什麼來確定所謂的第一類、二類、三類風險行業怎麼確定
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根據不同行業的風險程度實行差別費率,具體分類及繳納費率情況如下:
1、一類:冶煉、採掘、化學原料及化學品、裝卸搬運業、生產、儲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等;按1.5%繳納。
2、二類:航空、鐵路、電力、水上運輸、汽車運輸業、建築安裝業、軋制、壓延加工等;按1.2%繳納。
3、三類:機械設備、儀器儀表製造業、建材加工業、橡膠塑料製品業、木材加工業、化學纖維製造業,玻璃搪瓷器皿製造業、船舶修造業、自來水生產業、倉儲業、地質勘察等;按1.0%繳納。
4、四類:一般機械加工業、造紙及紙製品加工業、農林牧漁業、電子、儀器儀表操作修理業、印刷業、醫葯、日用化工製造業、加劇製造業、糧食及其副產品加工業等;按0.8%繳納。
5、五類:文教體育用品製造業、紡織業、皮革製品業、餐飲業、郵電業、水利管理也、科學、氣象、測繪、工程設計業等;按0.5%繳納。
6、六類:商業、貿易、金融、保險、文化、教育、服務等;按0.3%繳納。
我覺得鋼結構公司應該屬於建材加工業,可列為三類;而建築公司就應列為二類。具體要向當地社保部門申請。以上信息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㈤ 保險學中的風險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風險:在實現其目標的經營活動中,會遇到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這些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影響程度是無法事先預知的,這些事件將對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從而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程度。這種在一定環境下和一定限期內客觀存在的、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就是風險。簡單來說,所謂風險就是指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和一定的環境條件下,人們所期望的目標與實際結果之間的差異程度。
㈥ 商業風險被保險人自負比例是多少
信用保險一般規定被保險人應自負一定比例的損失,比如商業風險大約在 5%-15%之間。
商業風險是指由於交易雙方中的某一方,或與之關聯的某一方的原因導致的風險:比如款式過時,價格過高,質量投訴,商業機密泄露都屬於商業風險。
㈦ 保險中風險怎麼分類
可保風險和不可保風險
保險公司承保的只是可保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