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咨詢保險不經過本人同意,公司聲稱國家條例必須強制投保,並且保險金由個人承擔
那沒人去買保險呀,買好保險的錢不經過本人同意就把錢投保險啊,不是沒有王法了,可以去投訴那些強制投保險的人 啊,看保險公司給個什麽樣的答復啊,還強行要老百姓去買保險啊 ,這種行為可此啊,以後去買保險就去人壽保險公司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呀,那些歲數大的千萬要注意那些來騙你們去買保險啊,不要著他們的道呀,老人在家很容易的就被騙了啊,你以後叫他們那老人家小心騙子上門來騙也太膽大萬為啊。
⑵ 在職工作人員,養老金由個人全部承擔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三、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⑶ 企業工人養老保險金讓個人全額負擔合理嗎
不僅不合理,而且還不合法。
用人單位依法參加養老保險,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必須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全部由職工承擔,是違法行為。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保規范是大勢所趨,各位企業家對於即將來臨的社保新政,應坦然面對、從容應對,更多的從企業戰略發展考慮,從自身內部實際需求入手,更多的考慮改變人員結構、薪酬結構、用工模式、人員自由化、人員機械化等。
(3)且保險均由個人承擔擴展閱讀
關於社保的繳納
社保的繳納不是願意不願意的問題,而是企業的必須的一項義務,雖然員工有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⑷ 社會保險金,有那幾個是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的
社會保險金包含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個人和企業的承擔比例如下: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
(4)且保險均由個人承擔擴展閱讀:
"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1、養老保險:單位:22%、個人8%;
2、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3、生育保險:全由單位負擔(0.5%);
4、工傷保險:全由單位負擔(0.5%);
5、醫療保險:單位:12%、個人2%;
6、公積金: 單位:7%、個人7%。
對職工而言公積金就是「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⑸ 失業保險金是由用人單位支付嗎
失業保險的保險金是由由勞動保障部門支付的,是從失業保險基金里進行支付的,但是不是一失業就給失業保險金的,需要滿足一定條件並進行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5)且保險均由個人承擔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⑹ 失業保險金是由公司和個人一起承擔
⑺ 個人養老保險在繳費期間 繳費人意外死亡且所交的保險金全部由個人承擔 已交15年
只退個人賬戶部分。另外根據各地政策不同,有一些喪葬費和撫恤金。
⑻ 個人養老保險金 個人全部承擔 要繳多少錢
養老金的演算法很復雜,因為國家每年都會把繳費基數變一次,舉例來說好了:如果你現在30歲,你現在的繳費基數是3000元,而退休年齡如果是55歲的話,那你必須在你40歲以前就開始交養老保險了,而如果你現在從30歲就開始交,交到55歲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養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後你交的 3000塊的繳費基數已經變成了6000塊(我說的是如果),那你55歲的時候首先每個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塊的基本養老金,這是國家給你的,此外你的個人帳戶上的錢在25年裡也積攢了不少,把繳費基數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麼你這25年裡個人帳戶上應該有4500×8%(你繳納的養老保險的個人比例)×25年×12個月=108000元錢,那麼除了之前的1200塊以外你每個月還能拿到108000÷ 120=900塊,這樣你55歲開始每個月起碼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養老金,當然每年國家的基數還在往上漲,這樣每年除了你自己的 900塊,你退休以後每個月都會拿到比1200塊更多的錢,那你的養老金當然也會越來越多的
所以說交養老保險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後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國家每年調整基數以後你拿的錢也會越來越多,現在交1000十年之後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
這里要介紹一個變態的政策,就是不管你在哪裡交社保費,等你退休的時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戶口所在地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這么來看,在基數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數低的地方享受養老金的人那就虧大了, 為什麼這么說呢?我來舉個例子,如果你年輕的時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後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戶口在黑龍江,那你必須回黑龍江享受養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數是3000(我說的是如果),而當你退休的時候黑龍江的繳費基數才1000(我說的是如果),那麼你退休的時候只能享受 1000的待遇!這是很虧的!一句話,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時候回窮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輩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 塊可能只能享受1000塊!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沒辦法,國家就是這個政策,所以請所有目前戶口在西部等基數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數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同學注意了,你要麼就在西部交社保,要麼就在退休之前把戶口遷到北京或上海,否則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筆巨虧本的買賣
那也許你會說,如果我的戶口在南京,那我在黑龍江交20年不就好了嘛,在基數低的地方交錢,退休的時候回基數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錯!你以為南京市勞動局會隨隨便便就讓你享受么?!一般這種情況下南京會找個理由直接拒絕你轉入!到時候你就聰明反被聰明誤了:在黑龍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過有些地方對這樣的情況有了一些緩和的規定,比如南京允許你在退休前5年從基數低的地方轉回南京,再在南京繼續交5年南京的高基數,之後它才允許你回南京享受養老金.這個政策各個地方估計都不一樣,今後打算轉的同學最好現在就去你當地的勞動局把這個問題搞清楚,免得退休時候發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⑼ 工資含社會保險金個人承擔部分, 還需要自己去加金嗎
社保只能交一份。但現在,好像社保可以遷離,具體程序,需要去社保局咨詢。
⑽ 單位職工不發工資,且保險均由個人承擔,如何做帳務處理
沒有明白你的意思,沒辦法給你明確的回復,為什麼不發工資?什麼保險?是公司沒有錢發工資嗎?那可以掛在應付工資那裡呀,只不過沒有現金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