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p2p理財風險案例有哪些
1.借款人的還款風險
2.發生違約時的擔保及兌付交割
3.出借人資金流動性的風險
4.信用風險
5.政策風險
6.不可抗風險
⑵ 買銀行理財產品到目前為止有沒有本金血本無歸的案例
1、有;去年11月底,幾十名投資者突然發現,他們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購買的一種理財產品,到期後竟然血本無歸,涉案金額上億元。目前這一事件取得了重要進展,客戶已經拿回了全部本金
⑶ 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有哪些
做理財看三點:收益、安全和流動。從這三點來看,相比其他理財渠道,銀行理財都不太好。
銀行理財大多為代銷基金、證券、信託、保險、二級市場等金融機構的產品和衍生品,本身這些產品和衍生品的收益就不高,銀行還對投資人收取託管費、銷售費(即代銷費)和管理費(超出預期部分歸銀行所有),以致給投資人的剩下的收益就沒有多少了,一般只有6%左右,無法抵禦通貨膨脹。
從安全性來看,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比較安全,一般從R1到R4的風險級別理財產品都可以保證本金,不過銀監會還是規定除存款外理財業務都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因為只要投資就是有風險的,銀行有責任向消費者揭示任何潛在的風險。有少數較小的商業銀行,比如城商行會在風險揭示中說可以保證本金和收益,以吸引投資人,這是違反規定的。但是有一點你得清楚,銀行理財在風險揭示書中會寫,風險由投資人自己承擔。
流動性有目共睹,銀行理財中途不能贖回,而且需要募集期、贖回期之類的清算期,這些時期不給投資人收益,銀行白用你的錢。我有個同事做銀行理財,協議書上寫T+1贖回,結果等了一個星期才把錢打回來。
⑷ 理財產品有什麼風險
一般情況下,目前基本上產品都是有風險的,除非合同文本協議上註明是保本產品,沒有註明的都是有本金損失的風險,具體風險程度要視產品的投資標的范圍,投資需謹慎。
購買理財產品前,建議您閱讀合同,留意投資標的范圍,風險介紹等。
⑸ 老人買銀行理財虧18萬被判賠償,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財產權益糾紛,如老年人財產權保護、老年人委託理財,也有涉及人身權益的保護,如對老年人的贍養等問題。
但是,在二審判決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卻判決銀行賠償王某7萬元。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涉《資產管理合同》及《風險揭示書》等均系銀行依循的規范性文件或自身制定的格式合同,不足以作為雙方就案涉金融產品相關情況充分溝通的憑證。銀行對王某作出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為平衡型,但案涉金融產品合同中顯示的風險等級並非均為低風險,該行違反提示說明義務,未證實購買該產品與王某情況及自身意願達到充分適當匹配的程度;未能證明其已經對金融消費者的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了當面測試並向其如實告知、詳盡說明金融產品內容和主要風險因素等,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同時,王某有投資理財經驗,應當知曉簽字確認行為效力;本案投資虧損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場的正常波動,並非該行的代理行為導致,王某亦應對投資損失承擔一定的責任。故判決銀行賠償王某7萬元。最高院認為,明確規則尺度,保護老年人金融消費安全,本案是《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發布後首批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案件之一,首案效應突出。銀行應就投資者的年齡、投資經驗、專業能力進行審查並考慮老年消費者情況等,對老年投資者應給予特別提示,結合民商事法律、《會議紀要》精神和社會發展實際提出了金融機構提示說明義務和金融消費者注意義務等判斷標准。本案對如何為老年人提供更加合法、安全的投資理財消費環境,具有積極意義。
⑹ 第三方理財的理財案例
買房買車、子女教育、醫療開支、養老金籌劃以至於困擾不少人的炒股還是炒房的兩難選擇……我們有各種各樣的需求和問題,自己尋找不到最佳答案時,不妨看看專家如何為我們指點迷津。
有個剛做爸爸的客戶找到張旭,希望她幫忙規劃一下孩子未來的教育費用。張旭先幫客戶做了這樣一個測算:按照北京市的平均支出,養育一個孩子從出生到大學畢業應該在40萬~50萬元左右;單獨的大學費用也要至少准備10萬元,才能供孩子完成學業,假設以每年3%的通貨膨脹率計算,18年後必須准備170243元。對於這筆必需儲備,張旭建議客戶先通過少兒教育金保險來解決基礎教育基金,儲蓄15年,摺合每月600元,就可完成。用教育保險作基礎教育金的優勢是,如果家長在為孩子儲備教育金的過程中不幸發生風險,孩子未來的教育依然不會受到影響,因為每年的儲蓄將由保險公司墊交,可以說給了孩子確定的未來。
而客戶對孩子的期望很高,希望能給孩子創造出國深造的機會或者選修藝術、導演等花費較高的專業,因此,張旭認為僅有基礎教育金是不夠的,還需准備品質教育金,這部分的需求要盡量能在風險適度的情況下穩健增值。考慮到客戶家庭建立時間較短,沒有太多積蓄,所以她建議客戶每月拿出500元來定投基金和投保投資型保險。 除了目標明確的需求,還有很多左右為難的問題,比如理財工具的取捨問題,困擾著我們。
劉海媛的一位客戶遇到了在房產投資和其他財務目標間取捨的問題。客戶家庭年收入22.1萬元,有10萬元活期存款,年日常支出4.8萬元,房貸支出約5萬元。家庭主要資產為兩套房產:價值50萬元的自住房(房貸余額10萬元),和一價值90萬元的投資房(房貸余額40萬元),每月租金2500元。客戶的財務目標是10年後為女兒積累40萬元教育金,20年後為自己存滿200萬元退休金。劉海媛分析客戶家庭情況後發現,客戶家庭沒有任何保險,而且較高的房貸額度導致客戶還款壓力偏大。
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投資成本高及流動性差的房產已不適合普通百姓。因此她建議客戶每年拿出收入的10%購買人壽、醫療保險,並調整房產投資:以50萬元賣出自住房,拿出40萬元還貸。這樣做雖然要減少租金收入,但每月還款額會降低很多,家庭每月現金流和結余狀況更好。而結余的20萬元,拿出5萬元做備用金後,可按照存款30%、債券15%、基金30%、股票25%的比例投資,預期年收益率8%。而且還能在不影響家庭現金流的情況下,每年追加一定的資金到各投資品種中,較輕松地完成財務目標。
要注意,理財顧問所給出的建議應該是在了解我們的家庭資產情況、風險偏好情況的前提下做出的,要有可行性。比如在張旭的案例里,客戶家庭現有積蓄不多,就不能推薦客戶去投資門檻比較高的理財產品,而應該小筆、多期投入。
案例3
2010年10月,余先生經營著一家工程公司,因為公司應收的工程款無法如期到賬,急需資金200萬墊還銀行貸款。
五色土立即對借款人進行盡職調查,余先生的兩套住房,總價值評定為1000萬,銀行的抵押貸款分別為300萬和200萬。盡職調查後,於先生的該筆貸款評定為AAA級,隨後五色土聯絡到投資人王先生,王先生非常樂意投資這筆AAA級貸款。
五色土安排借貸雙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了抵押登記,合同約定:「期限一年,年息15%,按季還息,到期還本」。兩套房產第二次抵押登記在王先生名下(銀行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王先生為第二順位抵押權人)。
2011年4月,余先生提前半年歸還了全部本息,王先生半年收回了15萬的利息,隨後王先生又將215萬資金借給了新借款人。
一面是有閑錢的放貸人,苦於尋不到投資渠道,一面是迫切需要資金的借款人,又無法解決一時之需,兩者之間似乎有一條無形的鴻溝,由於沒有一個聯接的橋梁終難成「眷屬」。五色土向市民提供了一種新的融資理財途徑。
⑺ 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靠譜嗎
這個東西的話靠不靠譜怎麼說呢?只能說它是正規的渠道合法的啊經營者,但是能不能賺錢,那這個就不好說了是吧,所以說你最好是啊,認真的去看一下,這個基本上都是不怎麼賺錢的,但是它肯定是合法的是正規的是靠譜的,所以說你買這個東西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哦,不要到時候想賺點錢,到時候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