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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既可以規避風險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風險

發布時間:2021-11-24 04:07:18

❶ 為什麼大多數企業都交商業保險

社保是要隨著被保險人的轉移而轉移的。比如說你在A公司辦理了社保,但是你半年不到就辭職去了B公司。但是你的保險其實還是在一定期限還是有效的,這樣一來A公司不就虧了,你不是A公司的員工,還享受著A公司給你的待遇。


商業保險就不一樣啦。公司給自己的員工買的保險,只有該員工在職時才享受,一辭職、離職、退休那就不享受啦。這樣才會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失的同時又保障了員工的福利。


說到商業保險可不可靠這一點,很多人都覺得保險公司都是騙人的,其實是很多人自己沒弄懂保險是什麼,或者說自己根本不懂得保了什麼,比如說我給上衣買了保險但是褲子破了就拿到保險去索賠,保險公司一看資料你沒買褲子的保險我憑什麼賠,所以說買保險一定要事先認真的了解自己享受的利益和義務。這樣才能充分了了解保險。

拓展資料:

1.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

2.商業保險所反映的保險關系是通過保險合同體現的。

3.商業保險的對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具體標的有人的生命和身體、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責任、信用等。

4.商業保險的經營要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要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以保障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二、種類

保險分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

(一)、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包含機動車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船舶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意外傷害險、農業保險、工程保險、信用保險等。

(二)、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

1.根據投保人的數量分類,可分為個人健康險和團體健康險。

2.根據投保時間的長短,可以分為短期健康險和長期健康險。投保時間長短還與投保人的數量結合構成團體短期險和團體長期險,同樣與個人結合可構成個人短期險和個人長期險等。

3.按照保險責任分類

a)疾病保險是指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患有保險條款中列明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定額補償。

b)醫療保險也稱為醫療費用保險,指對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服務時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償的保險。

c)失能保險也稱為收入損失保險、收入保障保險,指因被保險人喪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財產等受到損失的一種保險。

4.根據損失種類分類,可分為醫療費用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

5.根據給付方式不同分類

a)費用型保險:保險人以被保險人在醫療診治過程中發生的合理醫療費用為依據,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補償其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

b)津貼型保險(定額給付型保險):津貼型保險是指不考慮被保險人的實際費用支出,以保險合同約定的標准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c)提供服務型產品:在此類產品的提供過程中,保險人直接參與醫療服務體系的管理。保險人根據一定標准來挑選醫療服務提供者(醫院、診所、醫生),並將挑選出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組織起來,為被保險人提供醫療服務。並有嚴格正式的操作規則以保證服務質量,經常復查醫療服務的使用狀況,被保險人按規定程序找指定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治病時可享受經濟上的優惠。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既有聯系:

從功能上看,兩者都是社會風險化解機制。

社會保險是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主體,商業保險可以作為對社會保險的補充,是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社會保險的產生晚於商業保險,它所使用的術語和計算、預測方法很多與商業保險有關。

網路 商業保險

❷ 買保險需要注意什麼

買保險需要注意的有:首先一定不要輕易購買保險,投保人在購買之前,務必要仔細了解保險公司的情況,風險負擔能力等等,一定要做到貨比三家;購買保險需要根據個人的情況,妥善的選擇適合個人的保險;投保人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讀懂各項條款;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需要經過被保險人的同意,保險合同必須要由投保人親筆簽名才行;索要保單的時候要核對好內容信息;填寫保單的時候需要如實告知所有的已知信息的;投保人還需要注意看好合同的生效時間的。下面介紹一下中國的十大保險公司,排名不分先後。

中國保險公司

1、中國人壽: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是我國最大的人壽保險公司,它的總部位於北京市,是一家世界500強的企業,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經過許多年的發展,公司的業務已經涉及壽險、養老險、健康險以及財產險等多個領域。2019年,中國人壽原保險的保費收入高達43060677.17萬元。

2、平安人壽。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是我國目前的第二大的壽險公司,也是一家世界500強的企業,中國平安的總部位於深圳,經過多年發展,中國平安已經形成了保險、銀行、投資金融業務融為一體的金融服務集團。

3、太平洋人壽。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的總部位於上海,保險公司提供了包括人身險以及財產險在內的投資理財和資產的管理服務。

4、中國人保。中國人保公司是屬於中央金融企業的,是一家綜合性的保險公司,公司的經營范圍涉及人壽保險、財產保險以及健康保險等領域。

5、安邦人壽。安邦人壽公司是於2010年成立的全國性的壽險公司,安邦人壽的主要經營范圍涉及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等領域,2019年安邦人壽原保險的保費收入高達11419731.88萬元。

6、新華保險。新華保險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壽險企業,於1996年9月成立,公司的產品涵蓋了傳統保障產品以及新型人身保險產品。2019年新華保險原保險的保費收入是11255979.54萬元。

7、泰康人壽。泰康人壽公司是一家全國性的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於1996年8月22日成立,公司的產品主要包括人壽保險、健康險和意外險,2019年泰康人壽原保險的保費收入是8984073.97萬元。

8、生命人壽。生命人壽公司是一家全國性的壽險公司,保險公司產品涉及醫療險、養老險、重大疾病險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等領域,2019年生命人壽原保險的保費收入為10217741.56萬元。

9、太平人壽。中國太平人壽公司成立於1929年,公司經營范圍涉及壽險、財產險以及互聯網保險等領域,2019年太平人壽原保險的保費收入達9436417.9萬元。

10、陽光保險。陽光保險公司成立於2005年7月,公司主要經營范圍包含了健康保險、人壽保險以及意外傷害險等領域。

❸ 企業資產與個人資產如何隔離

財富是用風險衡量的,資產有沒有風險?有多少風險?能不能安全地隔離風險、消化風險和轉移風險?這些才是最關鍵的 於永超 北京未名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近年來我們身邊屢屢發生的億萬富翁「跑路」、判刑、自殺、破產的案例比比皆是。我們的研究發現,盡管富人階層在不斷壯大,私人資產在不斷增長,但是,多數人對自己的資產沒有明確的概念,不知道、也從未考慮過自己的資產是否存在風險以及存在多大的風險,更不用說採取手段去規避和防範風險。而風險一旦發生,則往往損失慘重,甚至傾家盪產,畢生心血付諸東流。 一個真實的案例告訴我們: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未必是你真正擁有的財富。Z先生是較早積累財富並移民海外的少數人之一。2008年奧運會前,他看好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委託「摯友」在北京和廣州置業十餘套別墅,款項均按「摯友」安排通過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渠道匯入國內。Z先生取得了產權證並置於國外家中,從此認為高枕無憂。奧運會後Z先生回國准備將房產出手獲利,結果發現十餘套別墅均已被法院拍賣,登記於「摯友」及他人名下。不僅如此,法院還下達限制令,限制Z先生離境,理由是Z先生還欠「摯友」600萬款項未還。原來,「摯友」利用Z先生不在國內的機會向法院提起欺詐訴訟,稱其為Z先生買房墊付房款幾千萬,Z先生不予償還。最後,法院通過缺席審判,判令Z先生償還房款,並將十餘套別墅低價拍賣。Z先生依法持有的不動產從此化為烏有! 這個案例說明,資產僅僅是個數字,資產本身並不等於財富。真正的財富是擠掉了「風險水份」的資產。可以說,財富是用風險衡量的,而不是用貨幣計算的。關鍵不在於創造和積累了多少資產,而在於資產有沒有風險?有多少風險?能不能安全地隔離風險、消化風險和轉移風險? 私人資產的三種風險 那麼,私人資產到底有哪些風險呢?不同的角度能挖掘出不同的風險。單單從私人資產的權屬角度分析,可以分為「公私不分」、「夫妻不分」、「代際不分」三類風險。 其一,資產公私不分的風險。這里所說的「公私不分」是指企業資產與私人資產不分。中國許多高凈值人群的資產是以企業的形式存在的。他們在創業之初往往把全部的家當都投入到企業當中。為了企業的發展壯大,也很少從企業利潤中分紅。這樣,屬於私人所有的巨額資產就都放在企業中,甚至很難嚴格區分企業資產與私人資產的界限。然而,一旦企業發生危機,這部分應當屬於私人的資產由於未被依法隔離出來,仍然屬於公司資產,將無條件地用於承擔所有企業的債務和風險。於是,許多企業家跑路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二,資產夫妻不分的風險。國人夫妻關系的寫意和婉約,使得大家羞於談及夫妻財產的分割和所屬。以至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三》」)的頒布引發了以「丈母娘」為主導的口水戰,甚至有人感慨「婚姻是一次重要的財務決定」。確實,對於擁有巨額產業的家庭而言,夫妻資產不分將會直接影響私人資產的安全。比如,盡管公司都屬於有限責任,但根據法律規定仍可以「揭開公司的面紗」,由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這樣一來,作為夫妻的另一方將為此共同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婚姻的破滅更是以巨額財產損失為重要的顯性結果。 其三,資產代際不分的風險。家族企業的特點就是「肉爛在鍋里」,子承父業也沒有明確到底「承」的是股權還是資產。於是,一家子人都自然地認為老子的一切都是兒子的。沒有資產分割、沒有遺囑,沒有代際傳承的安排,一旦企業或者個人發生危機,將直接殃及家族產業安全和繼承人資產安全。尤其是如果子女及其婚姻關系未處理好,億萬資產最終有可能成為別人的財富。 有效規避資產風險 資產風險管理是私人財富管理的基礎。沒有有效的策略和手段使既有資產處於一個安全可控、自由支配的狀態,也就談不上財富的進一步積累與傳承,更不會有財富的健康和自由。如何讓自己的資產安全並順利傳承永續,這是所有私人資產所有者最為關注的問題。 咨詢理財顧問、找專業人士為投資把關,這種投資理財中的風險規避手段,都是資產管理當中必不可少的。但我們這里強調的是創造資產、持有資產、移轉資產以及傳承資產這一系列過程中資產治理的風險。只有系統地規避、隔離、防範、消滅、轉化了風險,你的資產才是安全的、健康的、自由的。 防範風險的方法是靈活多樣的。比如,可以定期從公司分紅,將個人資產與公司資產相分離;可以約定夫妻資產權屬,就家庭重要資產進行策略性、保護性分割和隔離,這樣,即便一方個人資產受到威脅,至少另一方的資產還是安全的;可以通過代際傳承將資產延續給子孫後代;更可以通過保險、信託等金融手段進行資產風險的隔離處置。比如,就人身保險而言,其對於保全、隔離私人資產風險有著特殊的作用。根據保險的基本原理和《保險法》的規定,人身保險的保險金具有不被查封凍結、不被罰沒、不納入破產債權、不得強制還債的特點,它不屬於遺產,作為婚內財產不被分割,永遠屬於不存在爭議的私人資產。因此,運用人身保險建立私人資產的防火牆,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安全選擇。 盡管隔離和防範資產風險的方法多種多樣,但由於私人資產的形式、結構、狀態及運作方式不同,風險也紛繁復雜;此外,私人資產風險有很強的隱蔽性和潛伏性,一旦發生往往救濟不力、捉襟見肘。尤為嚴重的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調整,可能帶來許多不可控的風險,這正是高凈值人群最為擔心的。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婚姻法解釋三》關於婚內房產贈與、婚後財產增值、夫妻債務、親子鑒定等問題的規定,就給私人資產處置帶來了不小的沖擊,這一方面保護了部分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給部分人的私人資產帶來了巨大的潛在風險。 如何規避如此紛繁復雜的資產風險呢?我們認為,單靠資產持有人個人的守護是不夠的。有必要為高凈值人群建立一套從資產積累、增長、持有、移轉及傳承的全程風險防控體系,提供一套個性化的資產風險管理系統方案,通過定期對資產進行全面體檢,對資產積累、資產持有、資產運轉及資產傳承過程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梳理、識別、分析和評估,然後有針對性地採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對資產風險進行規避、隔離、消滅、轉移甚至轉化,才能使高凈值人群對自己的資產安心積累、健康增長、踏實持有、安全移轉、順利傳承,最後達到財富自由的至高境界。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❹ 保險的作用

一、保險必須有風險存在。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對付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無風險則無保險。
二、保險必須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補償。所謂經濟補償是指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賠償實物,而是進行貨幣補償。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在經濟上能計算價值的。在人身保險中,人身本身是無法計算價值的,但人的勞動可以創造價值,人的死亡和傷殘,會導致勞動力的喪失,從而使個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減少而開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險是用經濟補償或給付的辦法來彌補這種經濟上增加的負擔,並非保證人們恢復已失去的勞動力或生命。
三、保險必須有互助共濟關系。保險制度是採取將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的辦法,減少遭災單位的損失。通過保險,投保人共同交納保險費,建立保險補償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險的分擔金必須合理。保險的補償基金是由參加保險的人分擔的,為使各人負擔公平合理,就必須科學地計算分擔金
一是具有自願性,商業保險法律關系的確立,是投保人與保險人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自願訂立保險合同來實現的,而社會保險則是通過法律強制實施的;
二是具有營利性,商業保險是一種商業行為,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公司無論採取何種組織形式都是以營利為目的,而社會保險則是以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為目的;
三是從業務范圍及賠償保險金和支付保障金的原則來看,商業保險既包括財產保險又包括人身保險,投入相應多的保險費,在保險價值范圍內就可以取得相應多的保險金賠付,體現的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則,而社會保險則僅限於人身保險,並不以投入保險費的多少來加以差別保障,體現的是社會基本保障原則。
從經濟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損失分攤方法。以多數單位和個人繳納保費建立保險基金,使少數成員的損失由全體被保險人分擔。
保險是一種經濟制度。 表現在:(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2)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 保險屬於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的東西。
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的義務。
①保險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
②保險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③保險合同中所約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發生必須是不確定的,即具有偶然性;
④事故的發生是保險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
⑤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承擔給付金錢或其他類似的補償;
⑥保險應通過保險單的形式經營。
保險是一種經濟制度,同時也是一種法律關系, 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一。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這二大功能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經濟補償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諸多層面之後產生的一項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經濟補償功能
一、資金融通的功能
資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將形成的保險資金中的閑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資金的增值與保值,這就要求保險人對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保險資金的運用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於保險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時間差;另一方面,保險事故的發生不都是同時的,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不可能一次全部賠付出去,也就是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數量差。這些都為保險資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險資金融通要堅持:合法性、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則。
二、社會管理的功能
社會管理是指對整個社會及其各個環節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目的在於正常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各環節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關系和諧、整個社會良性運行和有效管理。
1.社會保障管理: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險通過為沒有參與社會保險的人群提供保險保障,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另一方面,保險通過靈活多樣的產品,為社會提供多層次的保障服務。
2.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具有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大量的風險損失資料,為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同時,保險公司大力宣傳培養投保人的風險防範意識;幫助投保人識別和控制風險,指導其加強風險管理;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投保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提取防災資金,資助防災設施的添置和災害防治的研究。
3.社會關系管理:通過保險應對災害損失,不僅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損失進行合理補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處理效率,減少當事人可能出現的事故糾紛。由於保險介入災害處理的全過程,參與當社會關系的管理中,改變了社會主體的行為模式,為維護良好的社會關系創造了有利條件。
4.社會信用管理:保險以最大誠信原則為其經營的基本原則之一,而保險產品實質上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承諾,對保險雙方當事人而言,信用至關重要。保險合同履行的過程實際上就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來源,實現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險單的局限性等忠告。因為保險經紀公司可以掌握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的情況,從而向市場上販賣費率低保障高的保險。但是在中國,保險經紀行業剛剛起步,數量少而且很不規范。
一些保險公司開始嘗試將保險條款進行通俗化的改造,以使大多數人看得懂。擁護的意見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方向。但是許多業內人士和法律專家認為,這樣做會導致保險條款失去法律意義上的嚴謹性,可能導致歧義,從而引發經濟糾紛。

❺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准則的印發通知

發文標題: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通知
發文文號:財會[2008]7號
發文部門:財政部審計署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時間:2008-5-22
實施時間:2009-7-1
失效時間:
法規類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所屬行業:所有行業
所屬區域: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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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內容:
中直管理局,鐵道部、國營局,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審計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審計局,中國證監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監管局,中國證監會上海,深圳專員辦,各保監局、保險公司,各銀監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管理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加強和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現予印發,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執行本規范的上市公司,應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並可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們。
附件: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財政部審計署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大中型企業。
小企業和其他單位可以參照本規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
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的劃分標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范所稱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
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第四條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二)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與企業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五條企業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要素:
(一)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一般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
(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企業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三)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四)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企業及時、准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企業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五)內部監督。內部監督是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第六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制定本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七條企業應當運用信息技術加強內部控制,建立與經營管理相適應的信息系統,促進內部控制流程與信息系統的有機結合,實現對業務和事項的自動控制,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
第八條企業應當建立內部控制實施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促進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
第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明確貫徹實施本規范的具體要求,對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接受企業委託從事內部控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和相關執業准則,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簽字的從業人員應當對發表的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負責。
為企業內部控制提供咨詢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同一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審計服務。
第二章內部環境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許可權,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股東(大)會享有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合法權利,依法行使企業經營方針、籌資、投資、利潤分配等重大事項的表決權。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依法行使企業的經營決策權。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監督企業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經理層負責組織實施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事項,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董事會負責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
企業應當成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適當的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內部控制的建立實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他相關事宜等。
審計委員會負責人應當具備相應的獨立性、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第十四條企業應當結合業務特點和內部控制要求設置內部機構,明確職責許可權,將權利與責任落實到各責任單位。
企業應當通過編制內部管理手冊,使全體員工掌握內部機構設置、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等情況,明確權責分配,正確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工作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結合內部審計監督,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內部審計機構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程序進行報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權直接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制定和實施有利於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政策。人力資源政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員工的聘用、培訓、辭退與辭職。
(二)員工的薪酬、考核、晉升與獎懲。
(三)關鍵崗位員工的強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
(四)掌握國家秘密或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離崗的限制性規定。
(五)有關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員工的重要標准,切實加強員工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員工素質。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加強文化建設,培育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倡導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開拓創新和團隊協作情神,樹立現代管理理念,強化風險意識。
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
企業員工應當遵守員工行為守則,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加強法制教育,增強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法制觀念,嚴格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監督,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制度。
第三章風險評估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根據設定的控制目標,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第二十一條企業開展風險評估,應當准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
風險承受度是企業能夠承擔的風險限度,包括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業務層面的可接受風險水平。
第二十二條企業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二)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五)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六)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二十三條企業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一)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二)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四)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五)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六)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
企業進行風險分析,應當充分吸收專業人員,組成風險分析團隊,按照嚴格規范的程序開展工作,確保風險分析結果的准確性。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企業應當合理分析、准確掌握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崗位員工的風險偏好,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避免因個人風險偏好給企業經營帶來重大損失。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綜合運用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分擔和風險承受等風險應對策略,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
風險規避是企業對超出風險承受度的風險,通過放棄或者停止與該風險相關的業務活動以避免和減輕損失的策略。
風險降低是企業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後,准備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將風險控制在風險承受度之內的策略。
風險分擔是企業准備藉助他人力量,採取業務分包、購買保險等方式和適當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風險承受度之內的策略。
風險承受是企業對風險承受度之內的風險,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後,不準備採取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條企業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持續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及時調整風險應對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動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結合風險評估結果,通過手工控制與自動控制、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運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第二十九條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第三十條授權審批控制要求企業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許可權范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企業應當編制常規授權的許可權指引,規范特別授權的范圍、許可權、程序和責任,嚴格控制特別授權。常規授權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企業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
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第三十一條會計系統控制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大中型企業應當設置總會計師。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不得設置與其職權重疊的副職。
第三十二條財產保護控制要求企業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
企業應當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第三十三條預算控制要求企業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強化預算約束。
第三十四條運營分析控制要求企業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第三十五條績效考評控制要求企業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條企業應當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准,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第五章信息與溝通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內部控制有效運行。
第三十九條企業應當對收集的各種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進行合理篩選、核對、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業可以通過財務會計資料、經營管理資料、調研報告、專項信息、內部刊物.辦公網路等渠道,獲取內部信息。
企業可以通過行業協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業務往來單位、市場調查、來信來訪、網路媒體以及有關監管部門等渠道,獲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條企業應當將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企業內部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企業與外部投資者、債權人、客戶、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並加以解決。
重要信息應當及時傳遞給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
第四十一條企業應當利用信息技術促進信息的集成與共享,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信息與溝通中的作用。
企業應當加強對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訪問與變更、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路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證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並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有關機構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和補救程序。
企業至少應當將下列情形作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
(一)未經授權或者採取其他不法方式侵佔、挪用企業資產,牟取不當利益。
(二)在財務會計報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
(三)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濫用職權。
(四)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置舉報專線,明確舉報投訴處理程序、辦理時限和辦結要求,確保舉報、投訴成為企業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徑。
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應當及時傳達至全體員工。
第六章內部監督
第四十四條企業應當根據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或經授權的其他監督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許可權,規范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內部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日常監督是指企業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常規、持續的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是指在企業發展戰略、組織結構、經營活動、業務流程,關鍵崗位員工等發生較大調整或變化的情況下,對內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
專項監督的范圍和頻率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以及日常監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確定。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制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准,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分析缺陷的性質和產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採取適當的形式及時向董事會、監事會或者經理層報告。
內部控制缺陷包括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企業應當跟蹤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並就內部監督中發現的重大缺陷,追究相關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企業應當結合內部監督情況,定期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方式、范圍、程序和頻率,由企業根據經營業務調整、經營環境變化、業務發展狀況,實際風險水平等自行確定。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企業應當以書面或者其他適當的形式,妥善保存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記錄或者資料,確保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過程的可驗證性。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規范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解釋。
第四十九條本規范的配套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五十條本規范自2009年7月l日起實施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保險的功用

保險的意義和功能: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這三大功能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經濟補償功能是了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險區別於其他行業的最鮮明的特徵。資金融通功能是在經濟補償功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管理功能是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諸多層面之後產生的一項重要功能,它只有在經濟補償功能和資金融通功能實現以後才能發揮作用。
一、經濟補償功能
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立業之基,最能體現保險業的特色和核心競爭力。具體體現為兩個方面:1、財產保險的補償:保險是在特定災害事故發生時,在保險的有效期和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金額內,按其實際損失金額給予補償。通過補償使得已經存在的社會財富因災害事故所致的實際損失在價值上得到補償,在使用價值上得以恢復,從而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連續進行。這種補償既包括對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償,也包括對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經濟補償,還包括對商業信用中違約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
2、人身保險的給付:人身保險的保險數額是由投保人根據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與被保險人雙方協商後確定的。
二、資金融通的功能
資金融通的功能是指將形成的保險資金中的閑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保險人為了使保險經營穩定,必須保證保險資金的增值與保值,這就要求保險人對保險資金進行運用。保險資金的運用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也是可能的。一方面,由於保險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時間差;另一方面,保險事故的發生不都是同時的,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不可能一次全部賠付出去,也就是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與賠付支出之間存在數量差。這些都為保險資金的融通提供了可能。保險資金融通要堅持:合法性、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的原則。
三、社會管理的功能社會管理是指對整個社會及其各個環節進行調節和控制的過程。目的在於正常發揮各系統、各部門、各環節的功能,從而實現社會關系和諧、整個社會良性運行和有效管理。
1、社會保障管理: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險通過為沒有參與社會保險的人群提供保險保障,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另一方面,保險通過靈活多樣的產品,為社會提供多層次的保障服務。
2、社會風險管理:保險公司具有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大量的風險損失資料,為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持。同時,保險公司大力宣傳培養投保人的風險防範意識;幫助投保人識別和控制風險,指導其加強風險管理;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投保人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提取防災資金,資助防災設施的添置和災害防治的研究。
3、社會關系管理:通過保險應對災害損失,不僅可以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損失進行合理補充,而且可以提高事故處理效率,減少當事人可能出現的事故糾紛。由於保險介入災害處理的全過程,參與當社會關系的管理中,改變了社會主體的行為模式,為維護良好的社會關系創造了有利條件。
4、社會信用管理:保險以最大誠信原則為其經營的基本原則之一,而保險產品實質上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承諾,對保險雙方當事人而言,信用至關重要。保險合同履行的過程實際上就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管理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信息來源,實現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

❼ 保險的意義和功用是什麼

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作為保險標的的一類保險,可以讓我們在應對生活中的意外和風險的時候更。

規避風險前提是買到對的保險,想了解更多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干貨整合│道理都懂,為什麼就是買不對保險?奶爸教你如何買保險省錢

一、保險的意義

保險就是為年老時有所養,疾病時有所醫,意外時有所治。死有所留和殘有所靠。不是發財,而是避免因意外疾病年老而變窮。保險不是用來改變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變。

二、保險的功用

1、轉移風險 均攤損失

買保險就是把自己的風險轉移出去,而接受風險的機構就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接受風險轉移是因為可保風險還是有規律可循的。

通過研究風險的偶然性去尋找其必然性,掌握風險發生、發展的規律,為眾多有危險顧慮的人提供了保險保障。

2、實施補償 抵押貸款和投資收益

分攤損失是實施補償的前提和手段,實施補償是分攤損失的目的。

三、總結

奶爸建議有條件的朋友可以配齊4大險種,給自己一個最全面的保障。

望採納~

資料來源:奶爸保

❽ 如何減小逆向風險問題

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已經成了時下最為時髦的詞彙,幾乎在所有關於經濟改革的文章中都可以找到它們的蹤跡,但是,它們的定義卻有些語焉不詳。許多教材和論著,包括相當權威的,都隱約將它們分別定義為:信息的不對稱所造成的事前和事後的機會主義行為。筆者對此不敢苟同,所以骨鯁在喉,非說出自己的理解不可,盡管它也不無可批點非議之處。
「逆向選擇」應該定義為信息不對稱所造成市場資源配置扭曲的現象。譬如,二手車市場應該率先成交質量較好的舊車,可實際上卻是質量較次的舊車。因為,二手車市場按車的平均質量定價,質量較好的舊車,其質量高於價格,車主不願意進入這個市場。而質量較差的舊車,其質量卻低於價格,該市場就會充斥質量較差的舊車。舊車交易就不像一般的商品市場那樣,交易的序列按質量由高向低排列,而是由低向高排列成交。保險市場也是如此,保險公司希望獲得較為健康的客戶,以減少保險公司的理賠,可實際上相對病弱的客戶更有投保的積極性,於是保險公司往往擁有的客戶不是由健康向病弱排列,而是倒過來,這才是「逆向選擇」。它與信息不對稱有關,如果買方知道舊車的價格高於它的質量,他們不買;如果保險公司完全知道投保人的情況,並要求病弱者多付保費,「逆向選擇」也就不會發生。如果舊車的出售者誠實得不想賺質量低於價格的差價,投保人也坦誠得樂意多付保費,「逆向選擇」同樣不會發生。顯然,「逆向選擇」的含義與信息不對稱和機會主義行為有關,卻絕不是這兩者所能夠涵蓋得了的。因為,高質量的舊車主了解自己車的質量與價格的關系,保險公司也了解自己的優良客戶,它們既沒有信息的不對稱,也沒有機會主義行為。所以,「逆向選擇」只能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現象,而不是任何一個市場參與方的事前選擇。
「道德風險」指的是人們享有自己行為的收益,而將成本轉嫁給別人,從而造成他人損失的可能性。「道德風險」主要發生在經濟主體獲得額外保護的情況下,它具有非常普遍一般的意義。譬如,美國聯邦儲備銀行為了避免銀行經營失敗引發社會問題,所以要給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保護,這就可能引發道德風險。因為,商業銀行,包括所有的經濟主體都要追求利潤最大化,它們一定要將貸款(經營)規模擴張到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益的階段,如果沒有聯儲的保護,它們享有貸款規模的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對等,這就沒有道德風險。但如果聯儲提供保護,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風險相應下降,防範風險的成本為聯儲承擔,商業銀行的邊際成本下降,它們勢必相應擴大信貸規模,從而更多地享有貸款的收益。這種利用保護而獲得額外利益的行為肯定是非道德的,或者是道德水平下降的。社會承擔的風險隨著商業銀行道德水平的下降而提高,因為,社會承擔風險來自商業銀行的行為,在沒有保護的情況下,商業銀行造成的風險小,社會承擔的風險也不大。在聯儲提供保護的情況下,商業銀行擴大信貸規模,社會承擔的風險相應擴大,但是,商業銀行承擔的部分仍然不變,差額部分則為聯儲承擔。顯然,沒有聯儲的保護,商業銀行的道德水平不下降,社會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就小,這就是額外的保護引發的道德風險。在這個過程中,商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本性和行為沒變,只不過聯儲保護與否改變了它們的邊際成本,刺激信貸規模和風險的相應變化,所以,商業銀行既沒有機會主義行為,也不存在事後的選擇問題。只要有保護降低經濟主體的邊際成本,就難免會引發「道德風險」,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納關於計劃經濟對
企業的「父愛主義」,勢必導致企業效率下降的論斷,就是對「道德風險」的最好注釋。
在現實生活中,身體狀況越差的人,其對醫保越感興趣。但身體狀況差的人卻不是保險公司所鍾情的目標客戶。由於無法准確判斷投保人的身體狀況及其患病的可能性,保險公司只能根據其潛在參保客戶身體狀況的概率分布來統算出保費標准,設計出格式化的保險合同。這種格式化保險合同下的保費價格肯定要高於身體狀況很好的那些潛在客戶的期望水平。這些身體健壯的客戶就會放棄投保,退出醫保市場。於是醫保市場只剩下那些身體狀況不屬於最好之列的客戶。這種狀況反而促使保險公司進一步地提高保費的收取標准,進而再逼退一部分身體狀況較好的客戶。依此類推,優質客戶進一步流失的結果促使保險公司再一次提高保費的收取標准。如此惡性循環的結果,保險公司客戶的質量逐步降低,保險市場趨於萎縮。這就是醫保市場的逆向選擇題。
另一方面,參加醫保後,被保險人有可能因而降低保健的急迫感。諸如戒煙的意願、注意飲食的意識、鍛煉身體的意願都會降低,或者更疏於體檢等等。被保險人減少健康預防的措施勢必會提高其患病的概率,從而損害到保險人的利益。這就是醫院市場的道德風險問題。可見,如何應對逆向選擇以及道德風險,是保險機構實現有效經營的關鍵。
另外,在醫保實踐中,被保險人無法對醫生的處方做出科學的鑒定,所以經常喜歡醫生開「大處方」和對自己實施「過度的治療」。同樣也是由於專業的局限性,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拿到的是否就是「大處方」、是否正在接受「過度治療」也難以做出判斷。所以我們也可以說,保險機構面臨著「大處方」或「過度治療」的道德風險。但在這個過程中,醫院擁有完備的專業知識,醫生應該最明白什麼是「大處方」、什麼是「過度醫療」。因此,開「大處方」、做「過度治療」的醫院就涉嫌道德敗壞了。
只有盡量地完備信息、克服信息的不對稱性,才能夠避免出現逆向選擇,並有效地規避道德風險。
例如,在貸款實踐中,金融機構特別樂於向信用歷史記錄良好的借款人貸款。這就可以理解為金融機構基於彌補信息不對稱而採取的對策。再例如,對貸款設置擔保也是一種克服信息不對稱,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的有效手段。但其最大的問題是,假若金融機構的擔保條件過於苛刻,則也有可能進一步地加劇逆向選擇的程度。而且,擔保的另外一個缺點是,金融機構並不能因為擔保的設置而減輕對貸款客戶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力度,因為擔保的質量同樣會由於不當的決策而發生變化。這就屬於道德風險的范疇了。因此,擔保的效能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於銀行和企業間的親近程度。在這方面,與大型金融機構相比,具有草根特性的地方中小金融機構很可能相對更有優勢。可見,在克服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危害方面,建立「關系貸款客戶」的模式要明顯地優於設置貸款擔保的模式。
金融機構也可以主動地向新客戶表達建立長期資金合作關系的願望,並在其第一次貸款合同中就主動地提供優惠的貸款條件。然後再根據第一期合同完成的情況來修正對該新客戶的風險判斷,從而確定其第二期貸款合同的信貸條件。具體地說,如果企業的第一期貸款能夠按時還本付息,則在第二期貸款合同中就允許該新客戶繼續享受較低的貸款利率和抵押要求;反之,則將承擔較高的貸款利率和貸款抵押,甚或排除繼續合作的可能性。由於第一期貸款合同的執行情況將要決定以後各期的信貸條件,所以貸款企業就很有可能不會採取損害其資信條件的行為,從而有效地克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問題。
在金融機構資金充裕的前提下,假若金融機構通過某種形式的制度創新有效地解決了逆向選擇以及道德風險的問題,則可吸引優良客戶重新返回信貸市場,從而明顯增加信貸資金的投放規模,增加金融機構的貸款利息收入,並相應降低加權均衡期望收益率的水平,最終提高其企業價值。
減小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方法有以下三種方法。
(一)加大法律的懲戒作用,降低道德風險通過加大法律的懲戒,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降低道德風險。
(二)健全和完善行業自律,降低道德風險本行業的專業人士對本行業的專業知識有比較深入和透徹的了解,加強行業自律可以大面積地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同時,也對執業人員形成一種威懾力量,降低舞弊行為發生的概率。
(三)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降低道德風險按照經濟學家詹森和梅克林的觀點,委託人必須給予代理人適當的激勵來減少他們之間的利益差距,並花費一定的監控成本來限制代理人偏離正道的行為。具體而言,就對代理人的「偷懶行為」,委託人通過分享剩餘索取權建立激勵機制,將代理人的努力誘導出來,從而使其自覺克服偷懶行為;針對機會主義行為,委託人通過信息交流建立約束機制,防止代理人不利於委託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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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既可以規避風險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風險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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