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市場的交易對象是保險人為消費者所面臨的風險提供的各種保險保障及其他保險服務,即各類保險商品。
1、保險市場是直接的風險市場
保險市場交易的對象是保障產品,即對投保人轉嫁於保險人的各類風險提供保障,所以本身就直接與風險相關聯。
2、保險市場是非即時清結市場
所謂即時清結市場是指市場交易一旦結束,供需雙方立刻就能確切知道交易結果的市場。而保險交易活動,因為風險的不確定性和保險和射幸性使得交易雙方都不可能確切知道交易結果,所以不能立刻清結。
3、保險市場是特殊的「期貨」交易市場
由於保險的射幸性,保險市場所成交的任何一筆交易,都是保險人對未來風險事件所致經濟損失進行補償的承諾。保險市場可以理解為一種特殊的「期貨」市場。
(1)購買保險對象擴展閱讀
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對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的機構准入條件、申請程序、風險控制及監督管理等做出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及其控制關聯方所發行的其他證券,其入股的保險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量不得超過該證券發行總量的10%;商業銀行及其控制關聯方承銷證券時,向其入股的保險公司出售額不得超過其承銷總額的10%。
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試點方案需由監管部門報請國務院批准確定,現階段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原則上應選擇現有保險公司,且一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一家保險公司。
《辦法》對於擬投資保險公司的商業銀行,提出嚴格的准入條件。商業銀行必須具備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及並表管理制度,風險管理有效,業務經營穩健,資本充足率在扣除擬投資額後應符合監管標准。同時,商業銀行董事會應明確一名非執行董事負責防火牆以及關聯交易的監督、管理和審查。
《辦法》嚴格加強關聯交易管理,規定保險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購買銀行股東發行的次級債券,購買其他證券不得超過10%的上限。商業銀行不得向其入股的保險公司及保險公司關聯企業擔保的客戶提供授信。
⑵ 保險市場上的交易對象
保險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各類保險商品,「保險商品論」者認為,保險作為商品,具備三大要素: (1)它能滿足人們對災害事故的保障需要; (2)它是一種獨立無形的勞動產品,是用交換的經濟保障勞務; (3) 它通過被保險一方繳付保險費來換取保險方的補償金額,即通過交換實現其價值。
保險商品的除外責任指保單列明的不負賠償責任的范圍。除外責任可以以列舉式的方式在保單中列舉除外事項,也可以以不列舉方式明確除外責任,即凡未列入承保范圍的災害事故均為除外責任。
任何保險商品都不是萬能的,總有一些不能賠付的責任內容。這是因為,保險公司都是經營性的,以盈利為目的,要考慮承擔的風險的問題。保險公司要對風險認真考察,避免承保風險過大,造成保險公司的虧損。對應的,保險公司對風險進行篩選,把一些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損失較多的風險列為除外責任。
因此,在購買保險商品的時候,除了了解承保范圍以外,還要了解除外責任,避免在理賠的時候發生糾紛。
保險市場是指保險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或是保險商品供給與需求關系的總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場所,如保險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實現保險商品讓渡的交換關系的總和。
保險市場的構成要素如下:首先是為保險交易活動提供各類保險商品的賣方或供給方;其次是實現交易活動的各類保險商品的買方或需求方;再次就是具體的交易對象——各類保險商品。後來,保險中介方也漸漸成為構成保險市場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⑶ 在保險市場上交易的對象是
保險市場的交易對象是保險人為消費者所面臨的風險提供的各種保險保障及其他保險服務,即各類保險商品。
保險市場是指保險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或是保險商品供給與需求關系的總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場所,如保險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實現保險商品讓渡的交換關系的總和。
保險市場構成要素
保險市場的構成要素如下:首先是為保險交易活動提供各類保險商品的賣方或供給方;其次是實現交易活動的各類保險商品的買方或需求方;再次就是具體的交易對象——各類保險商品。後來,保險中介方也漸漸成為構成保險市場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保險市場的主體
保險商品的供給方是指在保險市場上,提供各類保險商品,承擔、分散和轉移他人風險的各類保險人。他們以各類保險組織形式出現在保險市場上,如國有形式、私營形式、合營形式、合作形式等。
1.保險商品的供給方
保險商品的供給方是指在保險市場上,提供各類保險商品,承擔、分散和轉移他人風險的各類保險人。它們以各類保險組織形式出現在保險市場上,如國有保險人、私營保險人、合營保險人和合作保險人等。
2.保險商品的需求方
保險商品的需求方是指在一定時間、一定地點等條件下,為尋求風險保障而對保險商品具有購買意願和購買力的消費者的集合。保險商品的需求方就是保險營銷學所界定的「保險市場」即「需求市場」,它由有保險需求的消費者、為滿足保險需求的繳費能力和投保意願三個主要因素構成。
3.保險市場中介方
保險市場中介方既包括活動於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充當保險供需雙方的媒介,把保險人和投保人聯系起來並建立保險合同關系的人包括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人;也包括獨立於保險人與投保人之外,以第三者身份處理保險合同當事人委託辦理的有關保險業務的公證、鑒定、理算、精算等事項的人,如保險公證人(行)或保險公估人(行)、保險律師、保險理算師、保險精算師、保險驗船師等。
保險市場的客體
保險市場的客體是指保險市場上供求雙方具體交易的對象,這個交易對象就是保險商品。保險商品是一種特殊形態的商品。從經濟學角度看,保險市場的客體是一種無形的服務商品,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這種商品是一種無形商品。
其次,這種商品是一種「非渴求商品」。
再次,保險商品具有災難的聯想性。
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者
在我國,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監管部門監管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被保險人和社會公眾利益。我國保險市場上還有一些政府監管機構也對保險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如:工商管理機構、勞動管理機構和稅務管理部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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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汽車保險的保險對象是什麼
車損:對象是汽車本身
交強、三者:對象是三者人身,財產。
座位險:對象是車上人員。
⑸ 人身保險的保險對象
人身保險與社會保險的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一、區別
1、保險性質不同。人身保險以盈利為目的,社保以社會安定為目的。
2、實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險一般是自願保險(除了少數險種如我國50年代的飛機意外傷害保險),社保
是強制實施的。
3、保險對象不同。人身保險對象、范圍比較靈活;社保對象是社會勞動者。
4、保障水平不同。人身保險可以滿足認命對於保障的不同需要;社保的保障水平是基本生活需要。
5、保險費負擔原則不同。人身保險由投保人承擔;社保由個人、單位、政府3方承擔。
二、聯系:
人身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重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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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商業醫療保險的購買對象有哪些
商業醫療保險的選擇有:
1、重大疾病保險。商業保險公司就針對因患重大疾病而花費巨額的醫療費設計出的相關商業醫療保險產品,如重大疾病保險來保障患者的利益。
2、費用報銷型醫療保險。
3、收入津貼型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健康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因健康原因或者醫療行為的發生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以及醫療意外保險等。
本辦法所稱醫療保險,是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為被保險人的醫療、康復等提供保障的保險。
本辦法所稱疾病保險,是指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時,為被保險人提供保障的保險。
⑺ 男朋友能給女朋友買保險嗎
首先要看男友對女友是否有保險利益,所謂的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根據法律規定投保人只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與自己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具有保險利益。
給上述以外的人投人身性質的保險需要取得對方的同意,因此男友要給女友投人身性質的保險需要經女友同意才行。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二條 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
第五十三條 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