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獨資企業以企業名義買賣基金取得的所得如何繳納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采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個人獨資企業以企業名義買賣基金取得的所得應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㈡ 個人獨資企業能否申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
可以的這個東西主要看你的注冊資本。金額。
㈢ 個人獨資企業,作為基金公司的lp ,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問題
只要滿足私募投資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條件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附: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的單位;
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其中,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㈣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都要繳納什麼稅
1、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兩種計算方法。
2、收入所得
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對應稅率如下:
①、全年收入所得額不超過15000,稅率5%
②、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15000-30000的部分,稅率10%
③、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30000-60000的部分,稅率20%
④、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60000-100000的部分,稅率30%
⑤、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100000的部分,稅率35%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個人獨資企業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合比例稅率,稅率為20%。
(4)基金個人獨資企業擴展閱讀:
常見問題
加班費應並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一次一次性獎金的優惠演算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單位在外地設立辦事處,並從當地招人。這部分工作人員居住在當地,其住房情況以及保險水平應遵從當地標准,社平工資按照辦事處所在地標准計算。
對勞動者獲得的補償金,比照《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執行。
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規定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㈤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向其他公司進行投資,並成為股東嗎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是指以其財產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自然人。投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投資的財產必須是私人所有的財產。關於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條件,個人獨資企業法並未規定其積極條件,而只規定了其消極條件,即不得成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作為投資人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這一規定表明,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自然人以外,其餘自然人均可以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就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包括:
(1)法官,即凡取得法官任職資格、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
(2)檢察官,即凡取得檢察官任職資格、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人員;
(3)人民警察
(4)國家公務員。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向其他公司進行投資
㈥ 個人獨資企業能否申報創新基金
個人獨資企業能否申報創新基金?
個人獨資企業也是可以申報創新基金的,但是需要滿足其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 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資產總額不高於5000萬元; 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 申報的項目,目前尚未形成銷...
什麼企業可以申報創新基金?
申報創新基金的必須是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製、開發、生產和服務的,總人數在500人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詳細規定請注意本年度申請須知中"創新基金支持的對象"部分.
㈦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也就是老闆)的工資允許稅前扣除嗎
可以稅前扣除。
依照財稅[2000]91號文件:
第四條:個人獨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征個稅。
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投入現金購買某種資產以期望獲取利益或利潤的自然人和法人。廣義的投資者包括公司股東、債權人和利益相關者。狹義的投資者指的就是股東。
在金融市場中,所謂投資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購入金融工具融出資金的所有個人和機構,包括存款人,出資人在驗資時稱為投資者。投資者一般具有個人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為主風險負荷小、對信息的依賴較小等特徵。
㈧ 個人獨資企業該如何納稅
1、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兩種計算方法。
2、收入所得: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具體對應稅率如下:
①、全年收入所得額不超過15000,稅率5%
②、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15000-30000的部分,稅率10%
③、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30000-60000的部分,稅率20%
④、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60000-100000的部分,稅率30%
⑤、全年收入所得額超過100000的部分,稅率35%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獨資企業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合比例稅率,稅率為20%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㈨ 個人獨資企業和民營企業有什麼區別
什麼是私營企業
近年來,國家十分重視和鼓勵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特別重視有關個體私營經濟的相關數據統計和分析。稅務機關在日常稅務管理工作中,如在辦理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報表統計、稅收分析等,也經常要劃分納稅人的經濟類型。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私營企業經濟類型的特殊性,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核發私營企業營業執照時,其營業執照上並沒註明是私營企業,以致容易造成政府、工商、國稅、地稅等部門關於私營企業的戶數、從業人員、注冊資金、稅收收入等數據統計的不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私營企業稅收收入、地方財政分享收入的統計和國家的宏觀決策。因此,稅務機關必須正確理解什麼是私營企業。
什麼是私營企業?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號)第九條規定:「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獨資企業是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第4號令發布)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僱傭勞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合夥企業是指按《合夥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另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然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問題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個字〔1994〕第325號)第六條規定:「凡由自然人為主申請,自然人出資額占注冊資本51%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適用上述規定(按照私營企業管理)。」
私營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規定,由五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述四類私營企業中,對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工商機關核發《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和《合夥企業營業執照》,這兩類企業均無法人資格;對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其他的有限責任公司,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登記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稅務機關在辦理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和進行統計分析時,只要認真審查納稅人提交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表和公司章程,對照上述標准就能准確劃分。
另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核發營業執照時,營業執照的工商注冊號前6位為工商登記機關所在地的行政區劃代碼;第7位為企業經濟類型識別號,私營企業一般為2.因此,看營業執照號碼第7位是什麼數字,也能正確劃分是否私營企業。
民營企業定義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一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僱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一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一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盡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台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