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收。但是機構的話是代扣代繳的。
『貳』 買信託產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買信託產品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只有信託產品產生的利息股息,則按照利息股息所得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2)信託和保險哪個免個人所得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叄』 實務中信託可以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對的 信託公司不能代扣代繳 個稅
『肆』 信託投資,哪些情形不征個稅
從目前信託、資管等行業實踐來看,以資金信託為主,諸如不動產等類型的信託還尚少,尤其按照我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動產等產權的變動會產生重復納稅問題,在稅收立法上尚未解決,因此目前有關信託投資的稅收立法多是基於基金等資金信託而產生的。
一、信託行業個稅政策梳理
目前我國對信託業務還沒有制定統一的稅收政策,對個人所得稅的處理主要是參照:
《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55號)
《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
《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8號)
《關於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5號)
《關於項目運營方利用信託資金融資過程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8號)等相關法規。
我國關於信託的有關稅收政策主要集中在證券投資基金規范性文件中,根據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本身不是基金收益的納稅義務人,投資者才是納稅義務人。個人投資者投資收益由上市公司或發行債券的公司分配收益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由此可見,稅務機關將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視為利益導管,運用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對投資者進行課稅。這些規定僅適用於證券投資基金,不適用其他信託產品,但對完善信託稅制具有積極借鑒意義。
『伍』 信託投資收益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嚴格來說是需要交納的,但是由於信託的個人所得稅是需要個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的。
因此現在的投資者大多選擇不申報,也就是合理避稅了。
『陸』 哪些項目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免稅項目: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提示:離退休人員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者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的個人,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僱主支付並且不由該僱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11.對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僅限於外籍個人在我國的受雇地與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間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過2次的費用。
12.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從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13.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准,被拆遷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柒』 買了信託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夠買信託產品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如果產生了利息,是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捌』 買保險免個人所得稅
目前的情況是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至於未來,不確定。
爭議一直存在,分紅到底是保險理賠范圍還是資本利得。
如果從分紅險本身定義來看,分紅的作用是抵禦部分通脹所帶來的的貨幣貶值,當然是不用繳稅的。
但是,現實情況是,分紅險也可以是資產保全的金融工具,所以,資本利得的慨念,也是成立的。
未來的政策,可能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至於目前,很多人宣稱的保險產品避稅避債問題,都存在很多誤區,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的,不是一句話,那麼簡單的。
對於保險是否能「避債避稅」,保險業界資深人士普遍認為,如果保險人陷入經濟糾紛或涉嫌犯罪,屬民法范圍,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其保險合同無效,或者資金來源有問題,法院是無權強制處理保單的。但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法院照樣可以凍結、扣押、查封涉案人的保險。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只有人壽保險能「避債避稅」。人壽保險是屬於人的生命資產,不需要繳稅的,並且受益人的權利是大於債權的,債權人無權要求受益人以保險利益來償還債務。
保監會《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規定,人壽保險是指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身保險,分為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保險等,其設計類型分為普通型、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所以,買保險時,如果產品屬於定期壽險、終身壽險或者兩全保險,都屬人壽保險的范疇歸屬,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保險公司以類似年金形式返還的產品,實際屬於兩全保險。而其他類型的保險,如企業年金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只有受益金受到法律保護。
另外,投連險和萬能險的投資賬戶部分,甚至分紅險的紅利部分,基於其理財功能的存在,與保險中真正起保障功能的資金有本質區別,或許很有可能在特殊情況下會被法院追繳用來抵債。目前來看,雖然投連險和萬能險都屬於人壽保險,但也不能排除由於司法解釋缺乏,具體判決結果會有不同的情況。
「人壽保險的債務豁免功能肯定是有的」,「但在填寫保單時,必須指定受益人,否則賠償金只能算作遺產,需償還被保險人債務」。
按照《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如果債務人死亡,其購買的保險又有明確指定的受益人,那麼這筆保險金會直接賠給受益人,不作為遺產處理,也不會被用來償還債務。但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死亡或者只是在保單的受益人項目里填寫了「法定」,那該筆賠償金則算作被保險人的遺產,需要償還生前債務。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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