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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繳納哪些保險

發布時間:2021-11-17 11:41:16

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繳納哪些稅

1、業戶的經營行為屬於<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行為的,應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具體應稅行為和適用稅率詳見《營業稅稅目注釋》;
2、除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外,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還須以所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繳納城建稅(7%)和教育費附加(3%)(外商投資企業暫不征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根據穗財法[2000]1047號文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4、有自營或出租房產行為的,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5、擁有船隻或車輛的,應按規定繳納車船使用稅或車船使用牌照稅;
6、此外應繳納的地方稅還有:納稅人有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憑證合同的,應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有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取得收入的應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1999年8月1日起個人出售自有房產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7、根據有關規定,地稅部門受政府授權,還對納稅人徵收堤圍維護費、社會保險費。

⑵ 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繳納哪些稅收

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

適用《個人所稅法》,按《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二款「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說明:

(1)投資人是一個自然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都不能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2)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當個人獨資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自己個人的其他全部財產用於清償。

(2)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繳納哪些保險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徵收辦法:征稅對象。

1、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⑶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當然是對的。這是所有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⑷ 個人獨資企業怎麼為員工繳納保險

到社保局,按照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購買保險

⑸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買保險嗎該買什麼樣的保險

請問您是計劃給企業的員工買保險還是指給公司的財產買保險呢?

⑹ 個人獨資企業都要交什麼稅

業戶的經營行為屬於<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行為的,應按規定繳納營業稅.具體應稅行為和適用稅率詳見《營業稅稅目注釋》;

除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外,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還須以所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繳納城建稅(7%)和教育費附加(3%)(外商投資企業暫不征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根據穗財法[2000]1047號文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 有自營或出租房產行為的,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2. 擁有船隻或車輛的,應按規定繳納車船使用稅或車船使用牌照稅;

  3. 此外應繳納的地方稅還有:納稅人有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憑證合同的,應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有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取得收入的應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1999年8月1日起個人出售自有房產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4. 根據有關規定,地稅部門受政府授權,還對納稅人徵收堤圍維護費、社會保險費。

⑺ 個人獨資企業企業主如何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流程如下:

1、攜帶公司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公司印章,去社保合作銀行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以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合作銀行簽訂銀行繳費協議一式2份並復印1份;

2、攜帶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公司印章到地稅局開通社保登記。開通社保登記之後,登陸企業的電子稅務局,打開社保模塊,就可以辦理參保增員了;

3、在成立30日內向注冊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參加社會保險,開通公司社保賬戶,領取《社保登記證》;

攜帶公司的營業執照、銀行繳費協議、公司印章,社保局填寫《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簽字蓋章,提交審核。審核通過之後,會把公司社保用戶名密碼發送到經辦人手機上;

4、社保賬戶開通之後,要去勞動局做就業備案登記,將職工備案表做電子數據導入,提交工作人員審核;

5、社保賬戶開通及就業備案登記之後,可以在網上辦理新參保。利用從社保局領取的用戶名密碼登錄社保局網上平台,填寫資料提交就可以了,同時在地稅辦理新增員,新參保單位就可以在網上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7)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繳納哪些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⑻ 個人獨資企業是不是一定要為員工交社會保險

是,因為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定義務。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2、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8)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繳納哪些保險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未按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後果

1、《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浙江政務服務網

⑼ 個人獨資企業給員工繳納保險的問題

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五險,單位的費率分別為:10%(醫療)、20%(養老)、0.2%失業、1%(工傷)、0.8%(生育)
勞動法里沒有明確規定試用期需要繳納社保,但是規定了試用期包含在用工期限內!所以需要繳納社保。對社保規定是社保征繳條例和各地的實施細則里規定,一旦用工,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都要繳納社保!

⑽ 個人獨資企業能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中有生育險、社會醫療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10)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繳納哪些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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