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哪些法律規定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要參加。(喵喵保)
Ⅱ 法律有規定必須為員工購買意外險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意外險是商業保險,是企業自願為員工購買的險種,不具有強制性,企業可自願選擇是否為職工購買。不過,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辦理社保,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它們是強制保險。
Ⅲ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買的保險有哪些要依據!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的保險有:
《勞動法》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即五險: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通常企業為員工繳納的是前面三種----養老、工傷、醫療保險,這三種是法律硬性規定的,
後兩種險可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好差而為。
Ⅳ 國家強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購買哪些保險
就是這五險,但是農民工繳費辦法比較特殊,可「先行辦理工傷、醫療險」,也可以五險全上,養老、失業、生育保險比例與城鎮職工一樣,但農民工失業保險個人不繳費;其次醫療可以按照單位9%+1%個人2%+3元的「本市/外埠農村勞動力」繳納,也可以按照單位2%個人不繳費的「本市/外埠農民工」繳納。
關於生育保險,只覆蓋本市戶口職工、或者有居住證的外地戶口職工。在待遇上非本市戶口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異地戶口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國家規定執行。
Ⅳ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保險
有規定,而且是明確的規定,企業有義務為每一位員工購買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如果企業或者單位拒不執行此規定,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Ⅵ 請問國家哪一條法律規定公司一定要為職工購買社保
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七)社會保險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徵收暫行條例》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企業不交社保處罰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不給員工上保險的工資也要做進工資表裡:
《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不管是否上保險的工資,都可以稅前扣除。
Ⅶ 是不是法律規定每個工地工人必須買保險
即使沒有強制規定的,做為一個有責任心的工頭,也要為自己轉移風險,為每個工人爭取一份保障,也是對他們的一份關愛和責任~
而且建工險價錢不貴,每年每人百十元就可以保障幾萬的身價和幾千元的意外醫療。
Ⅷ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保險
有規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都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應受相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