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要請兩個月假,保險怎麼承擔
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要請兩個月假:
1.如果是國家法定的婚嫁或者產假,五險一金按原來的情況承擔,無區別。
2.如果是公司批准長期事假,首先要明確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能中斷社保繳納的,提前算好兩個月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讓員工請假前提前支付給公司,不能要求員工同時支付公司應承擔部分金額。
3.病假或者工傷,醫療期等情況,五險一金繳納按照原來的繳納方式和比例繳納即可。
4.如果勞動者無故曠工,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 社保情況說明書怎麼寫
一、社保情況說明書內容如下:
1、先說明社保人姓名,身份證號。
2、屬於哪個單位,單位的所屬情況(事業還是企業)。
3、社保情況具體寫清繳納的日期和原由。
4、本人的保證,如,以上情況屬實,如提供虛假情況,本人承擔不利後果。
5、單位名稱(所屬單位),日期。(詳細到年月日)。
6、社保人簽字,單位負責人簽字後蓋章(單位的章)。
3. 保險 個人情況說明
那得看是哪家的保險啊?都保什麼了.
4. 社保補繳情況說明書怎麼寫急用
可補繳中斷社保費的人員須符合相關條件。另外,中斷補繳的繳納險種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申請填寫說明如下:
5. 請假期間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應該由個人承擔嗎
勞動合同法和新的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是每個企業和職工應盡的責任,單位部分應由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企業代扣繳納。你公司要求你承擔請假期間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並無法律依據。
6. 產假期間的保險,是個人全部承擔還是和公司一起承擔
女性在生產後繼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在單位和個人仍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產假期間勞動者未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繼續為職員繳存社會保險,且職工本人也應當繼續繳存社會保險。產假期間社保費用由用人單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機構。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
女性產假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的內容
(1)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
(2)生育津貼,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與產假期限相一致,不少於90天。
7. 保險情況說明書
證明很好寫:如「被保險人XXX(身份證號XXXXXXXXX),因購買保險時被保險人還沒有起名字就隨便起了個,且當時業務員寫錯了出生日,被保險人與當時投保時系同一人。」關鍵是可能要蓋章,要麼是居委會要麼是派出所,這個你需要跟他們確定好了你去辦。
8. 補繳綜合保險的情況說明書怎麼寫
一個月只能做一次補繳!
一、強制補繳材料:
1. 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通知書及補繳明細表【審計補繳或責令補繳的情況】
2. 勞動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仲裁或法院判決補繳的情況】
3. 勞動局保險科補繳審批證明(補繳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的;補繳保險時女滿43、男滿53歲的;農轉工補繳1999年6月以前的)
4. 補繳申請說明(無固定格式,說明情況即可,非必須,但是可以省一些說明的麻煩)
5. 補繳期間員工在職相關證明(如工資條首、中、尾三月復印件)
6. 報表:《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2份),《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5份)
7. 補繳申請說明須社保審批。當日現金或支票或托收繳費;
二、由於用人單位原因,補繳社會保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由用人單位寫出的補繳申請(需明確註明補繳時間,存在的勞動關系未繳費原因)一式三份
2. 工資原始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每年頭、中、尾三個月)
3. 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 職工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 職工人事檔案(檔案在職介、人才、街道的憑我科介紹信提閱)(此條可以忽略
6. 職工個人寫的簡歷
7.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8. 填寫《xxx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一式三份(去社保中心領)
9. 報表:《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2份),《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5份)
10. 補繳申請說明須社保審批。當日現金或支票或托收繳費;
其他說明:
1、現在社保中心對補繳的審核越來越嚴格,所需材料也越來越復雜。現在又需要個人寫的補繳申請、以及個人寫的工作簡歷,甚至工資證明也由工資條復印件提高到財務記賬憑證,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增加別的材料,社保真是煩死人。醫保補繳3月以上需到勞動局保險科審批,養老等補繳也需審批,因為我們的補繳大多是因為事實勞動關系,所以一般需提供說明及工資條首、中、尾三月復印件。
2、養老保險補繳按照183號令和京勞社養發[2007]21號文規定計算,2005年繳費年度(含)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再變更;補繳工資基數要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來計算繳費額。個人部分仍按當時工資基數和比例計算,差額部分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此特殊計算方法僅限於補繳養老保險,一定注意!
3、根據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7]21號)文件規定: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4、補繳時,以其相應補繳年度的繳費工資基數,分別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歷年規定的單位與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繳納。例如,需補繳的勞動者2005年的工資基數為16701元2007年4月補繳,本市2006、2004年社會平均工資分別為36097元和28348元。那麼,補繳200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為:16701*36097/28348=21266.26。以此為基數乘以單位與個人的繳費比例之和28%,那麼,如果補2005年一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和個人共應支付5954.55(21266.26*28%)。個人以本人相應年度的繳費工資基數乘以相應補繳年度個人繳費比例補繳,差額部分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本人應承擔的費用為16701*8%=1336.08元;單位應承擔的費用為5954.55-1336.08=4618.47元。 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