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是否經營代客理財業務
李某在一家證券公司工作多年,對證券市場以及股票市場較為熟悉。辭職後,李某欲利用自己的經驗開一家代客理財公司,計劃通過吸收他人的資金來代他人購買證券、股票,進行相關操作,並從中收取傭金。請問:李某能否設立該公司? 首先,本案中,李某欲經營的代客理財業務屬於我國法律、法規上規定的個人理財業務。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個人理財業務屬於金融業務,在我國禁止非金融機構經營。也就是說,在我國只允許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五類公司經營個人理財業務。個人設立代客理財公司經營個人理財業務是違法的。因此,李某不能設立該代客理財公司,其設立該代客理財公司的請求也不會得到工商部門的批准。
其次,個人經營代客理財業務是違法的,但是並不是所有個人代他人理財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一般情況下,以下二種情形不違法:
1、在親人、朋友之間,基於信任,將貨幣交由他人對金融機構開發的個人理財產品進行投資;
2、對於賬戶的名字還是委託人的姓名,如果委託人對受託人的購買股票、證券等操作進行了授權,並將其賬戶及資金、密碼等信息告訴受託人,由受託人進行相關操作並抽取傭金的行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一般也不會被認為是違法行為。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個人非法代客理財的情形下,雙方簽訂的委託理財合同一般也會因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其中產生的利息、股息等孳息也會因此被沒收。相關法律、法規:《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
『貳』 因為信任在雙方沒有協議約定情況下的個人委託理財,當委託方將資金交給受託方全權經營理財的情況,委託方
可以要求,但法律保護不了
『叄』 合法個人代客理財或委託理財或私募基金與非法的區別
首先我們要區分私募和非法集資,私募常識:出資人數有限制,不得面向公眾,單個出資人的出資金額不少於100萬。而低於100萬起投,大量發行,利用會議,網路,面向公眾的,不符合私募條件。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有:
一、公司式。一般通過設立「投資公司」吸納大眾投資,由資金管理人管理,主要用於證券投資。
二、契約式(即信託)。由投資人和私募管理人簽署協議,投資人將資金交由管理人管理和投資,管理人負責返還投資收益。
三、有限合夥式。基於《合夥企業法》,有限合夥企業由一人負無限責任,其餘合夥人負有限責任的組織特點,私募以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設立私募基金,私募管理人負責私募基金運營,並負無限責任,投資人以投資額為限負有限責任,主要集中在股權投資和證券投資領域。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未依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券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符合以上標準的基本上就是合法的私募基金。想起之前還有人問過P2P是不是非法集資,也順便回答一下。大概是因為P2P前幾年屬於新生行業,整個行業還不成熟,所以經常出現負面現象。但是經過幾年的發展和監管的發力,大大減少了這類風險。只要一些簡單的篩選,基本能避免。
作為投資者,在研究平台在之前,要先學會剖析資產背後的邏輯。例如無界財富(比較早期做P2B的平台)還是比較透明的,以前期保證金項目為例,平台披露信息就非常之多,借款方、還款來源及保障、股權質押……項目擺出來了,起碼誠意十足,也確實凸顯作為P2B的優勢,而且他們從成立以來,一直都由國有金融機構風控,也因此在業內被以穩健著稱。
我們在選擇一個理財平台時,要多方位分析,比如服務和體驗,這個也拿無界財富來舉個例子,每天群里也互動,有個直接可以看到員工動態的部落,也比較有意思,反正挺透明的,讓投資人安心了很多~所以說,除了在安全方面做的完善,服務也要同時跟上,這才是一個優質的平台所必備的。
『肆』 個人之間的資金委託理財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受法律保護
類似於借貸,只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利率就沒問題,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
『伍』 委託理財的優缺點
委託理財的優缺點:
1)低門檻。目前券商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接受單個客戶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理財接受資金不低於10萬元。而《徵求意見稿》中並無明確規定賬戶管理業務的准入門檻。理論上只要券商願意與客戶約定,客戶可以幾乎零門檻享受賬戶管理業務。
2)一對一定製服務。與其他集合類或公募資產管理計劃相比,此次賬戶管理的亮點在於「定製化」。通過《賬戶管理服務協議》,券商與客戶可對服務內容、方式、期限、當事人權利義務等等方面進行約定,針對客戶需求打造量身定製的投顧類產品。
3)券商可代理賬戶投資交易,客戶體驗更優。意見稿明確表示符合賬戶管理資格的持牌機構可以代理客戶執行賬戶投資或交易管理。這意味證券公司終於可以在特定賬戶突破不能動用客戶資金和客戶證券規定,主動替客戶理財投資。只有約定明確,客戶不需要實行投顧給予投資建議→客戶篩選→下達交易指令→投顧下單的繁瑣流程,投顧直接就投資結果向客戶負責。
『陸』 可以以個人名義代客理財嗎
根據《證券法》,代客理財必須具有投資咨詢資格及資產管理資格。
而開設具有投資咨詢資格及資產管理資格的投資公司,需要注冊資金5000萬以上。
到現在為止,監管部門暫時沒有開放私人和機構定向代客理財的政策。
從民事刑事判例案原則,類似的案件有類似的判決,北京福建已經有案例判決代客理財者需要賠償投資者所有損失。原因是代客理財者沒有資質代客理財,屬於非法約定,法院不承認投資者與代客理財者之間的合同有效性。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代客理財的風險遠遠高於獲得收益的風險。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柒』 什麼是個人理財比較個人理財和委託理財的優缺點
個人理財,簡單的講就是「如何處理自己的財富」。作為一種服務,個人理財是指根據個人(家庭)的風險偏好和短期、中期和長期需求或收益目標,對個人(家庭)的財產進行科學的、有計劃的、系統的全方位管理,以實現個人(家庭)財產的合理安排、消費和使用。
目前在中國大陸,部分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和投資咨詢公司已開辦了相應的個人理財業務。與商業銀行相比,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的理財業務專業性比較強,但同時理財范圍也有較大的局限性,理財建議主要集中在投資的操作層面上,而在理財的整體規劃上則比較欠缺。例如,證券公司和投資咨詢公司的理財業務就主要集中在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投資工具上。
而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特點則主要體現在其綜合性上,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作為個人資金的出口和入口,與居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息息相關。大型商業銀行的各種儲蓄業務、國債、住房按揭、外匯、黃金買賣、消費信貸等為居民提供了豐富的理財工具,尤其是近幾年與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進行了深入的合作,已經能從銀行平台上為客戶提供保險、證券和基金等理財業務,逐步形成了「一站式」的服務格局。因此,商業銀行在綜合性理財業務上具有天然的優勢,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也將會在國內占據至關重要的地位。
當然,在現今國內分業經營的金融格局下,國內銀行的個人理財業務並不能真正做到代客理財,離客戶對個人理財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但隨著國內金融體制的逐步放開,混業經營的格局將逐步形成,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也將在現有的平台上得到更快的發展。
所謂委託理財是受託人接受委託人委託,運用自己的智慧、經驗、知識、信息等各種專業優勢,通過各種市場、工具及方法對委託人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和運作,在嚴格遵守客戶委託意願的前提下,在盡可能確保客戶委託資產安全的基礎上,實現資產保值增殖的一項業務。委託理財可以發生在個人與個人、個人與單位、單位與單位等各種主體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