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把已經支付在他人的賬戶上的錢挪用購買理財產品是否屬於挪用公款
不屬,公款是單位、企業的集體錢,他人賬戶的錢是私款
② 挪用公款370萬購買理財產品怎麼辯護
挪用公款370萬購買理財產品,沒有造成損失,案發後及時退款。認罪態度好,平時一貫表現良好,無前科劣跡。
《刑法》第三十七條「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本案被告人是在特殊情況下發生的情節輕微的挪用公款行為,對被告人陳某某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就足以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對於被告人陳某某可以免除處罰。刑罰只有罰當其錯,寬嚴相濟,才能更好地體現刑罰的正當性。
如果不能對被告人免於刑事處罰,辯護人認為也應當對被告人在三年以下判處刑罰或者拘役,並適用緩刑。辯護人認為,即便是檢察院所有指控全部成立,累計挪用數額達到巨大,但統觀全案,被告人的挪用情節非常輕微、案發前全部歸還了本金和部分利息、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且有自首情節,應當在三年以下判處。而且被告人知罪悔罪,沒有再犯的可能,判處緩刑也不會對所在社會產生不良影響,依法應當適用緩刑。
③ 單位挪用財政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按規定怎樣處
應立即追回資金,如不能追回的情況發生風險損失需要承擔經濟損失,同時根據嚴重程度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相應的法律責任。
④ 銀行理財詐騙沒有人管嗎
解決辦法:
1、如果儲戶將款交給了銀行,應當認定此款銀行收到,應當按照購買的該理財產品支付本金及收益。如果該銀行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訴銀行,要求支付本金及理財收益。法院應當受理,並且能夠勝訴。
2、銀行如果發現該筆理財資金與理財收益並未到賬。應當自己銀行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且通過公安機關追回贓款贓物。
⑤ 挪用公款購買理財產品如何定罪量刑
挪用公款購買理財產品屬於個人進行營利活動,並且數額較大的,涉嫌挪用公款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 挪用公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
(四) 其他嚴重的情節。
⑥ 挪用公款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否能夠認定為營利活動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屬於進行營利活動的盈利行為。如果數額達到較大以上是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如果挪用的是集體單位的資金,則屬於挪用資金罪。如《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就規定了,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的處罰
⑦ 挪用公款11萬購買理財產品,時間在3個月內,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只要挪用公款,不管時間長短,都已經涉及挪用公款罪了,至於量刑,法官才會根據具體時間,資金來具體量刑判決
⑧ 分幾次挪用了公款7萬元購買理財產品,15天後歸
分幾次挪用了公款7萬元購買理財產品,15天後歸還,不構成挪用公款罪。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⑨ 如果我把客戶買理財的錢挪用了,是詐騙罪嗎
客戶理財的錢屬於公款,是挪用公款罪。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