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叫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指的是,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而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廣義上,財產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有形損失)、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與家庭有關的僅指財產損失保險,主要有家庭財產保險及附加盜竊險、機動車保險、自行車保險、房屋保險、家用電器專項保險等。
二、購買財產保險應注意什麼
購買財產保險時注意事項
1、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保險法》第18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於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建議您讀懂保險合同中條款含義,搞清您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保障和賠款,哪些是不保的風險。特別注意條款中有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義務和特別約定等內容。
2、填寫投保單要如實告知。《保險法》第17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3、投保要帶齊有關證件。如投保機動車輛保險要帶上行駛證、營運證原件;新車要帶上機動車輛合格證原件、購車發票原件等。如投保企業財產險、家財險,保險公司要派人員到投保單位和投保家庭查驗,核對有關財務帳冊、發票及實物,以便按規定決定是否同意承保。
4、不能超額投保。《保險法》第40條第二款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對投保財產作出客觀合理的估價,使保險金額盡可能接近所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
5、仔細核對投保單內容,索取正式保費發票。交納保費時,投保人要索取正式保費發票,取得保險單正本後仔細核對與投保單內容是否相符,發現差錯或疑問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查詢或要求改正。
6、不能重復投保。《保險法》第41條規定:對重復保險,各保險公司分別按比例分攤賠償,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其保險價值。因此,建議您若同一車輛、同一份財產,只向一家保險公司投保,用不著多交保險。
以上即是什麼叫財產保險和購買財產保險應注意什麼的問題,財產保險顧名思義就是為保護您財產免受損失的一種風險投資。需要您注意和重視的是,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條款,留神免責條款的規定,帶齊證件別重復投保。否則對您本事不利,甚至有敗訴的風險。
② 閱讀保險條款時應該注意哪些
保險條款都有細致的規則,蘊含著保險客戶的權益,可以從以下幾個步驟分析保險條款:
1.仔細閱讀條款中的保險責任范圍與除外責任:保險責任與除外責任是相對的,是容易出現理賠難、理賠煩的地方,應重點關注。
2.注意保單的期限:包括猶豫期、疾病等待期、保險責任期、繳費期、寬限期等;只有在保險事故發生在合同有效期內,且過了疾病等待期、保險責任期已經開始,且保單繳費正常的前提下,才具備理賠的基礎條件。
3.申請理賠時,需及時、完整地准備和補充相應的材料和單證;具體理賠材料可致電保險公司進行咨詢。
4.確保投保信息是最新最准確的信息: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及其個人資料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進行變更。
③ 保險條款有什麼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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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保險條款是保險單上規定的有關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權利、義務及其他保險事項的條文。
保險條款很重要,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應當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明確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免責條款、理賠條件和手續等。一旦發生保險事故,應及時獲取相關的事故證據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保險糾紛,如果碰到理賠有疑惑,有權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解釋。
④ 購買重疾保險需要注意哪些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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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購買重疾保險需要注意哪些保險條款?主要是要對五項重要的條款內容必須了解清楚。
購買重疾保險需要注意哪些保險條款?
1、投保重大疾病險,要看哪些疾病是在保障范圍內。
2、保險責任最重要,最應理解清楚的條款。
3、投保前,應通讀一遍這些責任免除條款,知道在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
4、條款中通常會寫明投保人應當以什麼樣的方式繳付保費、繳費的最後時限等,投保人應當按照約定及時繳費。
5、保險金的領取。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後,客戶應如何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並索賠,特別要注意應在多長時間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哪些文件等,以免錯失良機。
在投保重疾保險時,千萬不要忽視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那些與自己利益密切相關的內容。否則簽下了保單才覺得有所不妥,那就悔之晚矣。目前已開通了重大疾病保險在線預約,您可以去了解下相關產品:
⑤ 購買保險應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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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現在很多人都懂得為自己購買一份人壽保險了,那麼,購買一份人壽保險,我們有哪些問題是繞不開,必須得注意的呢?購買人壽保險,我們需要注意的事項有以下這些:一、認真考慮繳費能力購買人需量力而行,投保人應根據自身需要和財力大小,適當聽取專家建議,選擇適合自己的險種,以不給個人和家庭帶來過重的經濟壓力,並且能滿足保障需求為標准。一般而言,保障性的保費支出占年收入的10%-15%為宜,若是投資類可以適當增加,但以不超過20%為佳。因為人壽保險一般都是長期繳費,如果沒有充分考慮是否有持續穩定的財務,那麼投保人就可能會喪失保險保障並承擔退保損失或是損失部分保險合同利益。二、認真挑選合格的業務員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人應當具備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資格條件,並取得保險費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即《資格證書》)。尤其通過壽險營銷員購買人身保險產品或通過銀行等兼業代理機構購買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產品,投保人最好要求銷售人員出示《展業證》。此外,不要因為回扣來選擇代理人,因為您所簽署的是一份不能馬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長期合同,不要因小失大,終致後悔。三、認真挑選理想的壽險公司投保人購買保險後,在保險期間內,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與該保險公司有著切身利益關系。因此,選擇保險公司對於投保人來說非常重要。一般來將,投保人在選擇保險公司時,需要考慮保險公司類型、險種價格、經營狀況以及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差異。四、認真填寫投保單投保單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險公司進行核保及核定給付、賠付的重要原始資料。五、認真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告知是指保險合同訂立時,投保人應將其知道的與保險有關的所有重要事實如果告訴保險公司。需要如實告知的重要事項一般在投保單上都會列出,投保人只需要如實回答投保單上所提的問題。如果故意隱瞞就會導致以後理賠難甚至拒賠的情況。六、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和產品說明書投保前,投保人應該特別關注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猶豫期和退保事項,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產品說明書和利益演示,了解保險產品的費用扣除情況和產品特點,清楚購買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七、簽收保險單時的注意事項簽收保單時,應認真閱讀保險條件和有關說明。合同生效日期、保險期間、每年繳費時間,並認真閱讀保險條款。檢查整套資料是否完整,並注意保管合同書。
⑥ 買財產保險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購買財產保險時注意事項
1、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保險法》第18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於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建議您讀懂保險合同中條款含義,搞清您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保障和賠款,哪些是不保的風險。特別注意條款中有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義務和特別約定等內容。
2、填寫投保單要如實告知。《保險法》第17條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3、投保要帶齊有關證件。如投保機動車輛保險要帶上行駛證、營運證原件;新車要帶上機動車輛合格證原件、購車發票原件等。如投保企業財產險、家財險,保險公司要派人員到投保單位和投保家庭查驗,核對有關財務帳冊、發票及實物,以便按規定決定是否同意承保。
4、不能超額投保。《保險法》第40條第二款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對投保財產作出客觀合理的估價,使保險金額盡可能接近所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
5、仔細核對投保單內容,索取正式保費發票。交納保費時,投保人要索取正式保費發票,取得保險單正本後仔細核對與投保單內容是否相符,發現差錯或疑問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查詢或要求改正。
6、不能重復投保。《保險法》第41條規定:對重復保險,各保險公司分別按比例分攤賠償,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其保險價值。因此,建議您若同一車輛、同一份財產,只向一家保險公司投保,用不著多交保險。
以上即是什麼叫財產保險和購買財產保險應注意什麼的問題,財產保險顧名思義就是為保護您財產免受損失的一種風險投資。需要您注意和重視的是,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條款,留神免責條款的規定,帶齊證件別重復投保。否則對您本事不利,甚至有敗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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