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員工自願放棄養老保險協議
在社保法和勞動法中有明確條文用人單位一定要幫員工購買社保,就算員工自願放棄社保並寫了放棄保證書,但一發生事故的話那份保證書也沒有法律作用,這份保證書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內容大概是什麼人因何原因放棄在什麼單位購買社保,放棄購買後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什麼單位無關(可以詳細說明責任),簽名、生效日期,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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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如何寫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協議
建議不要寫,因為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法定義務,雙方達成的不繳社會保險協議違法,不受法律保護
『叄』 員工自願放棄繳納保險金的內部協議如何寫
公司應自覺幫員工交保險金~~這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 合同 用人單位必須尊守
『肆』 員工自動放棄社會保險的協議書應該什麼寫啊
無論簽怎樣的協議都是無效的,只要員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主張自己的權益,公司必輸無疑。除非是員工也不懂,因為簽了協議就以為自己理虧而放棄權利的,那麼你可以這樣簽:
協 議 書
員工---與----公司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要求為員工統一參保各項社會統籌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但員工因個人原因,不願按規定繳納相關保險費用,若公司強制扣繳,勢必導致部分員工離職。為此,雙方協商暫不予參保,若日後按法律規定需要補交,公司只負擔本應繳納部分的款項,所有滯納金、補交手續費用等均由員工自行承擔。
員工本人簽名: ------公司
200 年 月 日
『伍』 「自願放棄五險一金繳納」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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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簽訂自願放棄繳納五險一金的問題,是沒有效力的,單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義務,單位和職工之間不能對此做出放棄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