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是對可能發生或是存在發生的隱患的事故進行系統的評估,轉移風險事故發生是所造成的損失。提前預防未發生的事故減小損失。 保險規劃根本目的就是防患於未然,未雨綢繆。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所預料的。
B. 家庭保險規劃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先投保大人、後投保小孩,「優先考慮孩子的保障」是很多客戶初次購買保險的一個誤區。我們最容易忽視一個問題,其實,孩子的生活教育、老人的晚年生活最實在的保障就是家庭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入,每個人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責任不同,所需要的保障力度也不同,因此在經濟條件有限的情況下,首先要保障的當然是家庭現金流的創造者,尤其重點保障的是主要貢獻者,其次再是家庭中的消費個體,小孩、老人。在現金流不中斷的情況下,後續的人生規劃才得以順利實施,所以現金流保障是基礎保障,包括壽險、重疾、意外、醫療,在規劃保險時,應首先滿足基本保障的需要,再考慮教育、養老或保全。這是在經濟條件有限的情況下,規劃家庭保險應該堅持的最基本的原則。
二、先人身險、後財產險,現實生活中,有車的小家庭肯定會為愛車買上一份保險,但是卻忽略了為自己投保人身保險。人才是財富的創造者,人身險是投保時首先需要考慮的,保障了家庭中的財富創造者,才能給家庭帶來更穩定的保障。
三、保費合理、保額至重保險是家庭理財的一種重要方式,在購買保險之前,應先了解自己家庭的財務狀況。保險的「雙十」原則,即保費占年收入的十分之一,保額是年收入的10倍。一般而言,用十分之一的收入來交保費,這樣的比例不會對我們的正常生活產生影響,而10年的收入可以幫助一個家庭渡過可能的危機。而保額的選擇,要以如果有風險發生理賠金額是否可以覆蓋掉風險帶來的損失為參考標准。這樣,既不會因為購買太少,起不到保障家庭的作用,也不會因為購買太多,影響到整個家庭的生活品質,造成經濟負擔。
四、保險方案需要更新保險計劃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對於一個小家庭而言,不同的發展階段,需要對保險方案作出不同的調整。比如:剛成立的年輕家庭,夫妻基本是共同養家,此時雙方都可以選擇保障比較高的終身壽險,並附加一定的醫療險和意外險,此外,可以為老人添置一份防癌險,以免發生重疾後家庭經濟難以應對;有了小孩之後,需要為小孩購置醫療險和意外險,此時房貸車貸尚在按揭之中,為家裡的經濟支柱購買定期壽險是不錯的選擇,另外,可以為孩子存儲一份教育金,強制儲蓄,做到專款專用,讓孩子能夠擁有更好的未來。不同階段不同保單,實時調整對家庭保險規劃也相當重要。
C. 保險有什麼風險與不足
1.保險方案多是長期計劃,這既是保險的優點,也是保險的缺點。之所以說是優點,是因為長期的財務方案可以讓投保人在財務上有一個長遠的規劃、保障和自律行為。之所以說是缺點,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無法按事先所做的長期財務計劃實施,並且由於時過境遷的一些原因,一些人會無法實施原保單的儲蓄或投資計劃,這便意味著損失,甚至可能是不小的損失。這是購買保險的最大風險。許多人就是因為不理解這一點,因此抱怨保險公司詐騙,大罵保險代理員欺詐。而在這一點上,保險代理員一定要跟客戶講清楚,這樣才是比較規范的做法。遺憾的是,基於利益的關系,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員雖然通常會提及這一點,但卻並不會特別嚴肅地強調這一點。這就會使一些客戶似乎明白卻又沒有認真對待,從而付出一些代價。因此,投保人在考慮長期的保險儲蓄或投資計劃時,一定要考慮自己收入的長期穩定性及財務的自由程度。
此外,在程序管理上,成交一宗保單通常並不是簡單而高效的,這就導致了保單的短期成本高。保單成交後即屬長期簡單運作。所以,從長期來看,成交後的保單平均運作成本,經長期平均化分攤後,又是比較低的。正由於此,屬於儲蓄類或資金投資類的保單,若在短期內斷保,損失就比較大;時間越長,損失越小,並逐漸趨向獲利狀態。儲蓄保險若能夠滿期,一般有不低於銀行定期利率的回報。所以,投保人應當明白,要是長期的儲蓄保險的年回報率不及銀行的年利息率,除非保險公司讓投保人享受額外的保險好處,不然,就是保險公司管理不理想,或是保單產品設計不好,或是相關的資金運作出了特別的問題(這是任何保險公司都有可能發生的情況)。究竟這些情況出現的可能性有多高,則需依據具體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來判斷。2.越是生活貧困的人,越是需要生活的保障,越是需要保險,但卻越交不起保費。一般生活貧困的人因交不起保費而遠離保險,而保險代理員一般也不願把時間和精力花在這部分人身上。這種現象是許多人都心知肚明的。由此亦可見,在商品化的社會中,存在一種可能性,那就是使貧者相對貧困,除非有政府給予扶貧。
3.保險種類日益多樣化與細化。這既有利又有弊。有利的方面是,保險公司能為人們提供更多的選擇。不足之處是,即使這樣,投保人也很難能夠擁有完整的保障。因為一套完整的、足夠細化的保險保障,其保費不菲。而若過分強調買全各種保險,有時又顯得並不經濟。這時,就會有一些投保人既花錢買了保險,卻又可能未能如願擁有足夠而完整的保險保障,甚至可能出現最為遺憾的情況,那就是投保人在未買某項保險方面發生了意外。盡管如此,在這種情況下,也只好退而求其次,分主次建立一個較好、較完整的保險保障。在這里,大家還必須知道保險業的一個公開秘密,就是統計學中的「大數定理」,這個定理揭示了一個規律:在足夠多的樣本的情況下,某個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可靠性是可預測的,比如保險中的死亡概率、傷殘概率、某類疾病概率、住院概率等。在這當中,還有一個常被人們忽視的是,一個人在長期生活中發生變故或經濟變化的概率很高。這就意味著長期的保單計劃被中斷的可能性不低。若發生此種情況,通常投保人客戶會遭受損失,但保險公司卻不會遭受損失,反而會受益。這取決於保單的設計情況。由於保險公司的保險計劃是由精算師經嚴格測算而設計的,所以在一般不發生錯誤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總體上會處於只贏不輸的商業格局中。所以,當投保人要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個關鍵的「長期性」對自己的財務安排帶來的影響。也正是由於這個「長期性」,使不少投保人處於不利的地位。不過,現在由於商業保險競爭激烈等原因,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推出了相對較短繳費期的險種,這對於投保人來說是有利的。一般來說,一個保險方案的保費繳費期越短、方案越靈活,則對投保人而言就會越有利。
另外,儲蓄保險或投資保險的回報率是否能夠戰勝通貨膨脹率,這是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不是太容易,通常取決於國家政治、經濟和金融政策的穩定性。一般來講,儲蓄類保險的保值效果不是太好,資金投資類的保險在保值效果方面好些。
再有,如果一份保單所提供的保險價值極低,且儲蓄資金的回報率又低於銀行相應的定期儲蓄利息率,那麼,這個保險方案就沒有什麼價值,因為它並沒有補償投保人長期履行繳費的損失及可能發生保單斷保的風險。
D. 保險學中的風險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風險:在實現其目標的經營活動中,會遇到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這些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影響程度是無法事先預知的,這些事件將對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從而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程度。這種在一定環境下和一定限期內客觀存在的、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就是風險。簡單來說,所謂風險就是指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和一定的環境條件下,人們所期望的目標與實際結果之間的差異程度。
E. 保險規劃有哪些功能
投保原則:
原則一
先保障後投資
許多消費者選擇險種的過程中,往往對投資型險種情有獨鍾,常常選擇的是「高收益,高回報」的險種,而忽視保險最原始的保障功能。其實,保險的保障意義才是最應該引起重視的,而且它也更適合經濟狀況一般的人群選擇。
原則二
家長要先於小孩投保
買保險要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先保家長,尤其是家庭財務貢獻度最高的人,因為,如果家庭中的頂樑柱因故喪失經濟能力,那麼導致的家庭經濟困境將直接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家長為孩子投保的最終目的是增加孩子的保障,而不是先將其保障排在首位。
原則三
考慮保額後再考慮保費
大部分人購買保險比較在意的是付出了多少保費,而不是關心購買的保險產品所能提供保障的范圍和保障程度。也有人在購買保險時,只關注能不能拿回本金,能不能保值增值等等,保額多少不一定真正受到重視。實際上,擁有適當的保額,保費支出則是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調整,不同的人生階段、不同的財務狀況、不同的職業類別、不同的理財偏好,可以有不同的選擇方式來安排你的保費。
因此,保額比保費更重要,足額保險才是保險設計的根本原則之一。保費支出太少顯得保額不夠、保障無力,當然,保費支出太多,也會影響家庭財務結構。
原則四
保險規劃應放產品前面
消費者在考慮保險規劃時,不要一味地比較保險產品,而是要考量保險規劃的整體性、前瞻性,根據自身需求合理購買。同樣,保險代理人倘若只會銷售保險產品,那一定永遠只是一個「三流業務員」。因為只有銷售「風險規劃處方」的代理人才能順應形勢並被客戶接受。這里的分界線在於到底是「以產品為導向」,還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
原則五
人身保險比財產保險更重要
人是創造財富者,沒有人的保全,也就沒有財富的積累。消費者在考慮買保險時,一定要分清主次,人的保障始終比財富的保障更重要,處理好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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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在進行保險規劃時,會面臨很多風險,哪些行為會引發風險
這個多了,不過你應該按照發生的風險的頻率來優先選擇那種保險,比如說你在做保險規劃的時候應該優先想到意外險,希望對你有幫助。
G. 保險中的風險具體指什麼
比如,人從一出生開始,就是一直在消費的,然而賺錢的時間卻只有短短的二、三十年,大概從25歲---60歲,在這期間人們不但要有一些生活費用的支出,子女教育問題,考慮個人未來養老問題,然而人的一生往往有兩件事是我們誰都無法預料的,那就是意外和疾病,一旦這兩件事不期而至的話,那麼我們的支出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增加,但是我們收入也就無法保障了,所以說人的一生就是要提前做好規劃。保險其實就是生時為死時做准備,年輕時為年老時做准備,父母為子女做准備,子女小時做子女大時的准備,今天為明天做准備。在家庭遇到困難的時候,雖然不能減輕家人的痛苦,但是卻能為家人減輕金錢的困擾,其實這就是保險。誰也不能預料到自己會活多久?就是為未來做准備吧!!
H. 保險規劃
一,用未來支出法計算平均余命的生活費為保額的意外傷害保險。
二、用可支付保費余額來計算定期人壽保險。
三、先太太,再先生。(保費支出不足,女的先來可以足額保險)
四,3的一位可以只用第一條。
五、各保險公司的意外和定期性價比相差一倍以上,其實條款和服務差不多。代理網可以查的。
I. 保險規劃分為什麼作用是什麼
保險到底是什麼?對我們很重要嗎?如果把證劵,銀行,保險三大金融系統比作一頓飯:股票就是肉,偶爾吃吃解饞補身體,吃多了你試試?銀行是主食,就是即使沒有什麼菜餚,也有碗白飯或有個饅頭,但只有這個不是一頓完整的飯。保險是菜餚,沒錯,你可以不愛吃,但少了它,時間長了,肌體很容易出問題。想想每天吃飯怎麼吃,就知道對待金融工具應該怎麼分配了。保險就是防患於未然,保險就是保障,多一分保險就是多一份保障!有了保險還要每年拿出來重溫一下,這叫做保單檢視,要讓家人共同了解保單的意義和作用。做足不同人生階段的保險規劃不同的人生階段,可以有不同的保險規劃,將一生劃分為五個階,以一般工薪階層為對象,分別考慮人生各階段的保險規劃。初入社會期(20-30歲):年輕人對於保險產品的選擇,應以意外險和重大疾病保險為主。成家立業期(30-40歲):應均衡考慮三個方面的保險:一是自己的健康,二是家人的健康,三是子女的教育。如果經濟實力較強,也不妨購買一些養老保險。收入高峰期(40-50歲):應重點安排自己的健康保險和養老保險。事業衰退期(50-60歲):應重點安排養老保險,有時也可兼顧考慮部分健康保險。老年期(60歲以上):60歲以上的人,若要購買保險,通常可選擇的餘地很小,可以選擇意外險、養老險和兩全保險等。一般來說,保險消費者投保的原則是,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按照風險管理的先後順序進行,先保易發生的和時間上較為緊迫的問題,然後逐步完善家庭保障。保險理財專家認為,按照險種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保險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的優先次序是:意外險,住院醫療險,重大疾病險,人壽保險,兒童教育險,養老年金險,其他終身壽險或新型人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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