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常見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定義務。
根據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2006)》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構成關聯方。
關聯方交易則是指在關聯方之間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關聯方之間資源和義務的轉移價格是了解關聯方交易的關鍵。關聯方交易的主要類型包括: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之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擔保或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等。
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全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非常有必要。我國十分重視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2006)》》對有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定義與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詳細規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保監會 關聯交易 2019
北京10月26日,今年為保監會「嚴監管」的重要時期,為防控保險公司治理風險,監管在出台政策的同時開展了全行業公司治理現場的評估,為險企進行全面「大體檢」。近日,保監會連發十幾封監管函,對多家保險公司在股權治理及關聯交易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罰。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目前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最大的風險是什麼
專業分析:目前國內對於經營壽險的保險公司,法律規定不允許直接宣布破產,可以被兼並
D. 保險公司關聯方的識別
如何學注會《審計》:關聯方的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一、風險評估程序和相關工作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當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和相關工作,以獲取與識別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的信息。
1、了解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
2、在檢查記錄或文件時對關聯方信息保持警覺。
二、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1、關聯方施加的支配性影響可能表現在下列方面:
(1)關聯方否決管理層或治理層作出的重大經營決策;
(2)重大交易需經關聯方的最終批准;
(3)對關聯方提出的業務建議,管理層和治理層未曾或很少進行討論;
(4)對涉及關聯方(或與關聯方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的交易,極少進行獨立復核和批准。
2、在出現其他風險因素的情況下,存在具有支配性影響的關聯方,可能表明存在由於舞弊導致的特別風險:
(1)異常頻繁變更高級管理人員或專業顧問,可能表明被審計單位為關聯方謀取利益而從事不道德或虛假的交易;
(2)利用中間機構從事難以判斷是否具有正當商業理由的重大交易,可能表明關聯方出於欺詐目的,通過控制這些中間機構從交易中獲利;
(3)有證據顯示關聯方過度干涉或關注會計政策的選擇或重大會計估計的作出,可能表明存在虛假財務報告。
三、針對重大錯報風險的應對措施
針對評估的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1、識別出可能表明存在管理層以前未識別出或未披露的關聯方關系或交易的安排或信息;
2、識別出管理層以前未識別出或未披露的關聯方關系或重大關聯方交易;
3、識別出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關聯方交易;
4、管理層在財務報表中作出認定。
四、評價會計處理和披露
1、識別出的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是否已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得到恰當會計處理和披露。
2、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是否導致財務報表未實現公允反映。
五、其他相關審計程序
1、獲取書面聲明
如果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對關聯方作出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下列書面聲明:
(1)已經向注冊會計師披露了全部已知的關聯方名稱和特徵、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
(2)已經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規定,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和披露。
2、與治理層溝通
除非治理層全部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當與治理層溝通審計工作中發現的與關聯方相關的重大事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如何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及報告工作
做好保險公司風險隱患全面排查建議從兩個大范圍開始:
一、內部;
1、加強公司一線業務人員對風險管控、風險初審基本知識的學習與控制。
2、提倡、推動業務人員對客戶保險風險隱患的宣傳。
3、加強櫃面審單人員對風險隱患的學習與嚴格把控
4、做好服務大廳、職場風險隱患提示語的張貼
二、外部;
做好對外保險風險隱患的大力宣傳力度。
媒體、宣傳欄、報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