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育津貼打到單位還是個人賬戶
打到單位,由單位給個人。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
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
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還有的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中男職工的配偶,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
(1)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回個人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2. 生育津貼是給個人還是給單位
生育津貼是給員工個人的。
生育津貼是指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後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以下兩種: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津貼申領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公司幫助完成。以貴陽為例
2013年1月1日起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後或者術後6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准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個人自己辦理的,需提供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到社保局辦理,提供資料和提交公司資料幾無差別。
三、對於少數社保代理的個人或者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的,需提前報備代理公司,並提交相應資料給代理公司由其協同申報,對於好易保這樣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便可網上直接上傳資料、網上申領。
3. 生育津貼直接打給個人還是公司
經核定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到單位,由單位管理和發放。用人單位要支付給職工本人。
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低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職工的實際支付,若職工本人平均工資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全市最低工資標准計發;職工按規定享受的待遇高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
一,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還有的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中男職工的配偶,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
4. 事業單位生育津貼給個人么
是的。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
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
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還有的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中男職工的配偶,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
(4)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回個人擴展閱讀:
享受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准,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1、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 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並發症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准,按定額標准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註: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後,三個月內辦理。
5. 生育津貼是給個人的還是給單位的
關於生育津貼應該誰領取還是有點模糊的,按照規定生育津貼是補貼給單位的,如果單位已經正常發放了產假工資,那這個錢單位申請之後就不會再給到員工了,但有兩種特殊情況職工有可能是可以拿到這個生育津貼的。
【一】單位不發產假工資或者掛靠交社保(姑且不談是否合規合法等問題)
掛靠交社保,肯定就不會發產假工資的,而有些單位也會明確告訴職工,休產假期間不發工資,這兩種情況,那單位申請了生育津貼以後,就應該把生育津貼給到參保人員,當然如何給就要跟單位協商了,另外,個體戶掛靠個協參保人員,也是可以通過個協申請生育津貼,掛靠個協是合法的,保費都是自己交的,生育津貼也應該是給到參保人的;
【二】生育津貼高於產假工資
生育津貼是按照單位上年度生育險平均繳費基數作為計算基礎,生育險繳費基數與養老險繳費基數一致,比如說某單位上年度生育險平均繳費基數為5000元,那在計算生育津貼時,就是按照5000除以30再乘以生育津貼天數,而某職工的工資為3000元,那單位發放產假工資時就是每個月3000元,而生育津貼卻是5000元每個月,這樣單位應該把多領取的2000元的生育津貼給到職工,那如果生育津貼低於職工的實際工資呢?那單位就應該按實際工資發產假工資,不足部分由單位補貼;
【三】生育津貼領取天數不等於產假天數
深圳產假天數最高可以是238天,而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的時間沒有這么長,順產一胎是98天,剖腹產是128天,有正常單位上班的,領取生育津貼以外的產假工資就由單位發放,而掛靠公司人員也要知曉,生育津貼領取天數並沒有那麼多天;
6. 生育津貼怎麼給個人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
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0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0天。
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如何發放到個人?
1、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女職工生育時,持本人就醫證卡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到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經醫院審核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資格的,由經治醫生填寫《參保職工生育與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告知單》,交女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對自費項目或特需服務項目(家庭式產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嬰兒撫觸、嬰兒保健帶、產後訪視、伙食費、出生證等),由醫院書面告知並徵得女職工同意後方可使用。生育女職工出院結賬時,只需支付自費葯品及特需服務項目的費用,其餘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結付。
2、女職工在產後費用結付6個月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出院記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和就醫證卡,到單位社保關系所在地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申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列印《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結付表》,女職工簽字確認後領取補貼金額。
3、補償給用人單位的生育津貼,由市社保中心在支付女職工生育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的次月,在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結算表》中列支,並直接撥付至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