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維修基金過戶怎麼辦理
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之後,繳納測量費、工本費之前有一個窗口就是辦理維修基金過戶的,程序很簡單,列印出來直接蓋房管局財務章即完成維修基金過戶。
Ⅱ 二手房維修基金怎麼過戶,過戶需要交錢嗎–房產交易–
二手房過戶需要的資料主要是:
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賣方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戶口簿、離婚證或未婚證明)(原件、復印件);
完稅或免稅的證明;
《存量房買賣合同》,必須是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監制的合同文本,在房產局各辦證大廳領取。買方需貸款的簽訂4份合同,無需貸款簽3份;
房產證(配圖需復印);
土地證(非住宅需要提供);
派出所出具房屋空戶證明(住房需提供);
物業費結清證明。
Ⅲ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 購買二手房要注意過戶
維修基金是房管局物業科收,用於房子後期外立面等方面的維修。
過戶費:
和之前一樣沒出台新的政策:根據房屋是否滿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購房?根據前面所問、評估價、面積等情況,繳納如下:
1、契稅,首套房:90(含)平內1%、90平以上1.5%,二套房:90(含)平內1%、90平以上2%;商業房或公司產權房:3%。契稅2016年有變化,要根據你們城市的政策變動。
2、個人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唯一住房減免,但實際交易中是由購房者出的;
3、交易費,4元/平方;
4、轉移登記費,80元;
5、權證印花稅5元;
6、營業稅未滿2年,面積大於144,5.6%賣方繳納,普通住房滿2年可減免。2016.5.1以後,營業稅改為增值稅。
Ⅳ 二手房買賣物業維修基金如何過戶
您好,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房屋出讓人應當向受讓人說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在2012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受讓人可以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卡、房屋權屬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身份證明到相應專戶管理銀行單方辦理分戶賬過戶更名手續;在2012年1月1日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受讓人應持上述辦理材料與房屋出讓人一起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過戶更名手續。
Ⅳ 二手房的房屋維修基金怎樣過戶
有些房屋在辦理產權證時已經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情況下:
(1)如果賬戶余額不足30%,那就需要按現行標准補繳這塊費用後再過戶;
(2)如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為首繳標準的30%以上,辦理產權過戶時,維修資金同時過戶。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明確規定,今後以下四項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1、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2、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3、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4、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Ⅵ 買二手房,房屋維修基金怎麼過戶
購買二手房,在房管局簽訂好買賣合同之後直接到維修基金窗口辦理即可,房管局出具兩聯,自己留一聯。
Ⅶ 二手房房屋維修基金怎樣辦理過戶
有些房屋在辦理產權證時已經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情況下:
(1)如果賬戶余額不足30%,那就需要按現行標准補繳這塊費用後再過戶;
(2)如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為首繳標準的30%以上,辦理產權過戶時,維修資金同時過戶。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明確規定,今後以下四項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1、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2、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3、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4、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Ⅷ 二手房維修基金過戶需要什麼材料
1、如果要去房產管理部門查詢的話,要帶上合同以及身份證,這樣可以查詢你所購房屋的全部信息。首先要先登錄房產管理部門的網站,然後輸入你所房屋的項目名稱,點擊進入樓盤表,根據樓盤表,即可查詢自己的房屋是否已經備案——並且也只能查詢這一項內容。
2、售房單位應當在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之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條件具備的小區,經業主委員會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可以將維修基金交給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代管。
3、維修基金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干涉維修基金的正常使用。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業主大會批准後實施。維修基金不足時,應當按照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和所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繳納物業維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