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元就不要那麼糾結了,試問現在什麼房子全損,損失金額可以控制在1萬元以內。。。。
作為涉農保險,就是你查出損失不足1萬元,政府絕對不會放過你的。。。
B. 保險案例分析
一、如高壓鍋上有註明不可煮綠豆或相關豆類,則按第一種意見處理。否則應是第三種意見。
二、這個很簡單,保險公司勝。雖然保險期內並未發生賠付,但保險公司已經承但了相應的保險責任,故三德公司應付清餘款。
三、保險公司賠付10000元。其餘由施工方負責。
C. 關於保險的家庭財產的案例分析,急!!!
保險公司正確,有理有法可依。
D. 保險案例分析,某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附加盜竊險,案例如下,謝謝
被盜物品已經由承保方賠付,賠付後保險公司有權支配賠付標的剩餘的價值,但被盜物品原屬於被保人所有,追回後公安部門交由被保險人領回,被保險人領回後應如實告知和交還保險公司或退還保險金,其損壞部分修理費可申請理賠
E. 家庭健康保險規劃,案例分析
其妻大三陽應該是會拒保的了,王先生「三高」只有兩種情況,一種加費,一種拒保。如果是拒保的話,只能做小孩的了,大人只能買意外險了。給小孩投保看能不能加保費豁免,給小孩做那種沒有保額限制的,把保額做高,並加保費豁免(如果可以的話)。
F. 人壽保險案例分析
1 兒子拿保險金,保險不是遺產,是指定受益人,如未變更,以保險合同為准
2 受益人欄空白,默認為法定,按照遺產處理,丈夫依法喪失繼承權,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這筆遺產
3 中止後復效重新計算日期,不足兩年自殺,屬於免責條款,不賠付。保險公司做法正確
G. 保險案例分析,求解。
財產損失保險和人身保險不一樣,最大的區別財產損失保險不能讓客戶額外得利,比如損失一元最高只能理賠一元,但是人身保險不一樣,因為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給人定價,比如同時在5家保險公司投保各100萬,萬一出現風險所有保險公司每家賠付100萬!
《保險法》第五十六條「重復保險的投保人應當將重復保險的有關情況通知各保險人。
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重復保險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部分,請求各保險人按比例返還保險費。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王某可以要求A和B公司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單獨要求A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B公司承擔責任,不足部分要求A公司補齊差額,但是總額以4萬的實際損失為限!
H. 保險學案例分析
保險公司應賠償你全部損失.
但是保險公司有代位求償權,他可以向你兒子索賠.但是你兒子是未成年人.最後還是落到你頭上
具體是怎麼樣的,那就只有自己慢慢協商了
I. 保險的案例分析
新的保險法明確規定,投保後兩年後,保險公司不能以不如實告知為理由拒賠。
現在的問題在於新保險法2009年10月1日才生效,這個案子是否可以根據新保險法進行處理,此事涉及專業法律問題,找個律師咨詢下。如果適用新保險法,保險公司一定要賠付的。
J. 家庭財產保險案例分析
被保險人先裝修隊負責人提出書面索賠.肯定裝修隊沒有這么容易賠錢給你,而且估計也無力負擔所以你轉向保險索賠.順便簽份權益轉讓書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賠你後得到賠償金額內的追償權益.保險公司對裝修負責人去追償.至於保險公司怎麼賠償,是這樣的:房屋部分=40000×(200000/現在房屋的價值)因為房屋部分損失是採取比例賠償方式的,也就是你保險金額和房屋現在的市場評估價格的比例家電=20000元床上用品和衣服=10000元因為此兩項是採取第一危險賠償方式的,也就是不管你裡面有多少東西,損失多少賠多少,但不超過保險金額. 不過此項的前提是你的損失金額都已經是定損價格(一般家電什麼的要扣折舊的).還有一個前提是保單上沒有要求要再分項,比如床上用品和衣服約定多少比例是床上用品多少比例是衣服.如果約定了,那就要進一步細分,以不超過單項比例為限.答案是否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