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理財有關的法律包括
是的,這些肯定要了解的
B. 居民在個人理財時,如何進行對理財業務法律風險的防範 以居民的立場。詳細一點,系統一點。謝謝!!
要對理財產品做一個全面了解 許諾高額回報一般是假的
C. 銀行理財產品主要涉及哪些法律法規其核心內容是什麼
1、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3、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
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
5、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6、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
7、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外資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和託管業務市場准入事項的通知
8、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
9、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D. 個人理財培訓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關注個人資產的底線
每個季度,對於一家上市公司來說,在數據繁多的財務報表上,最受到關注的無疑是企業的凈收益,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凈收益就是它的底線。對於個人來說,凈資產就是我們衡量個人財富的底線。什麼是凈資產?簡單點兒說,個人全部資產減去個人全部負債就能得出凈資產。如果這一數字是負數,就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了,有分析師認為,個人凈資產狀況最少要一年檢查一次。
學會檢查「現金流」
雖然外界最關心的往往是一家公司的股價,然而對於一家公司的CEO來說,他們最關注的是公司的現金流,也就是有都多少資金流入或者流出。對於我們來說,管理好日常的支出也是增加收益的一種方法。從長期來看,哪些支出是必須的?哪些又是為了滿足一時沖動?如果做不到開源,節流也是一種好的消費習慣。
有效管理手頭的資金
為了確保公司的運營效率,每家公司的CEO都會定期總結運營狀況,削減不必要的開支,確保公司的資源能夠被最大化地應用。為了做到這點,一些公司會定期和供應商協商能夠得到的最佳折扣。在日常生活中,最會講價的人往往也能得到最優惠的折扣。這不僅適用於日常的開銷,投資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手續費和其他一些交易費用,甚至是由於信用卡沒有及時還賬而產生的罰款,經過日積月累也會成為一筆不小的花費。
為自己做長遠規劃
很多人到了50、60歲的時候都認為只有固定收益類的投資才最適合自己,這種做法顯然已經過時了。為了能讓資產更好地保值,你需要更加積極地管理手頭的資金,有時候甚至需要承擔更多的投資風險。作為理財目標之一,能否跑贏通脹往往是我們衡量投資收益的一項重要標准,而低風險低收益的固定收益投資顯然無法滿足這項需求。這也就意味著我們需要把錢適當投注在股票、債券、基金這類收益較高的產品上。
選擇正確的衡量標准
每個人理財的目標都是有差異的,盲目地跟風往往是弊大於利,這就像蘋果公司不會把自己和麥當勞放在一起做比較一樣。在我們想要拿自己和別人進行比較的時候,往往也會忽視別人的處境或許和我們不同這一點。
學會使用書面留證
至今為止,沒有哪家公司的CEO只是握握手就敲定一門生意的,他們一定會選擇以書面的形式和對方簽訂合同。管理個人資產也是一個道理,無論我們是想借錢給身邊的親戚,還是投資朋友的哪家公司,一份書面的證明能夠幫我們減少很多誤會,日後也會省去不少麻煩。
E. 證券法中關於個人委託個人理財的規定是怎樣的
你說的是資產管理吧?資產管理分,定向資產管理 集合限定性資產管理 集合非限定性資產管理,和專項資產管理,如果是單個投資者可以使用定向資產管理,但是證券法規定的最低限額是100萬元,集合限定是5萬,集合非限定是10萬
F. 個人理財業務中法律關系的主體有幾個是哪些
不是單獨的憂傷,而是是一種
難得的珍貴,我想,生命中可以你
知我懂的人和事,應該宛如蓮花一樣的美麗!
G. 銀行理財產品相關法律法規
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外資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和託管業務市場准入事項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H. 今年參加銀從考試,考的是當中的個人理財,可以用去年2018年的銀行業法律法規和個人理財的教材嗎
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通知,2019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個人理財》考試教材將改版(初中級)建議買最新版的教材。
《個人理財》教材修訂主要內容:
本次教材修訂圍繞《個人理財》初級、中級(2015版)進行。修訂工作主要包括更正和更新兩部分,一是更正了2015年教材少量知識體系、文字表述方面的問題,二是結合當前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等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規,圍繞理財業務發展的最新需要,對教材中法律法規、理財投資市場、理財產品、退休養老規劃、稅務規劃等各章節內容進行調整,對教材體系框架和內容進行優化升級。
I. 個人是否經營代客理財業務
李某在一家證券公司工作多年,對證券市場以及股票市場較為熟悉。辭職後,李某欲利用自己的經驗開一家代客理財公司,計劃通過吸收他人的資金來代他人購買證券、股票,進行相關操作,並從中收取傭金。請問:李某能否設立該公司? 首先,本案中,李某欲經營的代客理財業務屬於我國法律、法規上規定的個人理財業務。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個人理財業務屬於金融業務,在我國禁止非金融機構經營。也就是說,在我國只允許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五類公司經營個人理財業務。個人設立代客理財公司經營個人理財業務是違法的。因此,李某不能設立該代客理財公司,其設立該代客理財公司的請求也不會得到工商部門的批准。
其次,個人經營代客理財業務是違法的,但是並不是所有個人代他人理財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一般情況下,以下二種情形不違法:
1、在親人、朋友之間,基於信任,將貨幣交由他人對金融機構開發的個人理財產品進行投資;
2、對於賬戶的名字還是委託人的姓名,如果委託人對受託人的購買股票、證券等操作進行了授權,並將其賬戶及資金、密碼等信息告訴受託人,由受託人進行相關操作並抽取傭金的行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一般也不會被認為是違法行為。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個人非法代客理財的情形下,雙方簽訂的委託理財合同一般也會因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其中產生的利息、股息等孳息也會因此被沒收。相關法律、法規:《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