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根據以下案例分析他們面臨的風險,他們各自的風險態度和風險意識,並為他們做一個合適的保險規劃
^_^,簡單寫一下都至少要花20分鍾,我給你寫思路,你自己補充吧,分數要給我。
家庭一:
情況分析,雙職工家庭,先生是主要經濟支柱,太太是次要經濟支柱,孩子初二,4年後面臨太學教育的開銷;
靜態分析,如果先生出現身故或嚴重疾病風險,家庭經濟受影響會很大,根據他的收入,他身上的壽險和意外額度不應該太低,(5-10)年*(8-10)的保額才比較合適,即便他這一刻掛掉,他的家庭才有足夠的資金解決身後費用,房貸,教育費用等,未來太太和孩子的生活也會過渡的比較平穩;如果太太出現身故,對家庭的影響沒有先生大,所以壽險和意外保額適量就好;
然後做現金流分析,就是他們的平均月收入-平均開銷(房貸,生活費,養車等),大概的月現金流是多少,大概2000塊左右,這個是他們可以用的保費;需要注意,情況只是暫時的,5年後房貸還清,他們有額外2800塊/月的保費預算;所以,現在還可以用消費型保險來降低保費支出,接近5年後或者未來收入提高時再變化保險方案;
所以,方案基本成型:
先生,至少30萬重疾,60萬壽險20萬意外,
太太,至少30萬重疾,壽險意外酌情;
孩子,消費型重疾和10萬意外(未成年人);
保費控制在月1500元左右就可以了;
家庭二:
分析過程是一樣的,我就不重復了;
因為他們的現金流壓力較大,因此消費型保險要佔主導地位;
家庭三:
單身月光族,用交繳300塊左右做意外壽險和重疾,混合定期和長期保險,保額也要至少做30萬重疾,意外可以多加些;
保險是客戶家庭遭遇風險時的一張底牌,重要的保額,在理賠的時候,從來沒有客戶說錢太多了,只說當時要多買點就好了。一個優秀的規劃師要從客戶家庭財務安全形度出發去規劃方案,不是簡單的滿足保費。
分數記得加。
② 一個保險理賠的案例分析(急……用)
建議還是找個專業理賠師幫你解釋吧
③ 保險案例分析
前兩個問題應該都是保額的累加,
第三個問題應該也是保額的累加,保險公司之間不可以追償
第四個問題第三者首先獲賠公共責任險,然後保險公司可以向承包方追償
第五個問題如果發生在上下班途中,屬於工作時間范疇內的能獲得賠償,如果是出去休閑娛樂時間責不賠償
地六個問題好像有點負責,好像僱主責任險不包括國外,只在國內有效,意外險應該可以賠付
④ 意外傷害保險案例分析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僱主為雇員投保商業保險時,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必須是被保險人的近親屬,如果沒有填寫受益人的,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作為遺產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所以唐父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
參考:《新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
⑤ 保險案例分析,求解。
財產損失保險和人身保險不一樣,最大的區別財產損失保險不能讓客戶額外得利,比如損失一元最高只能理賠一元,但是人身保險不一樣,因為沒有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給人定價,比如同時在5家保險公司投保各100萬,萬一出現風險所有保險公司每家賠付100萬!
《保險法》第五十六條「重復保險的投保人應當將重復保險的有關情況通知各保險人。
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重復保險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部分,請求各保險人按比例返還保險費。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王某可以要求A和B公司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單獨要求A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B公司承擔責任,不足部分要求A公司補齊差額,但是總額以4萬的實際損失為限!
⑥ 個人風險管理案例(保險學案例),這是書上的案例,沒有答案,求幫忙解答
前提小李7:50出門
根據交通工具分析如下:
A.公交車:
乘坐公交車大概需要50分鍾到達公司,一切正常抵達時間為8:40.
中間會遇見的風險如下: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公交沒有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車流量較大堵車、公交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公交車正點抵達小李乘坐的公交站台,但是行駛中間耗時超過50分鍾,造成小李在9:00之後抵達公司。(造成原因可能有車流量較大堵車、路程中發生車禍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個人造成自身未有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與公交車錯失交臂(原因可能如下:出小區後發現客戶資料遺失在家、下樓看手機摔著導致腳踝扭傷等);
小李按時抵達乘坐的公交站台,趕上公交車,公交車行駛中無問題,但是下車前往公司的路上發生問題致使未能趕在9:00抵達公司(原因可能如下:發現摔倒老人前去攙扶耗時過久、步行路上遇見熟人寒暄/遇見一見鍾情的女性等)
B.公交車+地鐵
以下只闡述因增加交通工具(地鐵)所帶來的可能風險,此處與公交相關的不闡述: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地鐵晚點(電力供應不足、地鐵公司員工集會罷工等);
地鐵處發生恐怖襲擊等;
地鐵發生踩踏事件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小李自身缺乏鍛煉,搭乘地鐵的人數較多,小李體能不足以搭乘上地鐵;
小李乘坐地鐵後發現手機/電子設備被偷後報警等;
以及與公交中闡述相同的小李主觀問題
汽車:
第三方客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汽車壞了(晚上因低溫水箱凍裂、時間開久了潤滑油不足、昨夜朋友借車忘記加油、天氣過熱加油過滿汽車自燃了等);
行駛中被追尾等;
經過某建築工地,建築垃圾高空墜落砸中小李車尾端(還好是尾端)等;
主觀因素造成的風險:
行駛中打電話等(開小差)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技術不過硬造成車輛損傷等;
忘記年檢到期等證件審核時間到期事宜。
以上分析:風險無處不在,導致小李上班遲到的原因眾多,可解決方案如下:
購買離公司近的住宅;
採取就近辦公(例如在家辦公);
起早一點、整慢一點、細心一點(這個最實際、所需資金最少、難易度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