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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對團體風險的分析

發布時間:2021-11-05 02:42:40

保險公司在承保團體人壽保險時,其風險選擇的對象是

風險選擇的對象是團體法人。

團體壽險,保險公司會考慮投保單位的行業、性質、還有員工的職業風險、年齡 性別。

投保的團體必須是合格的團體,有其特定的業務活動,獨立核算,投保團體的被保險人員必須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

對投人數也有限制,一般是5人以上就可以出團單,保額也會根據規定不同有限制。同一被保險人的身故及傷殘保險金累計給付以該被保險人在該項保險下的保險金額為限。

(1)保險人對團體風險的分析擴展閱讀:

風險選擇原則:

風險選擇原則要求保險人充分認識、准確評價承保標的的風險種類與風險程度,以及投保金額的恰當與否,從而決定是否接受投保。

保險人對風險的選擇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盡量選擇同質風險的標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風險條件或范圍的保險標的。

事先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在承保前考慮決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種選擇包括對「人」和「物」的選擇。

所謂對「人」的選擇,是指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評價與選擇。所謂對「物」的選擇,是指對保險標的及其利益的評估與選擇。

事後風險選擇,事後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的風險超出核保標準的保險合同作出淘汰的選擇。

等待保險合同期滿後不再續保;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的事項予以注銷合同;保險人若發現被保險人有明顯誤告或欺詐行為,可以中途終止承保,解除保險合同。

⑵ 團體選擇的風險對象是

團體險:
以團體為保險對象,以集體名義投保並由保險人簽發一份總的保險合同,保險人按合同規定向其團體中的成員提供保障的保險。它不是一個具體的險種,而是一種承保方式。
團體險特點:
1、用對集體的選擇來代替對個別被保險人的選擇,這是團體保險最主要的特徵。
2、手續簡化,一張保單就可以承保數百人、數千人、甚至數萬人。
3、保險費率優惠,團體保險能減少逆選擇的消極因素,降低保險公司內部的管理費用,所以相對於個險,其費率相對較低。
4、可以免除體檢,由於團體中的絕大部分人體質健康,即使有老、弱、病、殘的有些已經退休或離職,所以團體保險基本上可以消除個人的逆選擇傾向,可以免除體檢。

⑶ 保險公司在承保團體人壽保險時,其風險選擇的對象是。

您好:單位為員工購買團體保險,包括意外傷害風險和醫療補充保險,可以是本單位員工和家屬。

⑷ 團體險和個人險有哪些差別

從字面上來解釋,團體險就是一個群體或團體一起買一份保險,個人險就是以個人名義買一份保險。

具體來說,分為以下五點:

1.定義不同

團體險是保險公司用一份合同,給一定量的被保險人提供保障的保險。

投保人通常為企業,被保人為員工。團體險有保費便宜、健康告知寬松、報銷范圍廣、可給家屬購買等優點。

個人保險是指一個人可以購買的保險。

從字面上理解,團體保險有點像團購,是一個群體購買的保險,而個人保險是專屬於一個人的保險。

2.成本不同

團體保險作為一種福利,是公司或單位給公司員工購買的保險。

保費繳納的話,一種是公司承繳納,員工不用支付任何費用。

另一種是公司和公司員工共同繳納保費,無論是承擔部分還是全部,都比購買個人保險更劃算。

3.靈活性不同

個人購買保險時,投保人只能在合同上選擇同意或者不同意,對既定的合同只能是附和。

而購買團體保險,尤其是人數比較多的團體,保單持有人可以同保險公司商定保單條款、內容。

當然,這並不是意味著團體保險就不用遵循格式和特定的條款了,只是說和個人保險相比,它會更加靈活一些。

4.保障對象不同

個人保險是為滿足個人和家庭的需要,以個人作為承保對象而設計的保險。

團體保險而是簽訂一份總的保險合同,為一個團體中的眾多成員提供保險。

5.承保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的保單是唯一的,有且僅有一份,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保單。

上面記載了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彼此的權利和義務,保單中有投保人和被投保人的相關信息,包括身份證、電話、姓名等。

奶爸總結

團體險與個人險並不矛盾,在購買了團體險的情況下可以加購一份個人險,雙重保障!

望採納!

⑸ 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的區別是什麼呢

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的區別如下:

1、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來說,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做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由於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對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

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險金額的限制。



2、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投保單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費金額和繳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

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的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保險金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3、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是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
當然,團體保單也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具有明顯的靈活性。


4、成本與費率的計算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⑹ 個人保險與團體保險有哪些區別

(一)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而言,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總是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作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險種和財務狀況等。由於個人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在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時起著至在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此作為證明幫助保險人作出承保決定。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額的限制。一般投保單位無權選擇為哪些人投保或哪些人不保。另外,保險金額或者全部相同或者保險人依據被保險人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不同,為每個被保險人制定不同的保險金額。
(二)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保單中的承保表部分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險費金額和交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險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姓名、年齡、性別、保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三)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當然,團體保險單也應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明顯具有靈活性。
(四)成本與費率計算方法不同
我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五十二條規定:「個人代理人不得辦理企業財產保險業務和團體人身保險業務。」因此,團體保險減少了代理人的傭金支出,再加上它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團體保險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⑺ 企業為員工購買團體保險時應當分析企業面臨的風險.企業面臨的風險不包括健康風險對嗎

這個要看具體的工作內容了,如果從事的工作會導致職業病的發生就要把健康風險這一塊也考慮進去,建議企業最好為員工購買顧主責任險,這樣對企業的保障力度是最大的

⑻ 在團體人壽保險的風險選擇與控制中,對團體投保人數的限制規定是什麼

團體人壽保險,指用一張總的保險單對一個團體的成員及其生活依賴者提供人壽保險保障的保險。
對團體投保人數的限制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個是投保人數不得低於保監會規定的最低人數(近年來此項規定的要求逐漸降低,低於10人也可承保,不過必須提供某些可以承保的證明),一個是對參保比例的要求,如果保費是由雙方承擔的,則至少有75%的職工參保,如果保費是由僱主負擔,則全部職工都要參保。
除此之外,為了保證團體人壽保險的承保質量以及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性,團體人壽保險對風險選擇與控制還採用了如下手段:投保團體必須是合格的團體,有特定的業務活動,獨立核算;投保團體的被保險人員必須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保險金額的限制,依照統一的標准制定,一種是所有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相同,一種是按照被保險人的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等標准,分別制定每類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僱主或雇員無權自己增減保險金額。

⑼ 保險人制定團體人壽保險費率時考慮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團體險費率相對較低,跟其對應的考慮因素直接相關
主要因素有參保人數,參保平均年齡,性別,有無病史,職業風險類別,其實歸集在一起就是賠付比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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