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規定的社保是怎麼交的是公司和個人各交一半嗎
關於社保方面,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公司和個人各交一般社保是不符合法規的,你可以以此終止勞動關系。
若是加班費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平日基本工資的1.5倍,周末雙倍,法定節假日三倍的要求,你可以以此要求公司補償。
以下為社保各項繳費比例:
(一)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
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
(二)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
元;
(三)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四)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五)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六)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
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
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1)公司保險制度個人部分怎麼規定擴展閱讀:
社保中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
(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
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② 公司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各項社會保險的管理,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社會保險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社會保險執行部門為財務部,工作職責包括:1.人力資源部負責社會保險制度的制定,以及繳納保險人員名單的提交;2.人力資源部負責社會保險的咨詢、解答;2.財務部負責社會保險的執行與辦理;3.財務部負責參保員工的社會保險信息及相關資料的存檔管理。
第五條參保范圍(一)公司現有在冊在崗正式員工(不含借調、兼職人員及臨時工);(二)新招聘員工通過試用期考核,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三)調動人員及臨時工通過考核辦理入職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第六條新入公司員工通過試用期考核,由人力資源部填寫保險繳納申請名單,報總經理簽批。人力資源部按總經理簽批意見,通知需參保人員。
第七條新參保的人員需提供相關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續交人員另行提供保險(中)終止單)後,財務部在一個月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如因員工未能及時提供材料造成參保延後的,由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第八條公司員工符合繳納社會保險的,需服從公司的安排,自覺繳納保險。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參保或參保延後的,由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第九條公司員工符合繳納保險條件,但因已經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合作醫療」等同類社會保險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參加公司繳納的各項保險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條員工轉入的社會保險,在轉移前將應繳的費用金額繳清,應繳未繳的保險費(包括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及產生的滯納金)全部由員工個人承擔,依據財務部計算金額在員工工資中扣除。如因員工個人原因無法及時提供社會保險轉入手續,影響在公司參保所產生的後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員工離職的,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在當月或次月辦理員工社會保險的停保手續。
第十二條離職員工如未按照公司規定辦理辭職手續,公司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停保。未能及時停保造成多繳納的保險費(包括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及產生的滯納金)全部由個人承擔,在員工來公司辦理保險轉出手續時,財務部核算金額,並交清後方才辦理轉出手續。
第十三條如員工發生社會保險投保條款中規定的事件,應及時通知、咨詢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指導員工按照相關流程向社保機構申請支付或索賠。必要時,當事人應維持現場原貌並保存證據,在索賠時提供所需要的各類證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診斷證明書、出院證明、醫療發票原件、住院醫療明細、身份證復印件、准生證、出生醫學證明、手術記錄、交通警察事故調節通知書、責任認定書等)。
第三章繳納比例及繳費基數管理
第十四條社會保險各險種繳納費用的計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標准執行,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中公司繳費部分由財務部按月核算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並由公司繳納。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險關系從外單位轉入本公司時,若原繳費基數與公司規定的繳費基數不同,應調整為公司的繳費基數。如不能調整,需暫沿用原繳費基數繳納的,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批示後執行。超出公司同級別繳納的費用部分由本人承擔。財務部在下年度調整繳費基數時,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應密切關注國家及當地政府保險法規、政策動態,根據新規定、新政策對本規定及各項繳費基數進行測算並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簽批後執行公司員工社保繳費基數的統一標准。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並解釋。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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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一個公司規定有多少個人要參加社會保險嗎
一個公司沒有規定有多少個人要參加社會保險,而是規定了只要是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都需要參加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3)公司保險制度個人部分怎麼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④ 請問一下公司保險制度一般是怎樣的是從工資里扣除還是另外給交的
請問一下公司保險制度一般是怎樣的?是從工資里扣除還是另外給交的?
是這樣的,公司的保險是代交的形式,其需要由雙方按一定的比例進行交納,比如養老保險單位交12%,個人交8%,其基數按照個人的工資計算的,不需要另外給交納,直接從工資裡面代扣代交。
⑤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在單位我們個人部分交了,可是單位的那部分沒有幫我們交怎麼辦,找誰解決
有可能理解有誤,我們國家規定自2006.01以後,公司繳費部分全部劃入統籌基金,不再拿出一小部分劃入個人賬戶里了,所以你查詢到的養老保險自2006.01以後只顯示個人繳費部分,而沒有公司繳費部分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