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大疾病保險中的什麼規定是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重要手段
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徵:一是「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與生活;二是「治療花費巨大」,此類疾病需要進行較為復雜的葯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三是不易治癒 會持續較長一段時間,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大疾病保險給付的保險金主要有兩方面的用途:一是為被保險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患病後提供經濟保障,盡可能避免被保險人的家庭在經濟上陷入困境。
『貳』 香港保險有什麼特點 有哪些重大風險
香港的重疾保障,涵蓋更多、更新病種,達到100多種,而內地普遍只包括約40種左右疾病。人壽險則涵蓋若干內地不保項目,比如艾滋病,更全面地保障了投保人的利益。而在投資儲蓄方面,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投資產品開發得更加充分,保險類投資產品投資基金選擇更多,可以實現保障與投資兼備。
另外,香港保險可全球受保,無論投保者是旅遊還是留學到世界其他地方,發生疾病或者意外而住院,都可以理賠。相比之下,大部分內地所購保險的受保范圍只限制於大陸地區,若要求全球受保,則保費較高。
2. 保障程度更深
香港保險的受保時間更長,終身受保為100歲;而大陸部分保險可達到85歲。而香港保險中的兒童留置權僅為6個月,內地大部分保險的兒童留置權則根據保單的不同,從5歲到18歲不等。兒童留置權意味著,在被保人達到某個年齡段以前,一旦發生風險,保險公司不予以理賠,僅退還保費。
另外,香港保險做出賠付的認定程度與大陸保險不同:以重疾保障為例,香港保險在病症的嚴重程度還較輕時就可做出賠付,而大陸保險可能在病症晚期才可做出賠付。
同時,在香港保險中,重疾是主險,主險賠付後,附險(如醫療住院險、癌症中風險)依然存在;而大陸的重疾主險賠付後,整個保單就失效了。
3. 嚴核保,寬理賠
香港保險更注重「嚴核保,寬理賠」,即核保有明確、詳細的規定,理賠程序卻更簡單、快捷、利落、可靠。
實際上,香港保險的索償流程很簡單,且無需本人親赴保險公司。一旦需要索賠,只需要填妥申請表格(索償表格可以在保險公司網站下載),提供所需的醫療文件和收據,郵寄給香港的保險代理人即可。當保險代理人將完整的材料帶回公司,理賠完畢,則公司會直接在14天內將理賠款項打入客戶指定的銀行賬戶,並去信確認。
另外,香港保險存在「不可爭議條款」,即由保單生效日起記,當受保人在生期間保單已持續生效超過2年後,除非保單是欺詐性所得,否則香港保險公司將不會爭議受保人人壽保障的有效性。而內地的新《保險法》中,「不可抗辯條款」的規定過於籠統,可能會影響其實際運用。
4. 低保費,高保額,高回報
對比國內的同類產品,香港保費率比內地低兩到三成,但保障額卻比內地高30%以上。
同時,香港保險公司的業務質量高,環境開放,可進行全球投資,所以費率和分紅都對客戶更有利。而國內政府對保險公司的監管比較保守,所以保險公司受限較多,不能最有效地進行投資。
5. 保險公司更具實力
香港的保險業擁有超過170年歷史,在長期的發展中顯示出穩定性。
在香港這個自由競爭的經濟體系中,保險公司需要通過更專業和優質的服務來吸引客戶:香港保險持牌人必須經過嚴格的資格認證考試,並且需要持續的學習,每年必須完成12個學分;且香港保險的持牌人流動性低,要想在這行業長久的做下去,誠信當然是金字招牌。
6. 監管完善、嚴格
香港保險的監管體制以高效率、高透明和嚴格著稱,健全的法制可最大程度保護客戶的利益。
香港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在1990年6月成立,是負責執行《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的規管機構。《保險公司條例》作為極為重要的法例,為香港保險業提供了一套審慎的規管架構。保險業監督的主要職能,是確保保單持有人或潛在保單持有人的利益獲得保障,以及促進保險業的整體穩定。
此外,保險索償投訴局(ICCB)於2013年5月1日起,將處理索償服務范圍擴大至內地居民,為內地居民維護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途徑。從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可裁決的賠償限額,由原來80萬港幣上調至100萬港幣。
7. 最佳離岸資產管理工具
其實,香港保險絕不僅是能提供生命健康保障那麼簡單,更可以作為一種家庭資產規劃、財富傳承的重要工具。
內地居民蜂擁赴港購買保險的背後,除了香港保險產品的高性價比外,還可利用香港保險的一些特性如處於自由開放的金融市場、擁有高度的司法保護、低風險、高私密性等,達到資產保值增值、全球資產配置、財富繼承等目的(關於高凈值人群的保險妙用,在公眾號中回復「高凈值」可查看介紹)。如此說來,香港保險真可謂是最佳離岸資產管理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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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險的「魔法」其實很簡單。
保險公司的高資質和激烈競爭,推動保險產品不斷優化,真正為投保人提供多元穩定、高質量的保障和收益;
而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又能以完善的制度、開放的環境支撐香港保險穩定、快速發展,並提供一些額外優勢。
『叄』 財產保險行業經營中面臨的風險包括哪些
財產保險行業經營中面臨的風險包括:
一、定價不足風險:
二.承保質量低風險:
三.理賠制度管控不嚴風險:
四.分保風險:
五.信用風險:
六.應收風險:
七.合規風險:
『肆』 保險的重大疾病指哪些
商業保險的重大疾病全國使用的同一規則,是2007年由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制定,各家保險公司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險全部為一個規則,規則規定其中的三點為:
1、所有被作為重大疾病保險銷售的險種,必須包含前面六種;
2、所有超過6種達到25種的重大疾病險,除必須有前6種外,其後的25種重大疾病必須是統一的病種,不得變更;
3、25種重大疾病的定義必須按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統一的標准,包括彩頁、宣傳用語、合同定義、病理解釋等,都必須一字不差的按規定發布。
所有超過25種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擬定。
25種重大疾病如下:
1) 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 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 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1) 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3) 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4) 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5) 癱瘓—永久完全
16) 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 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 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 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 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24)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外周血象須符合一定條件
25) 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很多保險代理人總是說自己公司如何如何好。實際上都是鬼話。
對你所說的病例,不在重大疾病范疇,但不知道你買的是什麼保險,是否在保障范圍內。所以賠不能賠要看保險合同才知道的。
現在還有很多保險人,只為了自己能賺錢,保險公司也只為了公司能圈到更多的保費,總是不斷的鼓動保險代理人去買分紅保險,到客戶出現理賠的時候,一分都沒得賠,出了大事也只退回所交的保險費,而客戶們在不出險以前,是一點也認識不到潛在的風險。真是悲哀!
『伍』 簡述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規則
簡述下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規則:
1、全面管理與重點監控相統一的原則。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覆蓋所有業務流程和操作環節,能夠對風險進行持續監控、定期評估和准確預警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同時要根據公司實際有針對性地實施重點風險監控,及時發現、防範和化解對公司經營有重要影響的風險。
2、獨立集中與分工協作相統一的原則。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全面評估和集中管理風險的機制,保證風險管理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同時要強化業務單位的風險管理主體職責,在保證風險管理職能部門與業務單位分工明確、密切協作的基礎上,使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平行推進,實現對風險的過程式控制制。
3、充分有效與成本控制相統一的原則。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與自身經營目標、業務規模、資本實力、管理能力和風險狀況相適應的風險管理體系。
同時要合理權衡風險管理成本與效益的關系,合理配置風險管理資源,實現適當成本下的有效風險管理。
(5)保險公司重大風險指什麼擴展閱讀
保險公司可以設立由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綜合協調機構,由總經理或者總經理指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負責,風險管理協調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1、研究制定與保險公司發展戰略、整體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風險管理政策和制度。
2、研究制定重大事件、重大決策和重要業務流程的風險評估報告以及重大風險的解決方案。
3、向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管理層提交年度風險評估報告。
4、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職能部門和各業務單位開展風險管理工作。
5、合理確定各類風險限額,組織協調風險管理日常工作,協助各業務部門在風險限額內開展業務,監控風險限額的遵守情況。
『陸』 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
按保險期限劃分
定期保險:以重疾保障為主險,在一定期限內給於保障,一般採用均衡保費。這類重疾險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歲買就只能保障到50歲,30歲買就只能保障到60歲,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說明的是,這種保險雖然是主險,但也屬於消費型的,沒有理賠則不能返還保費。
終身保險: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終身的保障。終身保障有兩種形式,一是為被保險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障,期限直到被保險人身故;另一種是當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約定的極限年齡(如100周歲)時,保險人給付與重大疾病保險金額相等的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一般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產品都會含有身故保險責任,因風險較大費率相對比較高。
按給付形態劃分
額外給付保險:需要同時購買其他主險,例如同時投保終身壽險或者養老保險,屬於消費型險種,自然費率設計比較多見。也就是30歲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繳費至60歲後每年都要超過幾千,且不發生理賠時保費不能返還。身故給付現金是按照主險的保額進行理賠的。
提前給付保險:需要同時購買其他主險,多數限定在同時投保終身壽保險(被保險人活著是拿不到錢的那種保險就叫終身壽險),屬於消費型險種。身故給付現金同樣是按照主險保額進行理賠的。
凡是看見有「提前給付」字樣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個極為顯著的特徵——附加的重疾一旦發生理賠,主險的保額要相應減去理賠數額。例如投保20萬終身壽附加提前給付重疾10萬,如果發生重疾理賠得到10萬,終身壽則要減去已理賠的10萬,由20萬變為10萬。如果終身壽和附加提前給付各投保10萬,一旦發生重疾理賠,主險減後為零,保險合同就會終止。
獨立給付保險:獨立給付主險型重大疾病保險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險責任,而且其責任是完全獨立的,並且兩者有獨立的保額。如果被保險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死亡保險金為零,保險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人未患重大疾病,則給付死亡保險金。此型產品較易定價,只需考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和死亡率。但對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嚴格。
比例給付保險:按比例給付型重大疾病保險是針對重大疾病的種類而設計的,主要是考慮某一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死亡率、治療費用等因素,來確定在重大疾病保險總金額中的給付比例。當被保險人患有某一種重大疾病時按合同約定的比例給付,其死亡保障不變,該型保險也可以用於以上諸型產品之中。
主險捆綁附加:多以生死兩全保險為主險,捆綁附加重大疾病險。所謂兩全險就是保障期限內身故保險公司要給錢,保障期限後沒有身故保險公司也要給錢的那種保險。這類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都在80歲期滿,附加上重疾後就成為過去最常見的有病賠病、無病返錢的那種保險。在這種保險中,附加險是不標明費率的,已經計入兩全主險費率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附加重疾是均衡費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險保障期等於兩全險的期限,一般都在80歲左右。
『柒』 什麼是保險合規及保險合規風險
保險合規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代理機構及其員工的行為應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市場慣例、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以及誠實守信的道德准則。
保險「合規風險」指的是: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准則、以及適用於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准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從內涵上看,合規風險主要是強調銀行因為各種自身原因主導性地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等而遭受的經濟或聲譽的損失。這種風險性質更嚴重、造成的損失也更大。
『捌』 保險公司的風險來自於什麼
保險公司的風險很多:保費投資風險,將每年收繳保費進行比例配置到投資渠道中獲取利潤。
不可抗力風險,例如汶川地震等大型不可抗力造成被保標的超出精算出現概率,導致增加賠付問題。利率風險,金融風險領域的風險有些是適用於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決策層、管理層出現重大失誤造成的風險。騙保風險:投保人偽造被保險人事實,騙取保險公司賠付,例如帶病投保,偽造病歷理賠等。內部人員風險,內部人員違法操作風險。政策風險,國家、行業重大政策變動等等。
『玖』 平安保險中重大疾病是指的那幾種,謝謝!
你好,平安保險旗下的重疾險產品的保障疾病的內容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是,銀保監會規定了重疾險產品必須保28種高發重疾,例如: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深度昏迷、嚴重腦損傷等等疾病。想了解詳細的情況可以看看這篇文章。《重疾險新定義發布,做了哪些變更?》
那麼,我們在買重疾險的時候,除了要關注保障的疾病的內容之外,還要關注什麼呢?
1.按需投保
「根據需要選擇」是我們投保每一種險種,都必須遵循的原則,不僅限於重疾險。
只有這樣做,才能發揮保險商品的真正作用,做到對症下葯。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發揮保險產品的真正作用,才不至於讓我們錢花了,卻還不能獲得較為全面的保障。更多投保小技巧,可以看看奶爸這篇文章哦。《正確的投保姿勢,幾分鍾教會你如何投保!》
2.保額要充足
據數據顯示,嚴重疾病的平均治療費為30萬元,這即意味著重疾險的最低保額需達到30萬。
只有重病保險的保險額足夠,才能避免被保險人的家庭因為生病而貧困,提供足夠的資金,讓患者獲得更好的康復環境。
因此,一般情況下,重病保險的話50萬保險是合理的。如果預算充足的話,可以進行更高的配置,提高保障力。
3.返還型重疾險慎選
返還型重疾險是一種到期可以返還消費者保費的重疾險產品。
因為有返還保險費的特質,所以保險費比消費型重病保險還要高。
如果對重疾險還有什麼疑問的話,可以過來跟奶爸咨詢一下哦。【1v1咨詢,解決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