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哪一年規定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1953年勞動保護條例
Ⅱ 什麼時候國家正式規定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國家規定單位在入職30天內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國家要求企業給個人繳保險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Ⅲ 國家規定企業給員工必須要交哪些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如果企業不給職工繳納保險,職工應該用法律的武器來維權,具體如下:
法律人士表示,對於缺乏法律責任擔當、對職工切身利益漠不關心的老闆,可採取下列辦法應對。
一是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二是向勞動仲裁部門主張權益,該部門定會依據相關法律支持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
三是,雖然老闆未給謝某辦理工傷保險,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二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可見,企業未給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的,一旦有職工受到工傷傷害,企業必須依「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Ⅳ 國家規定 公司必須給員工交保險么
我國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
這是強制性規定。
Ⅳ 國家強制公司要給員工交保險嗎
是強制為職工交社保,如公司部給職工上社保,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Ⅵ 國家規定企業給員工必須要交哪些保險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Ⅶ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給員工交納那些保險
常見的就是所謂的社保,主要兩個就是養老保險,醫療報銷,次的就是工傷保險,再就是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基本並入醫療,大病補充,,另外好點的還可以加上住房公積金,和商業補充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