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購買保險的時候大多接觸的都是個人保險,像是多人的團體保險一般很少接觸,其實這種團體保險一般公司購買的較多,想要買也非常簡單,只需要去自己青睞的保險公司咨詢一下相關的業務就可以了,畢竟團體保險所保的內容不一樣,繳納的金額以及條件自然也都不同。市面上大部分的保險公司都會有團體保險業務,這一點完全可以放心。
只要符合以上幾點條件,就可以去保險公司咨詢自己想要的保險,然後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進行選擇。或者應該注意的是,保險公司的選擇最好是能夠選擇更大更正規的保險公司,這樣才能夠得到更好的保障。
⑵ 個人保險與團體保險有哪些區別
(一)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而言,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總是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作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險種和財務狀況等。由於個人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在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時起著至在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此作為證明幫助保險人作出承保決定。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額的限制。一般投保單位無權選擇為哪些人投保或哪些人不保。另外,保險金額或者全部相同或者保險人依據被保險人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不同,為每個被保險人制定不同的保險金額。
(二)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保單中的承保表部分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險費金額和交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險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姓名、年齡、性別、保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三)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當然,團體保險單也應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明顯具有靈活性。
(四)成本與費率計算方法不同
我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五十二條規定:「個人代理人不得辦理企業財產保險業務和團體人身保險業務。」因此,團體保險減少了代理人的傭金支出,再加上它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團體保險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⑶ 團體保險與個人保險有什麼區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團體保險團體保險是以團體作為投保人,而個人保險是以個人為投保人,一般來說團體保險由公司統一為員工購買,而個人保險則屬於個人自由購買。您可以同時購買這2類的產品,如果不幸出險,除醫療保障部分無法重復賠付以外,其他均可獲2次賠付。
您可以參考一下我們的個人保險產品:團體意外險投保平台:
⑷ 團體險和個人險的區別
團體險和個人險的投保主體不同、被保障
對象不同、參保條件不同、投保費率不同、保險期限不同、變更條件不同。
團體險和個人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投保主體不同
團體險為投保團體,比如各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組織;個人險為個人作為投保人投保。
2、保障對象不同
團體險是基於團體,對團體內部成員進行的保險;個人險是對個人進行審查投保資格並進行保險保障。
3、參保條件不同
團體險要求投保團體中參加保險的人數與團體中具有參加資格的總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保險人規定的比例,但是不需要進行個人的具體體檢審查;個人險投保需要體檢。
4、投保費率不同
團體險一般按照工作性質進行經驗費率定費;個人險還需根據被保險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定費。一般團體險的費率較低。
5、保險期限不同
一般而言,團體險的保險期限為幾個月,一年,也可以是長期終身;而個人一般是較長期險。也有短期的。
6、變更條件不同
團體保險,一般可以增加或者減少或者替換被保障對象,而個人險被保險人不能變更。
⑸ 什麼叫團體保險,什麼叫個人保險
團體保險一般用於人身保險,它是用一份總的保險合同,向一個團體中的眾多成員提供人身保險保障的保險。在團體保險中,投保人是「團體組織」,如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獨立核算的單位組織,被保險人是團體中的在職人員。
已退休、退職的人員不屬於團體的被保險人。另外,對於臨時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保險人可接受單位對其提出的特約投保。
個人保險是為滿足個人和家庭需要,以個人作為承保單位的保險。
(5)團體保險個人參保擴展閱讀:
個人保險與團體保險在經營方式上存在以下差別:
1.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來說,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做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由於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對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
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險金額的限制。一般投保單位無權選擇為哪些人投保或對哪些人不投保。
另外,保險金額全部相同,或者保險人依據被保險人的工資水平、職位、服務年限的不同,對每個被保險人確定不同的保險金額。
2.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投保單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費金額和繳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
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的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保險金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3.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是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
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當然,團體保單也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具有明顯的靈活性。
4.成本與費率的計算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⑹ 以下關於團體保險和個人保險
團體保險與個人保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危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團體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團體。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團體的合法性和團體成員的比例。投保團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組織,如各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投保團體中參加保險的人數,與團體中具有參加資格的總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保險人規定的比例。通常規定,如果團體負擔全體保險費,符合條件的人必須全部參加;如果團體與個人共同負擔保險費,投保人數必須達到合格人數的75%以上。另外,對少於10人的團體可能不能投保團體保險。
個人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個人。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2、核保方式不同。
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不需體檢。對投保團體進行選擇後,可以確保承保團體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對個別具體的被保險人就不需體檢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險人,也節省了成本費用。
個人保險的被保險人在某些情況下需要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例如當保險金額超過一定限額的時候,即需要體檢。
3、費率不同。
團體保險的保險費率低。由於團體保險的保險手續簡化,節約了大量的費用,從而降低了附加保費,毛保費自然降低。而且,團體保險的死亡率比較穩定,與個人保險的死亡率基本一致,甚至低於個人保險的死亡率,也使得團體保險的費率低於個人保險的費率。這只是針對相同的風險人群而言,由於附加費用較低而使平均的費率降低。當然不同規模的團體費率也是不同的,規模越大的團體有更大的議價權,費率可以得到更大的優惠。
4、定價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是針對團體設定保險費率,其團體的死亡率隨團體人員的工作性質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方向類別的團體適用不同的費率。費率除了和工作性質相關,還和這個團體過去的理賠情況相關。所以團體保險一般是沒有約定的費率表的,對於不同團體單獨定價。
個人保險定價一般都是基於統一的生命表或者疾病發生率表,對於所有的標准體都是統一定價的。個人保險一般都是有統一的費率表的。
5、保單不同。
團體保險使用團體保險單。團體保險以集體的名義投保,投保人是組織,其使用的保險單為團體保險單,即一份總的保險單。在團險的保險單中要明確投保人與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其變更等合同行為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通常,被保險人的保險金給付通過投保人或專門的賬戶進行,不直接面對單個的被保險人。
個人保單是單個的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6、保險計劃具有靈活性不同。
團體保險的投保人是單位團體,保單使用團體保單,保費統一繳納,因此,保險人對於團體保險給予了一定的靈活性。在被保險人方面,被保險人可以是確定的個人,也同以是約定條件下不確定的個人;在保險金的給付上,可以是定額給付,也可以是根據被保險人不同而不同的非定額給付;保險條款上,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
個人保險都是採用標准條款,而不是投保人與保險人自由協商的結果,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既不能擬定保險單的內容,也不能對保險單所確定的內容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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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最近公司想給我們參保團體保險,想問一下這個和個人保險有什麼不同
我們公司在多保魚上給我們也參保了團體險。以下幾點是我總結的問題和區別:
在個人保險一般採用的是標準保險合同條款,投保人一般也不能對合同中的內容進行修改,而團體保險的投保人可以對合同的保障內容和條款進行商議,較為靈活。
團體保險一般根據工作性質採用經驗費率法,也就是說會參考去年的理賠記錄,再來定今年的費率,所以不同類型的團體適用於不同的費率,比如有些團體因其工作性質特殊,而導致其死亡率高,那麼相應的費率就會有所不同;而個人保險的費率一般是統一標準的。且團體保險的保費費率較低。
團體保險的承保對象是團體內部成員,例如企業、社會團體、機關等合法組織,不需要提供成員的可保證明,但會重點審查團體的合法性和團體成員的比列,另外在參保人數方面也是有的一定規定的;而個人保險的承保對象主要是個人,保險公司主要會對個人的年齡、財務狀況、健康狀況、病史等進行審查。
⑻ 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的區別是什麼呢
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的區別如下:
1、風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對保險人來說,個人保險的風險選擇對象基於個人。出於公平對待保戶,保證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考慮,保險人要對投保的個人及其風險狀況做出小心謹慎的判斷。比如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由於個人的健康狀況和家庭病史對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保險人通常會要求被保險人進行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
團體保險以團體的選擇代替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團體成員體檢或提供任何可保證明,保險人就予以承保。它的風險控制手段主要是:投保單位的資格、被保險人是否是能夠參加正常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對投保人數和保險金額的限制。
2、承保的方式不同
個人保險採用一張獨立的保單約定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投保單須填寫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資料,以及關於受益人、保險金額、保費金額和繳付方式、簽單日期等內容。保險條款則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核心內容。
在團體保險中,無論被保險人有多少,都只用一張總的保單提供保障證明,而給每個被保險人只發放一張保險憑證。總的保單與個人保單的內容相似,其中列明了所有被保險人的姓名、受益人的姓名、年齡、性別、保險金額等,在保險憑證中並不包括所有保險條款。
3、保險合同內容的靈活性不同
個人保險合同充分體現了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這一特點,即保險人事先擬定合同的主要內容,投保人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對於團體保險,特別是當投保單位是較大規模的團體時,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
當然,團體保單也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括一些特定的標准條款,但與個人保險合同相比具有明顯的靈活性。
4、成本與費率的計算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手續簡單,免於體檢,所以較個人保險更能節約保險公司的業務管理費用。此外,與個人壽險依據生命表制定費率不同,團體保險一般以上一年度團體的理賠記錄或經驗計算本年度費率,即採用經驗費率法。
⑼ 團體保險和個人保險的區別
團體保險與個人保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危險選擇的對象不同。
團體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團體。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團體的合法性和團體成員的比例。投保團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組織,如各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投保團體中參加保險的人數,與團體中具有參加資格的總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保險人規定的比例。通常規定,如果團體負擔全體保險費,符合條件的人必須全部參加;如果團體與個人共同負擔保險費,投保人數必須達到合格人數的75%以上。另外,對少於10人的團體可能不能投保團體保險。
個人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個人。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職業、健康狀況、病史、居住地和財務狀況等。
2、核保方式不同。
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不需體檢。對投保團體進行選擇後,可以確保承保團體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對個別具體的被保險人就不需體檢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險人,也節省了成本費用。
個人保險的被保險人在某些情況下需要體檢並由醫療機構開具體檢報告書,以幫助保險人做出承保決定。例如當保險金額超過一定限額的時候,即需要體檢。
3、費率不同。
團體保險的保險費率低。由於團體保險的保險手續簡化,節約了大量的費用,從而降低了附加保費,毛保費自然降低。而且,團體保險的死亡率比較穩定,與個人保險的死亡率基本一致,甚至低於個人保險的死亡率,也使得團體保險的費率低於個人保險的費率。這只是針對相同的風險人群而言,由於附加費用較低而使平均的費率降低。當然不同規模的團體費率也是不同的,規模越大的團體有更大的議價權,費率可以得到更大的優惠。
4、定價方法不同。
團體保險是針對團體設定保險費率,其團體的死亡率隨團體人員的工作性質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方向類別的團體適用不同的費率。費率除了和工作性質相關,還和這個團體過去的理賠情況相關。所以團體保險一般是沒有約定的費率表的,對於不同團體單獨定價。
個人保險定價一般都是基於統一的生命表或者疾病發生率表,對於所有的標准體都是統一定價的。個人保險一般都是有統一的費率表的。
5、保單不同。
團體保險使用團體保險單。團體保險以集體的名義投保,投保人是組織,其使用的保險單為團體保險單,即一份總的保險單。在團險的保險單中要明確投保人與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其變更等合同行為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通常,被保險人的保險金給付通過投保人或專門的賬戶進行,不直接面對單個的被保險人。
個人保單是單個的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6、保險計劃具有靈活性不同。
團體保險的投保人是單位團體,保單使用團體保單,保費統一繳納,因此,保險人對於團體保險給予了一定的靈活性。在被保險人方面,被保險人可以是確定的個人,也同以是約定條件下不確定的個人;在保險金的給付上,可以是定額給付,也可以是根據被保險人不同而不同的非定額給付;保險條款上,投保人可以就保單條款的設計和保險內容的制定與保險人進行協商。
個人保險都是採用標准條款,而不是投保人與保險人自由協商的結果,一般情況下,投保人既不能擬定保險單的內容,也不能對保險單所確定的內容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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