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財政部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一、各類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統籌,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由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職工個人的應發工資中扣繳。
二、有條件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遼寧等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地區的企業,提取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非試點地區的企業,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所需費用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應付福利費不足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直接列入成本(費用)。
三、職工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等商業保險,屬於個人投資行為,其所需資金一律由職工個人負擔,不得由企業報銷。
四、企業按照內部議事規則,經過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決議,改革內部分配製度,在實際發放工資和社會保險統籌之外,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職工獎勵的,所需資金從應付工資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的,所需資金從結余的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涉及的稅收問題,按照國家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處理。
網路-職工福利
職工福利是指企業為職工舉辦的集體福利以及建立的某些補助和補貼。其目的在於保證職工身體健康,便利職工生產和生活,解決職工生活的特殊困難。職工福利不同於工資和獎金。職工享受集體福利待遇的高低,並不取決於職工勞動的數量和質量,而是根據他們的實際需要與生活困難程度,以及社會勞動生產率和企業的經營成果。[1]
中文名
職工福利
外文名
EmployeeBenefit
廣義福利與狹義福利
廣義的福利泛指在支付工資、獎金之外的所有待遇,包括社會保險在內。狹義的福利是指企業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在工資、獎金,以及社會保險之外的其他待遇。
法定福利與補充福利
法定福利亦稱基本福利,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必須發生的福利項目,其特點是只要企業建立並存在,就有義務、有責任且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福利項目和支付標准支付,不受企業所有制性質、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響。法定福利包括:
① 社會保險。包括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疾病、傷殘、遺屬三種津貼。
② 法定節假日。按照2013年國務院令644號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2],全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
③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是指除屬於社會保險,如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疾病津貼)、產假工資(生育津貼)之外的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如婚喪假工資、探親假工資。
④工資性津貼,包括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洗理費、書報費等。
⑤ 工資總額外補貼項目:
A.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B.冬季取暖補貼。
補充福利是指在國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由企業自定的福利項目。企業補充福利項目的多少、標準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企業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響以及企業出於自身某種目的的考慮。
補充福利的項目五花八門,可以見到的有:交通補貼;房租補助;免費住房;工作午餐;女工衛生費;通訊補助;互助會;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財產保險;人壽保險;法律顧問;心理咨詢;貸款擔保;內部優惠商品;搬家補助;子女醫療費補助等。
集體福利與個人福利
集體福利主要是指全部職工可以享受的公共福利設施。如職工集體生活設施,如職工食堂、托兒所、幼兒園等;集體文化體育設施,如圖書館、閱覽室、健身室、浴池、體育場(館);醫療設施,如醫院、醫療室等。
個人福利是指在個人具備國家及所在企業規定的條件時可以享受的福利。如探親假、冬季取暖補貼、子女醫療補助、生活困難補助、房租補貼等。
經濟性福利與非經濟性福利
1.經濟性福利
A.住房性福利:以成本價向員工出售住房,房租補貼等。
B.交通性福利:為員工免費購買公共汽車月票或地鐵月票,用班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C.飲食性福利:免費供應午餐、慰問性的水果等。
D.教育培訓性福利:員工的脫產進修、短期培訓等。
E.醫療保健性福利:免費為員工進行例行體檢,或者打預防針等。
F.有薪節假:節日、假日以及事假、探親假、帶薪休假等。
G.文化旅遊性福利:為員工過生日而舉辦的活動,集體的旅遊,體育設施的購置。
H.金融性福利:為員工購買住房提供的低息貸款。
I.其他生活性福利:直接提供的工作服。
J.企業補充保險與商業保險:
補充保險包括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
商業保險包括:
a.安全與健康保險:包括人壽保險、意外死亡與肢體殘傷保險、醫療保險、病假職業病療養、特殊工作津貼等;
b.養老保險金計劃;
c.家庭財產保險等。
2.非經濟性福利
企業提供的非經濟性福利,基本的目的在於全面改善員工的「工作生活質量」。這類福利形式包括:
A.咨詢性服務:比如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員工心理健康咨詢等。
B.保護性服務:平等就業權利保護(反性別、年齡歧視等)、隱私權保護等。
C.工作環境保護:比如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縮短工作時間,員工參與民主化管理等。
❷ 公司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會計分錄要怎麼做
公司給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般計入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科目進行核算,會計分錄可參考: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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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一般納稅人)公司為員工購買的意外保險取得的專票,怎麼做分錄
如經判斷屬於不得抵扣情形的,在賬務處理上不用進行操作,在1月份時已經做了相關財務處理。
在3月的納稅申報時誤做申報抵扣的操作,那麼,應該在以後月份的納稅申報表中作進項稅額轉出的申報操作就可以了,通常情況下賬務上不需進行會計處理。
如為規范操作而保持申報表與賬務處理(應交稅費科目)的數據統一性,在誤申報當月可以做如下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1.02
貸: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等往來科目作為過渡科目)61.02
那麼,在調整當月則作如下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等往來科目作為過渡科目)61.0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61.02
由於已經判斷屬於不得抵扣情形,那麼,1月份的會計處理不用作調整。
❹ 公司為員工買的意外險怎麼做分錄
您好!
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銀行存款)
不過現目前,稅務機關對於企業為員工購買商業意外險是不允許進入公司稅前列支的,可以這么做,只是在企業所得稅匯算和檢查是要剔除,還原利潤。
❺ 給員工交的保險怎麼做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A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A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A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B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C
(應該還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負擔部分) D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C
貸:銀行存款 1315.44
❻ 給員工交的保險費應該怎樣寫會計分錄
給員工交的保險費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A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A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A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B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C
(應該還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負擔部分) D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C
貸:銀行存款
❼ 公司為員工繳納的保險怎麼做賬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7)公司給員工購買保險怎麼做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
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❽ 給員工交的商業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商業險會計分錄
借:應付福利費(或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等
說明
商業保險不能稅前扣除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規定: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
根據《關於企業為職工個人購買補充養老保險、儲蓄性養老保險等各類保險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規定:企業為職工個人購買的補充養老保險、儲蓄性養老保險等各類保險,保險費支出應並入職工個人購買保險當月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代扣代繳。因此,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應並入職工當月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❾ 工會給員工買商業保險怎麼做分錄
企業給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員工勞動保險費管理費用是指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 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 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益。
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基金)、易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本科目核算小企業為組識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如小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工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