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因風險提示語不是投保人抄寫的,保險公司私底下跟客戶陪錢合法嗎
你好!
如果你能通過公證說,風險提示語不是投保人自己寫的,有相關的證據,是有依據去抗辯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貳』 關於保險公司 從哪一年需要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的問題
從2009年起。
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向個人銷售新型產品的,保險公司提供的投保單應當包含投保人確認欄,並由投保人抄錄下列語句後簽名:「本人已閱讀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了解本產品的特點和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本條是對2002年實施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擴充和完善。事實上,《辦法》中並未出現「風險提示語句」字樣。只是在《關於<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條文解釋的通知》中指出「《辦法》規定投保人抄錄有關語句的主要目的是向投保人進行風險提示,幫助其正確認識所購買的保險產品和可能面臨的風險」,才將該語句稱為「風險提示語句」。
『叄』 現在買分紅型保險 是不是既要投保人簽字 還需要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 合同才能生效
我不知道是否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不管有沒有投保提示語抄錄,有一點需要確認的是,購買保險後,會有保險合同下發,合同收到後,回執簽字確認,即是已認可你對所購買的保單已經有所了解,並願意承擔責任。如果發現不符,可以在10天之內申請退保,同時保險公司也安排客服對你進行投保契約回訪,再次確認你購買保險的利益,責任,內容等保險信息,這此保險公司都會以電話錄音作為依據的。
要求投保人抄錄有關語句的主要目的是向投保人進行風險提示,防止銷售誤導行為。他還強調指出,風險提示語句中的「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僅指分紅和萬能產品非保證利益部分,即分紅產品的紅利分配,萬能產品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以及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賬戶單位價值等。投保人按照《辦法》第六條抄錄風險提示語句不影響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按照保險合同可以享有的確定利益。
『肆』 2008年買的保險,想退保,發現沒填寫「風險提示語」,能否以此要求全額退保
09年的政策效力不能追溯以前的產品。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業務員誤導銷售(保險沒有「欺詐銷售」這個說法)就可以全額退保。不知道這幾份保險的保障內容,建議你不要盲目退保,畢竟每個人都面臨疾病和意外的風險,只是不確定什麼時候發生。
『伍』 保險合同上風險提示書不是本人寫的能全額退保嗎
保險合同上風險提示書不是本人寫的能全額退保嗎?你用什麼來證明不是你寫的如果保險合同上面說的超過了十天的猶豫期那是你是不可能退的全額的。如果在十天的猶豫期之內那麼你是可以全額退款的。
『陸』 平安人壽保險中的風險提示不是本人寫的會怎樣
出險時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付,因此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在投保單的填寫過程中一定要親自填寫風險提示和親自簽名,否則保險合同可以無效。
『柒』 為因風險提示語不是投保人抄寫的,是公司員工代寫出,投保人一 年後要求保險公司全額退款,保險公司跟客戶
只要你的名字是你本人簽的保險合同,其合同就是合法的,保險公司沒有權力去扣你的工資,它只能在你簽的銀行帳戶扣除當年年度相關數額的保費.如果你簽的就是工資卡帳戶,當然是到資費期,保險公司自動扣帳了. 投保人想在這一年後才退保,肯定是不能全額退款.
『捌』 我在銀行存款被騙保險了,合同有一條風險提示要本人抄寫一遍,我的沒有銀行說我這是無效合同,只能拿回本
現在很多都是這樣,特別是縣里,鄉鎮上的郵儲呀,很多,都騙老年人說這個就是存單什什麼的。自己去鬧的話,估計也就是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