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合同成立滿兩年後,保險人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為了防止保險公司濫用合同解除權,有效保護被保險人長期利益,2009年修訂的保險法增設了保險合同不可抗辯規則。
修改後保險法對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權利作出進一步限制,即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權,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兩年內未行使該權利的,則不得再行使。換言之,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抗辯權的期限為兩年。
根據修訂後的保險法第16條的規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1)有自閉症購買保險成功的案例嗎擴展閱讀:
2012年11月,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法院審結了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以保險合同成立已超過兩年為由,駁回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的請求,認定保險合同有效,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投保人王某4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保險合同生效日為2008年9月29日,被告於2011年3月11日才提出與原告解除保險合同,已超出法律規定的兩年期限,被告辯稱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現原告所患疾病屬於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范圍,原告作為投保人依法享有取得理賠款的權利,遂作出上述判決。
㈡ 買了重疾保險,自閉症可以賠付嗎
每個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品所保障的重大疾病種類有很大差別,但是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都是包括的。
至於是否對自閉症有所保障,要看所配置的重疾險產品中是否有規定,如果有那就會進行賠付,如果沒有,則不能賠付。
㈢ 有自閉症成功治癒的案例嗎現在他們的生活狀況怎樣
只能很遺憾的告訴您,目前好像真的還沒有啊,自閉症這和我們平時一般人的得病不一樣的,平時的一個病,或許很嚴重,通過手術等途徑可以治好,可是自閉症這不一樣的啊,需要心與心的交流,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就好了,想開一點,樂觀一點吧。
㈣ 自閉症患者能購買保險嗎
可以申請購買,但必須如實告之孩子的身體狀況等其它信息.
購買保險原則是以社保為基礎,再加之適當的商業險作為補充比較好一點.
其保險費用的支出一般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別超過20%,即用10%的資金保全自己100%的資產。
對於我們每個人,應該重考慮醫療健康方面的保險。直接的講,隨著人的年齡增大,身體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關風險的能力就相對很弱。
所以,你首先必須考慮醫療保險,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後才考慮其它的保險產品,這樣才有意義。如果健康沒有保證,有再多的養老保險金,也是不切實際的。
建議你先購買國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單位出面購買的情況)包括合作醫療保險,然後再考慮商業保險作為補充。
在這里,我知道在這個行業,大家有公認的三句話是這么說的「品牌在人壽」「平安的人才」「新華的產品」
最後關於投保原則需要注意的是:
(一)買保險先買醫療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證客戶擁有一切
(二)買保險輕言語重合同,人壽保險一般都是終生合同,買好了就能成為終生幸福,否則影響很大。
(三)保險產品需要具備保值增值的功能,現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須能夠抑制通貨膨脹。
(四)買保險先大人後小孩,如果說大人都沒有保障,小孩擁有再多的保險,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畢竟是大人在為小孩支付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