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銀行的風險緩釋,具體涉及什麼樣的功能 功能 功能 求大神指導!
信用風險緩釋技術是指通過採取抵押、擔保或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凈扣協議中沖銷頭寸的辦法等轉移或降低信用風險的方法和技術。抵押品作為債務人違約時的償還債務來源,可以有效地消除或降低債務人違約時銀行的損失,從而消除或降低信用風險,擔保和信用衍生品則可以將信用風險轉嫁給擔保提供方和信用衍生產品交易對手,凈扣協議允許銀行將對同一債務人的債權和債務對沖,這也有效地降低了信用風險頭寸暴露。
從1988年以後,信用風險的交易市場流動性提高且日趨復雜,與其相適應,在新的信用風險緩釋技術的框架中,新協議試圖轉向更大范圍的信用風險緩釋技術。新協議提出了信用風險緩釋技術的一組方法和更廣泛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力求平衡簡單易行與風險敏感度兩者之間的關系。
新協議對風險緩釋技術有三種處理方式:標准法、內部評級初級法、內部評級高級法。對於標准法下抵押的處理又有簡單法和綜合法,簡單法作為與老協議的銜接,基本與老協議保持一致;在綜合法下,銀行可以使用監管當局制定的抵押品標准折扣系數,也可在滿足一定條件下自行估算折扣系數。標准法和內部評級初級法對風險緩釋技術的處理上很相似,內部評級高級法允許銀行估計更大數量的風險指標,更強調銀行的內部評估。面對不斷出現的新產品,為確保新框架的活力,新協議力求把重點放在信用風險緩釋技術和經濟本質及風險特性上,而非表現形式。因此,盡管抵押、凈扣、信用衍生工具和擔保起著同樣的作用,但風險權重卻是不同的。
在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范圍方面,新協議一方面首次將信用衍生品作為合格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另一方面,相對於老協議,大大擴充了合格抵押和擔保的范圍。
❷ 如何理解信用風險緩釋
信用風險緩釋是指銀行運用合格的抵(質)押品、凈額結算、保證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轉移或降低信用風險。採用內部評級法計量信用風險監管資本時,信用風險緩釋功能體現為違約概率(如保證的替代效果)、違約損失率或違約風險暴露(如凈額結算)的下降。
巴塞爾委員會提出信用風險緩釋技術的目的包括:
(1)鼓勵銀行通過風險緩釋技術有效抵補信用風險,降低監管資本要求;
(2)鼓勵銀行通過開發更加高級的風險計量模型,精確計量銀行經營面臨的風險。
❸ 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緩釋合約
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edit Risk Mitigation Agreement,CRMA),是指交易雙方達成的,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信用保護買方按照約定的標准和方式向信用保護賣方支付信用保護費用,由信用保護賣方就約定的標的債務向信用保護買方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金融合約。
❹ 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和信用風險緩釋合約哪個是我國首創的
是crm-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一種,最近中國銀行間交易市場剛出個通知,定義了兩種工具,一種是信用風險緩釋合約,與CDS沒什麼區別,另外一種所謂的中國創新就是信用風險緩釋憑證,與合約相比,憑證需要登記,可以類似於債券一樣交易,可以流通! 兩種都是用來對沖信用風險,對銀行最實際的意義就是可以降低資本金要求,擴大放債規模!
❺ 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緩釋憑證
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edit Risk Mitigation Warrant,CRMW),是指由標的實體以外的機構創設的,為憑證持有人就標的債務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可交易流通的有價憑證。買入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MW)的銀行的交易對手方需要買入信用風險緩釋合約(CRMA)。
對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MW)的創設機構是需要監管核準的,在國外的創設機構不但不需要監管核准,而且多數情況下是未能簽署主協議的那些機構,基本上這類交易很少;指引中設計的CRMW,賣掉它則能馬上全部轉移風險,能夠避免多米諾骨牌效應,能降低像金融危機那樣的系統性風險發生。
目前已經有17家機構獲准稱為交易商,包括——
9家中資商業銀行:
中國銀行 建設銀行 交通銀行 工商銀行 光大銀行 民生銀行 興業銀行 浦發銀行
5家外資銀行:
匯豐銀行(中國) 德意志銀行(中國) 巴黎銀行(中國) 花旗銀行(中國) 巴克萊銀行(上海分行)
我國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發展情況
2010年11月5日,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貸款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交易確認書,正式達成了以銀行貸款為標的的「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交易,共7筆,合計名義本金5億元人民幣,期限小於等於1年。這是我國第一筆貸款信用風險緩釋合約。
2010年11月5日,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債公司」)與光大銀行、興業銀行等交易對手達成了首批以銀行間市場已發債券為標的的「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交易。這既是上周交易商協會發布《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後,中國銀行間市場上出現的首批信用風險緩釋工具,也是中債公司繼可選擇信用增進合約(中債I號)、貸款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中債II號)之後,推出的又一款管理、緩釋信用風險的創新產品——債券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中債III號)。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2010年11月19日稱,3家創設機構正式發布信用風險緩釋憑證(CRMW)創設公告,首批4隻CRMW共計名義本金4.8億元。這是我國第一批信用風險緩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