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輛二手車,保險已到期,是先過戶還是先買保險呢
買二手車交強險已到期,可以先過戶後再購買交強險。但是如果車輛超過年檢有效期,需要先購買保險並通過年檢後才可以過戶。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1)保險過戶還是退保重新購買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一條 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並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並在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B. 保險退保之後還可以重新購買嗎
保險退保之後還可以重新購買嗎?啊,保險退保後還是可以重新購買的,但是重新購買的話,那麼你的連線也就是說要重新計算啊,不會說跟以前一起連在一起的,所以說在退保之前的話,你還得多指示考慮一下
C. 原車主商業險沒有退過戶後新車主可以再重新購買商業險嗎
可以。
其實過戶後這個商業險還是有效的,可以不買的,等到保單上的保險時間一到,自己可以拿著自己的行車證、身份證等去辦理商業險,以後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和車有關的任何保險,與原來的車主就沒有任何關系了。
注意
在二手車買賣的過程中,辦理車險過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因為車輛所有權的轉移並不意味著車輛保險合同也轉移。一般情況下,保險利益隨著保險標的所有權的轉讓而滅失,只有經保險公司同意批改後,保險合同方才重新生效。
同時,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均有規定,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用途或增加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並申請辦理批改,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D. 買二手車保險需要過戶還是買新的
需要的。
二手車保險的過戶主要分為保單要素的變更和申請退保重新上險兩種。前者就是把被保險人與車主變更,保險內容不變。後者就是把原來那份車險退掉,繳納該車從投保開始到退保期間的保費就可以了,新車主可以到任何一家保險公司去重新投保。
保險的過戶辦理應當在辦好《機動車登記證》的車主信息變更、領取車輛號牌和新行駛證之後。如果是異地購車,保險不一定非要過戶,可以將原商業險退掉,但是交強險是要保留的。
變更保單主體:
1、第一是交強險變更。車輛交強險按照《交強險條例》中的規定,在二手車買賣中,交強險原則上是不可以退保的。唯一可退保的情況是車輛異地出售,這時可以由新車主在落戶地另交一份交強險。這種情況需要新車主帶著身份證、新行駛本、二手車過戶手續和新辦理的交強險保單去原車主保險公司退保即可。
2、其次是商業險及時變更。在對二手車進行過戶後,不能只注重交強險的過戶,同時一定要注意商業險的事項。本地購買二手車,進行更改需要新車主和原車主攜帶原保單、身份證、新行駛本和過戶證明去原保險公司進行辦理。
3、對於異地購買的二手車,因一些保險公司不能異地承保,所以大家可以讓原車主去保險公司退掉商業險,再回落戶地購買新的商業險。如果是在全國統保的保險公司,可由提檔地公司聯系原承保地公司咨詢辦理過戶手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