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單位沒簽合同,沒買保險、員工在職期間因非職業病病治療無效死亡、公司有什麼樣的賠償責任
入職一年以內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賠償金。不是職業病治療無效死亡的,治療期間的醫療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② 公司未繳納社保,員工突然死亡應怎樣賠償
應當按照工亡的標准進行全額賠償;
一、工亡待遇: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如果該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也不支付工亡待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③ 上班三個月未辦工傷保險,在崗因病死亡咋處理
工作中突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48小時之內死亡,視同工傷。
職工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之內死亡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一)項規定,應當認定為視同工傷,享受工亡待遇;在48小時之外死亡的,按因病死亡辦理。
一、視同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支付。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確定。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費用。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二、因病死亡待遇
職工因病死亡的,由養老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和供養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各地規定不一,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
④ 職工工作中突發疾病急救二十多天後死亡,單位未交醫保,職工因病死亡,單位應負的責任有哪些
員工在工作中突發疾病,在二十天之後死亡,並不屬於工傷,但是因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費用,所以家屬是可以起訴單位要求單位支付醫療可報銷部分,並要求單位支付養老保險支付的喪葬費和撫恤金。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 金中支付。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 金中支付。
⑤ 公司未繳納社保,員工突然死亡應怎樣賠償
突然死亡,如果是生病,單位不會有賠償,只有工傷,單位才有賠償,至於社保未交,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去投訴,去的時候記得帶好身份證還有勞動合同要求勞動監察大隊主持解決。
⑥ 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簽訂合同及購買保險而員工在崗因突發疾病死亡單位應負什麼責
在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是屬於工傷范圍,而公司沒有給員工購買保險那是其違法,可以去勞動局起訴其陪償,包括沒上社保的賠償以及死亡而導致工傷所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