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金額10萬,官司打贏了,律師要收50%。算違法嗎
保險金額10萬,官司打贏了,律師要收50%。算違法嗎?如果沒有超過地方的規定,就是合法的。律師要賠償款的30%,肯定是依據雙方的委託代理合同來索要吧。如果有合同依據,又是雙方之前協商好的事情,並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事情,只要約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那麼合同的自由就會受到充分的尊重。
01
目前許多地方規定的風險代理費用就是30%的比例,所以是合理的
律師的收費比例和內容並不是法律所明確規定的,而是由律師協會的規定所規范,而律師協會制定的規定本身是只及於行業內部的群體成員。
目前,各地律師協會關於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的費用最高比例通常不得高於30%,但這本身是一個難以監管到位的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那麼就不可能為外人所知。
風險代理的費用是實現標的額的30%,就是依據判決所確定的數目,已經履行回來的30%,而不是全部判決數目的30%,如果勝訴方一分錢拿不到,那麼律師也一分錢沒有,所以律師也是有風險的,所以叫風險代理。
02
是否風險代理,建議以對方是否有財產為原則
委託律師進行風險代理,代表自己對判決後能否拿到錢是沒有把握的,所以,對對方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當事人寧願自己墊付一些費用,也不要隨便進行風險代理,因為風險代理的案件,確實收費很高,不能拿回來無所謂,如果拿回來心裡必然不會太平衡。
如果對方確實沒有財產,或者你不能掌握到財產線索,那麼委託律師風險代理,能實現多少給他提成就可以,這樣對自己也更公平一點,但要注意的是委託了風險代理,你就不要墊付什麼鑒定費,交通費,活動費之類的,甚至可以把訴訟費和執行費也作為風險代理的內容進行談判。
結語
風險代理,著重風險二字,對當事人要提金錢多付的風險,對律師要面臨可能分文不得的風險。所以以雙方要就風險的代理事項盡可能約定清楚。
當事人如果對律師的風險代理收費有疑問,可以到當地律協了解情況和投訴監督。
2. 離婚後拆遷款糾紛打官司,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哪種比較保險風險代理有沒有什麼漏洞
這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所謂風險代理,對雙方來說都是有風險的,一般的案件是不用的。只有疑難復雜案件,才由雙方協商確定用風險代理。說白了,只有勝訴可能小的案件才用到。
3. 交通事故案請律師打官司,實行風險代理方式,風險代理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如果對方機動車有商業險和交強險的話,實行風險代理對你們來講一點都不劃算。風險代理本身收費就高;如果保險齊全的話壓根就沒有風險;交通事故法院本來會根據律師費發票支持你部分律師費的,但是你要實行風險代理,這部分的費用一分都不會支持,因為風險代理前期不會開票的。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第十條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3)打保險官司風險代理擴展閱讀: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託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託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條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託人提供費用概算,經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二條律師服務費、代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不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任何費用。
除前款所列三項費用外,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委託人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十三條律師事務所應當接受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
對於經濟確有困難,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圍的公民,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律師事務所異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執行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收費規定。
第二十五條律師事務所異地提供法律服務,可以執行律師事務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務所在地的收費規定,具體辦法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4. 跟保險公司打官司如果勝訴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付律師費嗎
是的,
按照《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一般是簽訂代理協議時候就收取律師費用
如果是風險代理,可以在判決做出以後收取費用,可以是現金,也可以轉賬,
具體收費方式和數額以雙方意思自治為主。
5. 打保險官司怎麼收費標准
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標准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表比例計算訴訟費。
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標准
案件類別財產數收費標准
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分割每件10—50元
涉及分割的財產不超過10000元不另收費
涉及分割的財產超過10000元超過部分按1%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每件50—10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10—50元
財產案件爭議金額或價額(下同)不滿1000元每件50元
1001—50000元的部分按4%+10交納
50001—100000元的部分按3%+510交納
100001—200000元的部分按2%+1510交納
20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1.5%+2510交納
500001—1000000元的部分按1%+5010交納
1000001元以上按0.5%+10010交納
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每件500元—1000元
行政案件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30元
專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每件30元—100元
行政賠償案件不收費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20—50元
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准減半交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價額10000元以下每件50元
執行金額或價額1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按0.1%交納
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金額或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30元
保全金額或價額1001—100000元的部分按1%+20交納
保全金額或價額超過100000元的部分按0.5%+520交納
5、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
6、行政案件按下列標准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30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准交納。
7、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8、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准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9、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50萬元以下的按標的×0.5%+50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標的×0.1%+2000交納。
10、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財產保全金額1千元至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1%+20元計算;超過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0.5%+520元交納。
11、其他訴訟費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收費辦法收取。
12、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受理費每件為50元。
依照《民訴法》第179條第1款(1)項之規定(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當事人對一審判決或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訴訟費。如當事人對再審判決或裁定不服,又提出上訴的,上訴人應按規定交納再審上訴費。
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決定當事人是否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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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打官司風險代理如何收費
您好:
一、什麼叫風險代理、什麼是風險代理?
1.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師在幫當事人打贏官司後當事人再支付律師代理費。
2.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餘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
3.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2006年4月13日《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式確認風險收費是律師收費的一種方式,確認律師風險收費的合法性。
二、律師風險代理規定、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1.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2.律師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繼承案件;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風險代理費、律師風險代理收費標准?
1.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2.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四、風險代理與傳統代理區別?
1.風險代理的對象多是疑難復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否則委託人不會同意風險代理。
2.風險代理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系,即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這促使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
3.風險代理約定的收費比例比較高,對律師的吸引力比較大。
4.委託人對承辦律師的信任度高,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比較大。
7. 怎樣打保險理賠官司,保險理賠訴訟應注意的問題
一、注意管轄限制及訴訟請求
(一)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
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我們在接到訴狀時若發現案件受理的法院非公司住所地法院受理時,應向法院提出管轄異議。
(二)對訴訟請求不明確的訴狀可及時向法院提出異議,若法院採納會請原告重新明確訴訟請求後再審。
(三)注意核實訴訟請求中的索賠金額,很多當事人對條款不熟悉,經常將發票金額作為申請金額,在進行訴訟准備時仔細理算一下正常賠付的金額,特別需注意醫療險種同一保單年度內是否有過理賠記錄,避免判決金額與實際理算有出入。如果你不知道該怎麼算,可以請個律師幫助,這個也花不了多少錢。
以上三點若提出異議可使當事人在時間上爭取主動,為當事人進一步採集證據爭取時間,同時讓對方在心理上處於劣勢。
(四)注重一審——隨著我國司法系統的改革,目前法院的二審退回重審率及改判率大幅降低,因此我們必須改變原來的「一審無關緊要,既使敗訴我們亦可通過二審扳回的觀念」(特別是一些二級構對在下面三、四機構一審的案件),而應主動出擊,堅決打好第一審,從而掌握主動權。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您對此不理解,建議在打官司之前先根據您的情況向當地的保險方面的律師進行咨詢,請律師幫助您分析清楚,覺得是否需要請律師,自己應該做哪些訴訟准備。
二、調查及理賠過程中注意事項
調查過程中需注意收集證據的有效性。我國法律規定證據有下列幾種: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及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調查過程中需注意醫院採集的病史資料應盡早蓋章證明,可使證據固定並避免醫院事後更改病史記錄;事故處理部門的證明,特別對於派出所、120、110等機構開出的手寫證明,需注意寫全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等,以明確當事人身份及事故性質;向事故處理人員、參加救治人員及客戶家屬、鄰居、單位人員了解的事故情況均應形成筆錄,確有困難形成筆錄的則盡量錄音形成視聽材料。所以在收集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證據的有效性。
三、專業知識及專業機構的應用
如果對方不認可,可以對於屍體不能辨認;懷疑詐聾、詐盲;懷疑自殘;非被保險人本人簽名等案件可申請司法鑒定。
四、與法院的溝通
在理賠案件中,當事人可以多與法官溝通,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問一下法官,如在開庭時需要准備什麼證據,一般情況下,法官是願意為你解答的,但是你也不能認為法官有義務為你解答。
五、不懂時及時的咨詢律師
在保險理賠訴訟中,雖然有些當事人自己對訴訟有些了解,認為可以自己打贏官司,但是關於證據的有效性,哪些證據可以證明主張,合同的約定,保險的具體條款等方面卻不是很了解,這就需要您及時的咨詢保險理賠方面的律師了。
以上便是關於怎樣打保險理賠官司,保險理賠訴訟應注意的問題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的理賠數額比較少,可以參照本文打好官司,如果您涉及到的數額比較大,最好還是請個律師比較好。
8. 找律師打保險理賠的官司 庭外調解費用比起訴費少啦15000 律師費可以減半嗎
律師費是由律師收取後繳納至律所的,一般不會減半。
9. 交通事故案件是否可以風險代理
可以的。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第十條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9)打保險官司風險代理擴展閱讀: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
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
第八條
政府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准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稅金確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