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騙人,只有人騙人,具體的保險產品是不會騙人的,騙人的只有保險營銷員。
一般買保險的,最容易在以下幾個方面受騙:
1、保費扣除。
保險一般是由保險營銷員賣出去的,保險公司會給付一定的傭金給營銷員,另外會發生一些其他費用。所以保險如剛剛投保一兩年就退保,保險公司會扣除已經發生的費用。保險合同我看過一些,沒有一定的知識基礎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險營銷員一般出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訴客戶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費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於是發生客戶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費一半的情況,於是這些客戶認為保險是騙人的。其實保險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說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費用。營銷員不予提示,甚至欺騙客戶隨時退保,本金無損,或客戶未完全理解保險合同,於是造成退保時的反差。
2、10天的猶豫期。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費,保險公司交付保單後的10天內,投保人可以退保,並且得到所有的保險費。遺憾的是,同樣是部分保險營銷員故意隱瞞這10天猶豫期的規定,客戶一般也不仔細看合同條款,於是客戶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個案例,有人向某外資保險公司投保後,感覺不適合自己,要求退保,營銷員說不能退,否則要扣除不少錢。這個人就向主管部門投訴,因為在10天內,當然是可以的。主管機關就要求這個保險公司退保,於是這個營銷員打電話給客戶,說本來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爭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騙客戶,卻反而說成是自己幫了客戶的忙。
3、自殺條款。
曾看到一個新聞,說某中西部的農民,在兒子考上大學後,沒有學費,於是買了保險後自殺,希望以這種方式為兒子帶來大學學費。其實根據《保險法》規定,買保險後,被保險人在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這位父親白死了。象這種情況,自然不能說保險公司騙人,因為自殺並非屬於保險事故。相反,如果是因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要賠償。而如被保險人參予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要賠了,豈不是慫勇犯罪?
4、疾病險不賠。
有些人買了醫療疾病險後,得了病保險公司卻不賠,自然非常憤怒。這主要是四種情況:
一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規定了一個觀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險公司成立後90後以後得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費。這樣的規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則大家都在檢查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保險公司的賠付一定非常多,這樣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費,這對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對保險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內得病保險不賠,是合理的,不叫騙人;
二是除外責任,目前愛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業保險公司都不予賠償,這在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中都有明確規定,這樣被保險人得了愛滋病保險不賠,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實告知的責任,保險公司不大可能對被保險人的情況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險人如實回答自己的身份狀況,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於正常保險水平標准收保險費,如果已經得病了,保險公司就會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險人故意隱瞞自己的健康狀況,保險公司拒賠同樣是合理的,也是考慮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種情況才是真正的騙人。就是我曾看過一些報道,根據保險合同,有些公司的醫療險,必然要按合同規定的辦法治療,而實際上按這些辦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條。另外比如腎壞了,也不賠,因為根據條款,只有兩只腎都壞死才能賠,理由是人有一隻腎就可以正常生活。具體記不太清了,總之離譜的情形比較多。
5、分紅低。
分紅保險最早出現在英國,是為了抵禦通貨膨脹。保險公司把實際利率高於預期利率,實際死亡率低於預期死亡率,以及實際費用低於預期費用的部分的總和,不少於70%分給投保人。這部分紅利顯然是不固定的,同時中國的保險公司絕大部分保費只能存入銀行或是買國債,少量可以買股票和基金,這樣分紅不可能象招商銀行的漲幅那樣多。而不少營銷員騙投保人說分紅險象基金一樣。分紅險有其一定的道理,在90年代中期,當時中國通脹厲害,銀行利率也高,當時就因為沒有分紅險,保險公司以明顯高於10%的收益率銷售的保險,就是保險公司的不良資產,而當時買保險的人,已經沒事偷著樂好幾年了。但如果利率規定太低,當利率上漲,又對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紅險是比較合理的。
6、個人所得稅。
有一個案例,有營銷員對某公司的幾個員工說,買他的保險,保費部分可以不交個人所得稅,就相當於打折買保險。這當然是騙人的。《個人所得稅》法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等發現上當時,早過了10天的猶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損失不少保費。但沒辦法,當時並沒有把這個人的話錄音錄下來,這個保險營銷員死不承認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總之,保險本身一般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保險營銷員。而之所以有這么多人受騙,和他們不認真讀保險合同有關,如果認真讀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猶豫期,提前退保保費扣除等各種規定。
2. 保險是規避風險的有效方法嗎
保險當然是規避風險的一種有效的手段,但是注意,規避不是避免,正是因為我們在未來的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所以在會選擇購買保險來做到風險對沖,減少發生事故帶給我們的損失,所以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保險是可以規避風險的。我們買保險,可以花少量的錢,來避免更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很多人都會選擇購買保險。
買保險,也可以看作是一種風險轉移。買保險之前,發生風險的時候,我們需要自己承擔後果,但是買了保險之後,發生風險的時候,我們就把承擔風險的責任轉移給了保險公司。所以從長遠考慮的話,購買保險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3. 買保險會不會存在風險潛在的風險都有哪些
誰說買保險不會有風險呀
要在保險公司規定的范圍內去做來有簽定合同時的利益。
你買意外保險沒發生風險你的風險就 是交的保費沒了。發生風險了你有問題了
壽險的話你要能按時交錢,不交錢就可能後面的保障就沒了或者少了。如果需要用錢的話不能全取出來。
。。。。
新人吧,
4. 保險會降低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嗎
購買保險並不可以減少風險的發生,但是可以避免風險對家庭帶來的二次傷害,保險的功用不是杜絕風險,一般來說保險有經濟補償的功用,資金融通的功用和社會管理的功用。
5. 買保險有風險嗎
買保險也有風險。
風險都是存在的,如自然界的地震、風暴、洪水,社會領域的戰爭、瘟疫、沖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
損失性是指風險與損失相關聯,不管有多少種可能後果,只要不帶來損失,都無所謂風險。
不確定性是指無法預知損失的後果會不會發生,肯定損失必定發生或肯定損失不會發生,都不存在風險。
(5)所有的買保險都是減少風險嗎擴展閱讀:
可保風險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大量同質的風險存在。保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應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多數人的風險;二是同質風險。
2、風險必須能計算出來。損失發生的可俄性可以用數學方法計算,保費的計算即建立在對未來損失預測的基礎之上。
3、風險必須是偶然性的。有意造成的損失或必然發生w損失不適宜保險。
4、風險不具有普迫性。保險標的大多數不能同剛遭受損失,否則保險分擔損失的職能會因無力承擔而喪失。
6. 買保險會有風險嗎
您好,投保正規保險產品是不會有風險的,因為左右的保險公司都受到國家銀保監會的監管,關於銀保監會,推薦您看看這篇:《科普帖:神一般的存在 ! 中國銀保監會》
為了引起大家對保險的重視,奶爸這里先來介紹一下保險的作用,即保險到底是用來干什麼的。
1.保險是家庭的屏障
當自己和家庭生活出現重大事故變更的時候,保險這一道屏障,可以保障家庭原有的生活質量不被破壞。
對於一般家庭而言,尤其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保險這道屏障顯得更重要。由於老人和小孩是弱勢群體,疾病和意外發生的概率都比較大,事故一旦發生,對家庭的打擊也比較大。
不過有了保險這道屏障,可以很好地降低因重大事故帶來的損失。
2.保險能規避風險
世衛組織調查顯示,面對各類重大疾病,僅20%的患者能存活10年以上。
況且重大疾病的治療花費是巨大的,少則8萬10萬,多則幾十萬上百萬。
對於一般家庭而言,要一下子拿出這么多錢來治病是相當困難的,所以這些沒買保險的家庭只能選擇四處借錢治病或者放棄治療,這兩種情況其實都是奶爸不願看到的。
除去自身的病痛,這樣高昂的代價讓家庭「因病致窮」的情況也屢見不鮮,為了規避風險,保險必不可少。
3.保險能抵制通貨膨脹
購買某些理財型保險的收益是相對穩定度的,有些產品採取保額逐年遞增或養老金逐年遞增的方法,基本上可以抵消通脹。
再加之,保險產品分紅一般高於銀行,又是用復利×時間給客戶以回報,時間越長,復利帶來的效果越大。
奶爸提醒:一定要配置好基礎保障之後再來考慮理財型保險。
4.保險能合理避稅
我國從1999年開始徵收20%的利息稅,比如把錢存在銀行會有一定的利息收入,這個利息收入也是需要交稅的,而保險受益人獲得保險金是不需納稅的。
多富豪將大量的資金用於購買高額保險,當富豪身故後,他們的子女繼承這筆遺產時不用繳納大量的稅,起到合理避稅的作用。
保險對於不同的人群來說可能起到的作用不盡相同,但終歸一點,保險始終是要起到保障作用的,只有生活得到了保障,我們才能活得更幸福更安心,不是嗎?
7. 買保險到底有沒有風險
保險不是平時買東西想買就買,可以立即使用的,它是有一定期限的,在這期間要先把保費交了,才能在之後的事情上較為輕松的應對。這就像養育一個孩子,你得好好培養他,他才能在長大時有出息些。若不在意的話孩子可能會學壞那不就完了。保險也是一個樣,先要耕耘才能有收獲。你不能像平時買東西一樣想要立即派上用場,再直接說就像你把錢存入銀行定期存筆錢的話,也要到了期後才可以取錢。不是可以立即存就可以取的!它和銀行一樣是比較的沒風險的,要不咋能避稅!
8. 保險和風險有什麼關系買保險可以避免危險嗎
保險和風險這兩者一字之差,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保險不是說能夠避免危險。它不能夠避免風險。保險只是給人一個心理安慰。它能做到的就是說在遇到危險之後能夠採取的必要的降低風險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只能夠降低風險,卻不能夠保障不受到風險。
人的身體是時常發生變化的,一個人不能夠保證自己身體不發生一點意外。畢竟生活中會有很多意外事件發生。我們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地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到傷害。那麼保險就是其中的一項手段之一。有了保險,我們並不是安全了,而是多了一份應對風險的保障。
買保險不能夠讓風險消失,但是可以更好地保護自身財產和身體少受傷害。最重要的是保障自身財產的安全。身體受到的傷害是無法彌補了,但是財產受到的損失還是可以彌補的。這就是買保險的好處。買了保險就有了一份保障。
9. 人到中年怎麼買保險能覆蓋全部風險
中年是一生中責任最重的階段,既需要充足保障維持家庭生活品質,又需要為將來養老積累資金,所以,中年人特別需要保險。怎麼買保險能覆蓋全部風險呢?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考慮:1.重點安排健康保險。中年健康狀況下降,如果還不買保險,失去健康後,再買保險可能被拒保、加費、除外責任,健康保險要買且盡快買。可以考慮健康保險組合,以重疾險+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為主,再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普通醫療保險、住院保險、綜合醫療保險產品。2.為家庭安排保險。中年人作為家庭的支柱,如果遭遇不測,對於本人和家庭都是巨大的打擊,可以考慮保障性強的終身壽險、定期壽險,並附加一定的意外險。3.考慮養老問題。購買養老保險,可以約束自己的消費行為,將來定期領取保險金,退休後的生活質量就不會因為收入降低而受到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