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保風險的理想條件是什麼
(1)大量同質的風險存在
保險風險的集合與分散應具備兩個前提條件:
一是多數人的風險。如果是少數人或個別人的風險,就無所謂集合與分散,而且風險損害發生的概率難以測定。
二是同質風險。如果風險為不同質風險,那麼風險損失發生的概率就不相同。因此,風險也就無法進行同一集合與分散。此外,由於不同質的風險損失發生的頻率與幅度是有差異的,倘若進行集合與分散,會導致保險經營財務的不穩定,保險人將不能提供保險供給。
(2)風險必須能計算出來
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可以用數學方法計算,或可根據以往的記錄統計出來。保費的計算即建立在對未來損失預測的基礎之上。
(3)風險必須是偶然性的
有意造成的損失或必然發生的損失不適宜保險。人們可以預測在某個群體中損失出現的概率,但無法知道損失將出現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金額,這才有分擔風險的必要。
(4)風險不具有普遍性
保險標的大多數不能在同時遭受損失,否則保險分擔損失的職能會因無力承擔而喪失。實際生活中某些自然災害如地震、風暴會造成巨額損失,戰爭或政治事件可能造成普遍性損失。對此,應由國家出面承擔,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再保險轉移一部分風險,或者分散保險業務。
Ⅱ 根據保險理論,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什麼
可保風險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風險必須使大量的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從保險經營的角度來分析,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保險,對客觀存在的大量的風險,只有符合一定條件,才能成為保險經營的風險。可保風險的條件有六條:
可保風險必須是純風險,而不是投機性風險。
可保風險必須是大量的、相似的風險單位都面臨的風險。
損失的發生具有偶然性。
損失是可以在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和損失程度上進行確定和衡量的。
可保風險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嚴重的。
可保風險造成的損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確定的。
Ⅲ 什麼是可保風險,其條件有哪些
可保風險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盡管保險是人們處理風險的一種方式,它能為人們在遭受損失時提供經濟補償,但並不是所有破壞物質財富或威脅人身安全的風險,保險人都承保。
中國現階段風險時期均衡理論的實施條件尚不成熟,各保險企業應謹鎮運用弱化的可保條件來承保風險,以免造成保險經營的不穩定。各保險公司可在風險組合基礎上,同時兼顧保險宏觀監管的法律法規。
可保風險是保險人可接受承保的風險。即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風險,是風險的一種形式。可保風險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可保風險是純粹風險;
2、風險的發生必須具有偶然性;
3、風險的發生是意外的;
4、風險必須是大量標的均有更愛損失的可能性;
5、風險的損失必須是可以用貨幣計量的。
(3)可保險風險具備的條件擴展閱讀:
與保險的關系
風險是保險產生和存在的前提
無風險就無保險。保險產生和發展的過程表明,保險是基於風險的存在和對因風險的發生所引起的損失進行補償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的。
風險的發展是保險發展的客觀依據,也是新險種產生的基礎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在給人們帶來新的更多的財富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新的風險和損失,與此相適應,也不斷產生新的險種。
Ⅳ 什麼是可保風險成為可保風險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是保險人可接受承保的風險,即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風險:條件:可保風險是純粹風險;風險的發生必須具有偶然性;風險的發生是意外的;風險必須是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風險的損失必須是可以有貨幣計量。
Ⅳ 什麼是可保風險,其條件有哪些
可保風險是保險人可接受承保的風險。即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風險,是風險的一種形式。可保風險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可保風險是純粹風險;2、風險的發生必須具有偶然性;3、風險的發生是意外的;4、風險必須是大量標的均有更愛損失的可能性;5、風險的損失必須是可以用貨幣計量的。
Ⅵ 根據保險理論,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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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我剛才查了下 嘿嘿
Ⅶ 根據保險理論,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
可保風險是保險人可以接受承保的風險,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風險應當是純粹性風險。
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的風險。這種風險可能造成的結果只有兩個,即1、沒有損失;2、造成損失。例如,自然災害,人的生老病死等。
與純粹風險相對應的是投機風險。投機風險造成的結果有三種,即1、收益;2、沒有損失;3、損失。例如,購買股票,通貨膨脹時囤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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