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前工資就是含稅工資,也是尚未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工資收入。
2、根據《人個所得稅法》規定,符合國家規定的醫療險、失業險、工傷險等社會保險是可以作為計算時一種費用扣除的。但是各種追加的商業保險支出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
② 請問計算交納個人所得稅時是否需要先扣除保險再計算呢
1、勞動者繳納個人所得稅前,要先扣除了社保、公積金,甚至要克除慈善捐款、失業保險,然後,按按個人所得繳納的。
2、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按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計算,每月的獎金是不扣除的。某人月工資2000元,獎金1000元,那麼其應納稅所得額就是3000(2000+1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起征點(3500元)。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註: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2)保險是在個人所得稅後扣除嗎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征稅內容: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減免項目:
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9)267號文件進一步規定,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1999)180號文件也進一步規定,在中國工商銀行開設教育存款專戶,並享受利率優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5)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指國家對為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頒發的一項特定律貼,並非泛指國務院批准發放的其他各項補貼、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
③ 個人所得稅是交保險之前扣還是之後扣!
工資-(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3500元=X,X再按照個稅規定的公式計算,得到的最後數值就是所要繳納的個稅。
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標准,「五險一金」:
1、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2、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3、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5、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6、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以上為國家統一標准,各地區根據實際適當調整)
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五險一金」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不超過1500元 3% 0
超過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過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過80000以上部分 45% 13505
很明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之前,必須先從個人的應發工資總額中扣除有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然後再計算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是交保險之後扣。
④ 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在扣除社會保險後計算
個人所得稅是需要在扣除社會保險後,再進行計算的。
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3500元,在計算員工個人所得稅時,需將員工所有應發項目計算合計後,扣除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再計算個人所得稅。
例如員工本月應發金額為5000元,假設其社保個人繳納部分為1000元,那麼員工的計稅工資為4000元,再減去個稅起征點3500元,最後得出員工的計稅金額為500元。
來源於網路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單位給員工繳納商業保險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不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由於商業保險不屬於上述扣除范圍,因此不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5)保險是在個人所得稅後扣除嗎擴展閱讀:
2018年10月1日起,個稅起征點調整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新個稅法規定,歷經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多項支出可抵稅。今後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准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新個稅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⑥ 個人應承擔的保險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完全可以
你指的是社保和公積金吧?
⑦ 請問:個稅是在扣除各類保險之後計算,還是扣保險之前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的附註作相應修改。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具體的您看看: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19/content_24724.htm
⑧ 單位沒有給交保險,算個人所得稅時還要扣除保險嗎
工資-(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3500元=X,X再按照個稅規定的公式計算,得到的最後數值就是所要繳納的個稅。
不征稅所得、免徵稅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標准,「五險一金」:
1、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2、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3、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5、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6、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以上為國家統一標准,各地區根據實際適當調整)
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五險一金」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元)
不超過1500元3%0
超過1500元至4500元10%105
超過4500元至9000元20%555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超過80000以上部分45%13505
很明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之前,必須先從個人的應發工資總額中扣除有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然後再計算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是交保險之後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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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個人所得稅是在保險前扣除,還是在扣完保險後扣除
個人所得稅是需要在扣除社會保險後,再進行計算的。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萬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兒園,同時父母已經60多歲。
起征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10000-5000-2000)×3%=90元個稅。
根據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贍養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攤扣除額),所以,個稅=(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9)保險是在個人所得稅後扣除嗎擴展閱讀:
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