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代理人要承擔什麼風險做保險代理人有什麼好處,有什麼不好
做代理人其實沒什麼風險,畢竟你自己就是一個代理,你只是代理一個公司的產品而以。就如自己是個個體老闆一樣。但要是你代理的許可權超過了保險公司給你的權利,出事的時候保險公司有權找你。
其實做保險這行業,就是鍛煉你一個人的能力。起初看的都是你的人脈,要是人脈好就是會比較好做。在通過介紹,這樣做保險就不會很累。能堅持下來的都是好樣啊。
針對上樓的,現在保費都是投保人自己刷卡交保費,就不存在貪污保費了。
『貳』 如果自己想買保險,去做保險代理人有風險嗎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經濟收入的提高,那麼他們就會越來越重視對於自己的保護。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他們就會選擇去購買一些保險,那麼有的人他們既想為自己買保險。又想自己去做自己的保險代理人,但是有許多網友說這樣做是非常有風險的,那麼今天我們所要討論的話題就是如果自己想要去買保險。而自己去做保險代理人的話有風險嗎,首先我認為它一定是有風險的。
全方位思考如果你認為你自己沒有辦法保護好自己,並且自己沒有一個保險代理人應有的一些專業知識的話。那麼建議你還是選擇專業的人士來做專業的事情,因為如果你這樣做的話,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利益損害。
『叄』 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掛靠的風險
風險不是很大,但前提是你那朋友說一個可信賴的人。如果他有欺騙客戶行為,被投訴到
保監會
,保監會留下的記錄就是你的啦!
『肆』 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合同訂立過程中會遇到哪些風險
違約
『伍』 做保險代理人的利弊有哪些
做保險代理人的好處
1、保險代理人都是絕對的人才
有句話說:保險不是人乾的,是人才乾的。想像一下能把一份看不見摸不著的非渴求性質的保險銷售出去,甚至是銷售給陌生人,絕對不簡單!
2、保險代理人都是有責任心、有愛心的人
他們已經為自己購買了合理周全的保險計劃,一旦發生意外,將不會把沉重的家庭負擔,壓在自己的妻子、父母等親人身上。
3、保險代理人都是理財的行家能手
理財四要素包括讓錢生錢、保本、避稅、保障(保住創造財富的人)。每個深諳此道的保險代理人最清楚如何給自己的家庭做理財規劃。保險是所有金融工具里最適合做理財的一種。
4、保險代理人都是善良的好人
推銷保險實際是在做善事和好事。中國大陸第一個購買人壽保險的法光和尚說:人壽保險和佛的相似之處在於既能幫助自己又能幫助別人,用佛語講是一種無形的福報。保險代理人正是促成這種福報的一類人。
5、保險代理人都有著積極的人生態度和頑強的心理素質
常說保險推銷是從拒絕開始的,其中遭遇的冷遇、譏諷甚至侮辱讓保險代理人們練就了過硬的心理素質。樂觀和開朗是這個職業付與他們的一大筆人生財富。
做保險代理人的弊端
1、鏈各環節間關系失調
保險代理是保險行業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應該是保險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險人之間的橋梁和作用。但是目前國內保險公司普遍地還不能與專業保險中介機構建立良好的信任及在此基礎上的穩定業務合作關系,甚至個別地方出現保險公司連手打壓中介公司的現象;保險客戶盡管已經逐漸習慣於從銀行或者營銷手裡購買保險,但是卻鮮於向專業的保險中介公司咨詢保險業務或通過他們維護自身的利益。
2、保險代理人行為不規范
部分代理機構和兼業代理機構受利益驅動違法違規,主要表現在坐扣手續費、挪用手續費、變相降低費率、和保險公司相互勾結集體利益為小集體乃至個人利益等;
3、缺乏優秀的專業保險代理人才
我國雖然有龐大的保險個人代理人才,這是由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保險代理公司對專業保險代理人才重視度不夠。許多保險代理公司過於注重公司投資者對本身的影響力,滿足於來自股東和相關企業相對企業相對穩定而充實的業務來源,對保險代理人更強調其現有的人際關系和交際經驗而不是他們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拓展能力,這種用人方式在保險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和人們的消費越來越理性的情況下正日益顯露出其弊端。另一方面,真正優秀的專業保險代理人更願意留在保險公司而不是保險代理公司。保險公司已經深刻意識到保險代理人的業務數量和質量對其生存和發展直觀重要,對保險代理尤其是優秀的「展業明星」給予了豐厚的物質待遇並且努力為他們開創進入管理決策層的路徑以提高其「政治地位」,這對優秀的專業代理人才具有很強的吸引力。而保險代理公司由於成立時間短,品牌知名度低,資本和人才都比較薄弱,短期內很難得到優秀保險代理人的關注、了解和認同
『陸』 做保險代理人有什麼風險
因為這行是無底薪的,所以容易出現因為沒有客源坐吃山空的情況
如果在銷售過程中故意造假幫助客戶騙保,還有可能面臨開除甚至訴訟
『柒』 保險業當前面臨哪些風險
我國保險業的特點及面臨的特殊風險
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僅二十多年,尚處於不成熟階段,各類基礎性的制度正處於不斷改進完善的過程中,因而除了面臨上述風險之外,有必要結合我國保險業的法規建設、保險機構的業務流程管理和保險公司的特殊情況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的洗錢風險。
(一)保險業法規制度存在缺陷
目前,各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法》的要求,已經開始相應地制訂框架性的反洗錢制度,指導分支機構逐步開展反洗錢工作,但是由於保險法規是以保險業最大誠信原則和保險利益原則作為控制風險的准則,即各保險公司主要從控制經營成本和風險角度出發,圍繞保險風險標的,按照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標的、理賠案件等方面的不同風險,由相關部門控制業務風險。[2]而反洗錢風險的控制重點在於客戶身份識別和資金交易監測,以防止客戶身份和資金異常,這與保險公司控制業務風險有明顯不同,因此開展反洗錢內部控制存在制度缺陷。
(二)保險公司在業務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
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主要包括保險展業、業務承保和理賠等。由於我國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市場發展的不健全,保險公司在一些業務流程上存在管理上的漏洞,給洗錢分子留下不小的空間。
1.保險展業階段。保險展業就是保險公司進行市場營銷的過程,即向客戶提供保險商品和服務。保險展業的方式包括直接展業、保險代理人展業和保險經紀人展業。我國還處於經濟轉型期,且年輕的保險市場在局部和個別地方由於信用和市場規則的缺失,在展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惡性競爭等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一些新成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為搶占市場,克服其本身無品牌和實力的缺陷,主動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即高手續費、高返還、低費率、擴大保險責任)的手段拉攏客戶;面對這些分支機構的惡性行為,成立較久的保險公司為了保持業務規模以抑制過快的市場份額下降,以免影響公司的市場地位和形象,同時為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保費收入必成指標,不得不非理性的被迫參與市場的惡性競爭,也採取「二高一低一擴大」的手段,甚至有的業務人員為了拉攏客戶公開聲明可以幫助客戶洗錢,這種惡性競爭的環境導致保險公司在展業方面的管理較混亂,也極大地方便了洗錢分子將其「黑錢」放置到保險系統,完成洗錢過程的處置階段。[3]
2.業務承保和理賠階段。業務承保是指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保險申請經審核同意接受的行為。理賠是保險業務流程的最後一個階段。保險公司應該在核保、合同變更和理賠環節對投保財產價值、投保財產風險狀況等信息,以及合同關系人之間的利益方面加以專業控制,進行嚴格的客戶身份識別。但是由於我國保險市場規則的缺失,一些保險中介機構為了拿到傭金和手續費,甚至指導那些達不到資格的投保人如何提供虛假資料以順利通過審查,這與反洗錢相關規定中要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要求相差甚遠;理賠時,保險公司為了穩定自己的市場份額,對投保人提出的無理要求有姑息的成分,為洗錢分子「甩干」進入洗錢過程的「黑錢」創造了機會。
(三)保險公司的組織架構、治理結構不完善
從組織架構看,我國保險公司多數實行總、分、支公司管理模式,總分支機構之間通過授權而開展經營活動,這種組織架構本來應該會強化高層管理人員對組織的控制能力,但由於公司治理結構和體制機制的不完善以及公司內部現代化管控手段的不到位,還沒有形成規范明晰的責、權、利的體系和機制,更沒有預警機制和現代化的手段約束基層機構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公司內部上下級機構以及他們的負責人之間存在嚴重的博弈。[4]從治理結構來看,2006年1月,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試行)》,為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指明了方向,但由於影響公司治理結構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資本、職業經理人、監管機構,又包括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現狀和與保險公司治理機構建設相關的基礎設施等,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優化進程相對緩慢,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和關鍵人模式。[5]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並有效實施反洗錢內控體系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
『捌』 代理保險業務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些
首先是道德風險。有的代理銀行將保險產品表述為儲蓄產品,有的未按保險條款對重要事項進行如實告知,有的對保險品種的風險提示不夠。同時還有主體關系誤導,部分臨櫃人員向客戶宣傳時,故意迴避銀行代理地位等。
其次是操作風險。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員工因不懂保險知識和業務,不明保險規章,在代理保險業務中給自身經營增加了新的風險隱患。
再次是資金風險。保險公司直接將手續費返給銀行櫃員,一些代理銀行對此也是聽之任之,使三者之間的關系變得復雜。
還有就是市場風險和腐敗風險。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多頭代理,二是手續費偏高。少數保險企業出於搶占市場、增加業績方面的考慮,不斷給出更高的手續費或變相提成,甚至出現賬外貼補等涉嫌商業賄賂的情況,而個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管理層和員工則收受高額回扣、參加由保險企業組織的境外旅遊等高消費活動,為滋生腐敗提供了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