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公司讓員工簽自願不買社保協議
可以以不繳納社會保險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無效
② 保險公司上班給自己買保險合同書和客戶一樣嗎
電子保險卡是一種創新的保險產品形態,充分利用方便快捷的電子網路資源,是一種預售型電子保險產品。客戶購買後通過登錄中銀保險專門網站注冊的產品,以網上投保成功的次日零時起生效,一周年期滿日24時止。保險卡通常以提供意外傷害保險保障為基礎,同時滿足客戶的多樣化保險需求,將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飛機、火車、輪船、汽車等特定交通工具保險保障、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障、意外傷害住院津貼保障等多種保障及24小時全球急難求助服務保障進行保險組合,為客戶靈活選擇不同出行目的、不同保險保障,根據風險偏好進而選擇購買不同保險卡產品提供了人性化的保險保障功能。
合同書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保險合同也是有規律可循的,因為保險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必然有法律文件相類似的特點,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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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購買保險協議書怎麼寫
買保險簽的是合同,並不是協議,同時購買保險,代理人不收客戶現金和接收匯款的。請牢記
④ 自願不購買保險的協議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會保險是強制繳納的,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寫承諾書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⑤ 自願不交社保的協議怎麼寫
就像你說的不繳納社會保險公司是違法的。所以寫這個不繳納社會保險協議的時候,你應該註明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都由員工來承擔即可。即使以後員工抵賴想告公司,後果也是由員工來承擔,公司不會承擔補償責任。你可以參照下面這個:
本人於【 】年【 】月【】日加入某某公司,目前崗位是【 】。本人入職貴公司時,貴公司已向本人告知應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及繳存住房公積金,貴公司也一直要求為本人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但由於本人為農村戶口,務工較為靈活,經慎重考慮,本人自願選擇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等輔助保險方式,而不願意購買社會保險,故請貴公司不要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即本人自願放棄貴公司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
本人在此確認:因本人放棄貴公司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與貴公司無關。本人承諾不會因此要求解除與貴公司的勞動關系並要求貴公司作出任何經濟補償。
特此確認。
確定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⑥ 自願放棄購買社保協議書,這樣具備法律效應嗎
公司這樣做肯定不合法。
自願放棄申請書是無效的,因為這個申請書本身是違規的(當時只有條例,並無《社保法》),所以無效。過錯方是公司,不是你,因為公司必須要比你懂規定,因此,公司是過錯方。
公司不給你繳保險,其實公司的風險更大,萬一出現意外,公司要吃不了兜著走。這公司的老闆只看到眼前那幾個小錢,不知道規避風險。----搞笑。
既然有那麼個申請書,還是要做人厚道一點,好好的與老闆談談,爭取老闆按新頒布的《社保法》為你繳納保險,同時把老家的社保關系轉到深圳。不要動不動就講什麼法律、動不動就准備打官司。你可以對老闆說,為職工繳納社保,一是大勢所趨,全國都這么做了;二是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對穩定職工隊伍有好處;三是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可以把工傷等等風險轉移給政府,公司的人頭風險可以降為最低。
既往可以不咎,也沒必要反攻倒算,好好與老闆談,老闆會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
如果打官司,雙方都劃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