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一、生育津貼
1、所需材料:《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註:以上復印件必須用A4紙。
(1)個人生育保險報銷的流程擴展閱讀:
1、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徵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2、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市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資料來源:網路:生育保險
B. 生育保險報銷的流程是什麼
您好: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程序。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用人單位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葯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配偶生育的男職工需要提交的材料: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男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生育醫療費,應當在女職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前申辦;
生育津貼、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和異地就醫的生育醫療費,應當在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後1年內申辦;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應當在手術前申辦;男職工假期津貼,應當在其配偶生育後1年內申辦。逾期申辦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受理。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職工申辦生育保險待遇的,該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所在統籌地區的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第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基金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納入生育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法律依據】根據《生育保險法》
第五條 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和使用。
第六條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0.5%,具體繳費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測算後提出,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後實施。超過工資總額0.5%的,應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七條 生育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規定執行。
C. 生育保險個人報銷流程
個人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如下:報銷需要向當地社保局進行申請才可以,其手續包括:身份證,生育時的相關發票,生育保險購買憑證等材料現金補助則主要是以生育津貼的方式提供。生育醫療保健費生育醫療保健費,是指由醫療機構向女職工所提供的妊娠、分娩及產後醫療護理費用,即通常所說的生育醫療服務費。我國生育保險提供的醫療保健費涵蓋孕產全過程,並側重提供基本保障。支付項目分為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5類,俗稱5費。在已實行社會統籌的一些地區,還包括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醫療費。生育醫療保健費的享有對象是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產女職工,並實行實報實銷。生育醫療保健費中葯費的報銷范圍是指國家規定的治療葯品,營養品、滋補品不予報銷。手術費一般是指分娩過程中所需的手術的助產、剖腹產等費用。生育醫療保健費用,在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D. 生育險報銷的流程是怎樣的,以及有哪些注意事項
生育保險待遇如何申領或支付
1.生育生活津貼
在生育或終止妊娠後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2.產前檢查費
由職工個人全額墊付,在生育或終止妊娠後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3.門(急)診、異地及在非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參保職工生育、終止妊娠及治療並發症、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等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或在異地及非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並將相關憑證妥善保存。手術或治療結束後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4.生育、終止妊娠及治療並發症的住院醫療費用
參保職工在其規定的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分娩、終止妊娠以及治療並發症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與醫院直接結算,應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與協議服務機構結算。
參保職工申領生育或終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麼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代為申領,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託書以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再)生育服務證》和復印件;
4.協議服務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費用清單、出院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流引產醫學證明、專家鑒定證明等;
5.異地生育的需提供單位證明及醫院級別證明;
6.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