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社保可以補交嗎
以下情況可補繳
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本市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 個人如何補繳社會保險
社會養老保險是可以繼承的,如果你之前交過幾年、但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斷繳了、我覺得你是沒有必要在補繳的、也沒法在補的(除特殊情況)、2011年沒發布限購令之前是可以補繳的(並且需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但是從2011年7月1日起,就是你願意繳納滯納金也沒法補了哦。
養老保險因為某些原因不想繼續繳納,從2010年1月1日起是不能退還給你任何的費用的哦、在這之前是可以的。
如果你繳納了幾年,我建議你還是從現在開始接著繼續繳納比較劃算的。不是北京市戶口,不能以個人身份在人才存檔和繳納社保!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找個朋友的公司,以在職人員身份繼續繳納社保;據社保部傳來的消息2012年1月1日起(不管你是北京戶口還是外地的城鎮或農村戶口)都必須上5險,現已開始實施。有工作單位或沒有工作單位,都可以上哦!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俗稱5險)
我這里提供給你北京社保辦理所需提供的資料
一、未參加過社保的人員
1、戶口簿第一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2張
2、身份證復印件 2張;
3、一寸白底沖洗彩照 3張;
二、有過在京參保記錄的人員
1、身份證復印件1張即可;
辦理時間:每月5號至15號是社保中心辦理補繳時間。即每月不超過15號。
(北京社保辦理) 辦公地址及電話 見圖片(點擊參考資料可查看)
3. 個人社會保險如何補繳,需要什麼手續材料
隨著社保的覆蓋以及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參保個人社保的人員不斷上漲。但是有很多人在辦理社保補繳時對個人社保補繳辦理流程並不清楚。
個人社保怎麼補交?個人社保補繳流程手續是怎樣的?個人社保補繳需要哪些材料?
1.從單位離職後,社保斷繳不超過三個月,可以補繳社保:
很多時候,從原單位離職後,因為沒有找到新工作,造成社保斷繳幾個月。按規定,一般不超過3個月都可以補繳社保,如果社保斷繳超過三個月,對於其他保障待遇就會受到影響,所以個人補繳社保時要注意社保斷繳實際情況。掛靠公司代繳社保,一般都有補繳社保的業務。補繳社保也就是補繳3個月,超過三個月也不能補繳,當然每個地區的補繳政策各不相同。
2.由於企業原因未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已經跟單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按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入職30日內必須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比如說企業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企業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給自己補繳社保,當然了該承擔的費用咱們職工也要承擔一部分。
3.禁止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
眾所周知,個人補繳社保,按相關規定越來越嚴格。特別是2011年7月份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後,明令禁止各地區設置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的政策規定。如果之前從沒參加過社保,想以個人身份補繳社保,顯然是非常困難。不過就有一些小城市就有這樣的一次性補繳社保的政策,當然了,個人補繳社保的費用大概在十幾萬以上,如果所在地如果有這樣的補繳社保的機會,大家一定不要錯過。
除此之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允許補繳,如果已經超過退休年齡,還沒來得及參加社保。像這種情況可以考慮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4. 個人補繳社會保險有哪些條件
補繳流程如下:
1、《關於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涉及的人員類別為哪些?
《通知》中明確,涉及人員為「在市、區(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託存檔的本市戶籍人員」,因農業戶口不涉及檔案問題,故應明確為「本市城鎮戶籍」人員。
2、已退休人員是否可以申請補繳?
《通知》中明確,應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可以提出書面補繳申請,故申請人應在到達退休年齡且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前申辦補繳手續。
3、個人可以申請什麼時間段的補繳?
按照《通知》要求,在個人提出申請,經存檔機構初審材料並報請社保經辦機構同意後,個人可以補繳1992年10月之後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補繳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補繳系數?是否記個人帳戶?
《通知》規定,補繳時,以本人確認的相應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分別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即補繳系數),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計入個人賬戶部分,均以本人確認的繳費工資基數按歷年規定的比例計入。
5、用人單位原因造成的中斷是否可以通過本《通知》補繳?
《通知》中提到,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仍按照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7]21號)及本市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6、補繳基數如何確定?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要求,個人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時,相應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檔次分為以下三檔:
(1)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3)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下限。
7、個人辦理補繳應通過什麼部門?
根據《細則》要求,已在存檔機構個人委託存檔的本市城鎮人員,本人可向現存檔機構申請補繳;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申請補繳;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託存檔等相關手續後,可以申辦補繳手續。
8、如果個人檔案既不在單位,也不在存檔機構的,是否可以申請補繳?
根據《細則》要求,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在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委託存檔等相關手續後,可以申辦補繳手續。
9、補繳時是否需要中斷在繳的保險?
根據《細則》要求,申辦補繳過程中,個人的社保關系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
10、那些情況下不得申辦補繳?
根據《細則》要求,以下時間段內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得申辦補繳: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
(2)被判刑勞教收監執行期間;
(3)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
(4)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
5. 個人醫療保險中斷以後可以補繳嗎
是否補繳分以下四種情況:
1、個人繳納的城鎮居民醫保是不能補繳的,到時間沒有按時交的,將不再享受下一年的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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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補繳辦理流程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
6. 個人如何補交社會保險
個人自己繳納社保的辦理方法:
(一)填寫好社保申請書,帶上身份證和免冠一寸照片兩張。
(二)繳納社保費,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門,通常在鄉鎮戶口的到鄉鎮社保部門,城市戶口的到社區居委會或縣社保局提出申請辦理社保。
(三)辦理的時候需要准備身份證和復印件、免冠一寸照片兩張、社保費用和申請書等資料。
(四)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後,帶上已經辦理好的養老保險手續和身份證、復印件、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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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參加社保注意事項:
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
3、申領銀行「醫保借記卡」時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證,請及時到銀行變更並到職介或人才進行登記,否則社保中心無法正常劃款。
4、保證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款足夠劃帳且在劃帳後留有至少10元的余額。
5、辦理完參保手續後請於2個月後領取《市醫療保險手冊》,超過6個月未領取醫療手冊的,需重新申請領取(需要1-2周時間)。
6、每年4月開始保險基數變更,收費會有變化,建議在每年4月前使銀行「醫保借記卡」中余額不少於400元,可在4月底去銀行列印對帳單以了解新一年度繳費標准。
7、個人存檔人員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內出現欠費,根據政策,第二和第三個月的基本醫療待遇暫中斷。如在連續第三個應繳費月的最後一個月的10日前,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後,被暫中斷的醫保待遇重新恢復。
8、因個人原因,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的10日前未能在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入足夠現金,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待遇自動中斷,所簽訂的《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自行失效。
9、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被中斷後,存檔個人如要求繼續參保時,需持《醫療保險手冊》和銀行所出具的借記卡對帳單,到中心重新簽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
10、個人存檔人員辦理的基本醫療保險,僅負責參保人醫療保險生效期內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
11、退休後如要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前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的累計年限男女須分別達到25年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