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投資,就會有風險。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而債劵基金就是將至少80%的資金用來投資債劵的基金產品,具有預期年化收益穩定、風險較低的特點。相比於股票型基金與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的風險要小很多,且主要來源於利率風險,因為債券的價格與市場利率的變動密切相關。
3、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將債劵投資的風險資產與無風險資產進行組合,可分散投資風險,組合無風險資產以滿足安全性需求,組合風險資產以滿足收益性需求。
4、交易時機
一般來說,債券價格上漲轉為下跌期間都是賣出良機,債券下跌轉為上漲期間都是買進良機。債券的安全性雖高,但價格也有波動,債券市場價格通常是按照同一方向變動的。投資者只要能夠在下跌價格未到谷底前買進,在價格未上升到峰頂時賣出,就能賺錢。因此,能否選擇正確的投資時機,做到真正的低買高賣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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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債券風險及規避方法
不錯,不錯!!好東西!!!
『叄』 如何規避債券的購買力風險
您好,對於購買力風險,最好的規避方法就是分散投資,以分散風險,使購買力下降帶來的風險能為某些收益較高的投資收益所彌補。
『肆』 應具備哪些條件,如何防範債權轉讓的風險
一、轉讓債權應具備哪些條件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在司法實踐中,有人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轉讓債權。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於轉讓性質。債的內容變更包括種類、數量、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結算方式、違約責任等等方面。債的非主要內容變更不會影響法律關系。但債的種類、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等主要內容變更後,與原債不再具備同一性。如經對方承諾,則成立新合同,已不屬於債權轉讓的范疇。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
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後,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
根據債的有關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讓渡的,其債權也應不可轉讓。一種是基於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不作為的債權、因繼承發生的遺產給付請求權。第二種為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隨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開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法確定的通知主義既承認了債權轉讓是債權人的處分行為,為債權人的自由處分提供了便利和保護,又保護了債務人不因債權人將債權轉讓於他人而蒙受不測之損害。「因債務人向誰清償債務於他並無多大關系。如果因轉讓而使債務人履行費用增加,則原債權人應當承擔。」
6、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續。
二、如何防範債權轉讓的風險
1、針對表見讓與的風險,讓與人在未如數收到受讓人對價的情況下,不向債務人送達債、權讓與的通知,這樣也可以防範受讓人與債務人惡意串通,損害債權讓與人合法權益的風險。
表見讓與,即當債權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後,即使讓與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債務人基於對通知事實的信賴而向受讓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見讓與情況下,債務人向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債權人無權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2、受讓人對債權讓與法律風險的防範
(1)避免簽訂已過訴訟時效或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讓與的風險,受讓人在與債權人進行談判時,應盡量聘請律師參與談判和調查。簽訂合同前受讓人應聘請律師調查債務人的相關情況,如住所、財產狀況等,避免利益受損。
(2)對於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轉讓合同中應做出明確約定,要求債權人須於合同簽訂後×日內通知債務人,並約定通知的形式。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
(3)為防止受讓瑕疵債權,受讓人要求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為避免債權二重讓與的情況發生,受讓人必須注意落實以下防範措施:
①設立債權人保證條款,如:債權人明確聲明合同項下的債權無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且權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強制執行的情況或已設擔保;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債權人沒有與第三方簽訂過本合同項下債權讓與合同;並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②雙方共同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簽收,或公證郵寄轉讓通知給債務人。
③共同擬定債權轉讓通知回執的內容格式。
『伍』 怎樣規避購買公司債的風險
一是利率風險。公司債的價格與銀行利率成反比,公司債剩餘期限越長,利率風險越大。 二是流動性風險。流動性差的公司債使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 ,從而遭受損失或喪失新的投資機會。 三是信用風險,即發行債券的公司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 四是回收風險,即當利率下降時,有回收性條款的高息公司債存在被強制收回的可能。 五是通脹風險。公司債的實際利率應該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貨膨脹率,通貨膨脹率越高,公司債的實際利率就越低。 對於利率和通貨膨脹風險,投資者可採用分散投資的方法予以規避,盡量購買不同期限的公司債券;對於流動性風險,投資者應盡量選擇交易活躍的公司債券;為了防範信用風險和回購風險,投資者在選擇公司債券時,一定要對公司進行調查,通過對其報表進行分析 ,了解其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經營狀況,切忌購買經營狀況不好、信譽不佳的公司債券。 投資公司債主要有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兩種方式,直接投資又分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投資,間接投資則是投資者買入銀行、券商、基金等機構的相關理財產品,然後通過這些機構參與公司債的網下申購,或者在二級市場買賣來實現個人收益。 主要防範措施有:針對利率、再投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可採用分散投資的方法,購買不同期限的債券和不同的證券品種;針對流動性風險,投資者應盡量選擇交易活躍的債券。而且,在投資債券之前應准備一定的現金以備不時之需,畢竟債券的中途轉讓不會給持有人帶來好的回報;防範信用風險、回購風險,則要求我們選擇債券時一定要對公司進行調查,通過對其報表進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經營狀況和公司以往債券的支付情況,盡量避免投資經營狀況不佳或信譽不好的公司債券。 (南方財富網SOUTHMONEY.COM) (責任編輯:張小清)
『陸』 如何規避債券的變現能力風險
您好,針對變現能力風險,投資者應盡量選擇交易活躍的債券,如國債等,便於得到其他人的認同,冷門債券最好不要購買。
『柒』 債券投資的風險防範規避方法有哪些
(二)利率風險 債券的利率風險,是指由於利率變動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毫無疑問,利率是影響債券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當利率降低時,債券的價格就會上升。由於債券價格會隨利率變動,所以即便是沒有違約風險的國債也會存在利率風險。
規避方法:應採取的防範措施是分散債券的期限,長短期配合,如果利率上升,短期投資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資機會,若利率下降,長期債券卻能保持高收益。總之,一句老話: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
(三)購買力風險 購買力風險,是指由於通貨膨脹而使貨幣購買力下降的風險。通貨膨脹期間,投資者實際利率應該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貨膨脹率。若債券利率為10%,通貨膨脹率為8%,則實際的收益率只有2%,購買力風險是債券投資中最常出現的一種風險。實際上,在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於國民經濟一直處於高通貨膨脹的狀態,我國發行的國債銷路並不好。
規避方法:對於購買力風險,最好的規避方法就是分散投資,以分散風險,使購買力下降帶來的風險能為某些收益較高的投資收益所彌補。通常採用的方法是將一部分資金投資於收益較高的投資方式上,如股票、期貨等,但帶來的風險也隨之增加。
(四)變現能力風險 變現能力風險,是指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的風險。如果投資者遇到一個更好的投資機會,他想出售現有債券,但短期內找不到願意出合理價格的買主,要把價格降到很低或者很長時間才能找到買主,那麼,他不是遭受降低損失,就是喪失新的投資機會。
規避方法:針對變現能力風險,投資者應盡量選擇交易活躍的債券,如國債等,便於得到其他人的認同,冷門債券最好不要購買。在投資債券之前也應考慮清楚,應准備一定的現金以備不時之需,畢竟債券的中途轉讓不會給持有債券人帶來好的回報。
違約風險違約風險,是指發行債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時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在所有債券之中,財政部發行的國債,由於有政府作擔保,往往被市場認為是金邊債券,所以沒有違約風險。但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地方政府和公司發行的債券則或多或少地有違約風險。
『捌』 如何預防債券投資風險
市場利率預期,企業信用評級,組合債券久期,凸性,基點變動值DV01,在險價值VaR等都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