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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我剛才查了下 嘿嘿
2. 保險中風險怎麼分類
可保風險和不可保風險
保險公司承保的只是可保風險。
3. 根據保險理論,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什麼
可保風險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風險必須使大量的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從保險經營的角度來分析,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保險,對客觀存在的大量的風險,只有符合一定條件,才能成為保險經營的風險。可保風險的條件有六條:
可保風險必須是純風險,而不是投機性風險。
可保風險必須是大量的、相似的風險單位都面臨的風險。
損失的發生具有偶然性。
損失是可以在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和損失程度上進行確定和衡量的。
可保風險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嚴重的。
可保風險造成的損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確定的。
4. 財產保險承保的主要風險是什麼
財產保險范圍很大啊,包含車險,財產險,責任險,水險,信用保險。是相對養老險、人壽保險和意外健康險而言的。
1、車險,車輛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及車上人員等保障保險
2、財產險,自然災害及意外事故造成自身財產損失的保險等等,火災僅是其中一種保障
3、責任險,內因侵權產生的法律民事賠償責任,及違約賠償責任。產品責任僅是其中一種保障
4、水險,包含貨運及船舶險,及因此衍生出的產品
5、信用保障保險。
共同特點是遵循損失補償原則,只有產生損失且在保障范圍內才發生賠付,無法獲利,純消費保障。以上只籠統講大類,如果你想深入了解,可以翻一下《保險法》看法定含義
5. 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范圍
⒈ 因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
⒉ 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損失;
⒊ 在運輸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⒋ 在裝卸、轉運時由於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損失;
⒌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范圍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⒍ 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⒎ 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⒏ 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6. 商業保險可承保的風險有哪些
商業保險分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
財產保險又分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
人身保險分為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7. 在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中,保險公司分別承保哪幾類風險、損失與費用。
海運承保的范圍比較廣,我直接給你海運的保險條款你看看吧.
保險險別 承保責任
基 本 險: 平安險(ICC-C) 1.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2.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後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4.在裝卸或運輸時,由於一件或數件貨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6.運輸工具遭受海難後,在避難港由於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中途港、避難港由於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碰撞互有過失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水漬險(ICC-B) 水漬險=平安險+自然災害造成的貨物的部分損失
一切險(ICC-A) 一切險=平安險+水漬險+11種一般附加險
附加險 : 一般附加險 11種附加險包括: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短量險、混雜玷污險、滲漏險、碰損破碎險、串味險、受潮受熱險、鉤損險、包裝破碎險和銹損險。
特殊附加險 6種特殊附加險包括;交貨不到險、進口關稅險、艙面險、拒收險、出口貨物到香港(包括九龍在內)或澳門存倉火險責任擴展條款、黃麴黴毒素險。
特別附加險 : 2種特別附加險包括:戰爭險和罷工險。一:戰爭險的承保責任范圍:直接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為和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或海盜行為所致的損失,由於上述原因引起的捕獲、拘留、扣留、禁制、扣押等所造成的損失;各種常規武器,包括水雷、魚雷、炸彈所致的損失,屬於以上責任范圍所引起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二:罷工險的承保責任范圍:因罷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參加工潮、暴動和民眾斗爭的人員採取行動造成被保險貨物的損失,對於任何人的惡意行為造成的損失也予負責;對由於罷工險責任范圍內的風險所引起的共同海損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也由保險人負責。但是,罷工險項下負責的是直接損失,因罷工引起的間接損失是不負責的。
8.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什麼
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殘,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種保險。
意外傷害指的是外來的、突然的、劇烈的、非本意的和明顯的使被保險人受到傷害的事件。
人身意外傷害不承擔人的患病死亡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意外傷害。
9. 保險公司承保風險的過程是怎樣進行的
保險的過程,是風險集合與分散的過程。所謂風險的集合與分散,是指眾多投保人將所面臨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通過承保將眾多風險集合起來。當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又將少數人發生的風險損失分攤給全部投保人。保險公司對風險的集合與分散要具備兩個前提條件:
10. 保險承保范圍是什麼
買保險,看清承保范圍很重要。比如你買的家財險,是不是承保你家裡的字畫、古玩等?你買的旅遊保險,是不是對意外傷害有醫療費補償?你買的健康險,是否有除外責任?有時候,我們是否能享受到較充分的保障,不在於保險總額的多少,而在於我們是否買對了保險產品。 事實上,讓我們感到郁悶的是,往往你需要的,卻是保險公司不能提供的。比如,早些年自行車失竊嚴重,於是人們迫切需要投保自行車失竊險,當然,沒有一家公司會設計這樣的產品。因為保險是通過賠付概率的控制來分散風險的。如果發生損失的概率很高,對保險公司而言,風險實在太大了。為了應對風險,避免經營虧損,保險公司必須提高保費。可保費太高,人們又不願意購買。一般來說,人們迫切需要的保障往往是發生損失概率比較大的,這恰好與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產生了矛盾。 保險是轉移風險的一種有效手段,人們通過購買產品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但是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經營目的的,它們要麼設計出能降低發生概率的產品來控制風險,要麼,在相關產品中對概率較高的項目予以「責任除外」。比如,保險公司會用盜竊險來取代自行車失竊險,因為盜竊險投保人群更廣,災害發生的概率更低;而對於健康險,則會要求投保人進行年度體檢,保險公司會將他們已經發生病灶的部位予以責任除外。這些,對保險公司而言是必要的,否則它無法維持自身的營運,更妄論為保戶提供遮風擋雨的保護傘。 但對投保人而言,則需要在選擇相關產品時,看清產品的保障范圍。同樣的家財險,有的連帶對古玩、字畫等進行保障,有的沒有;同樣的健康險,有的有責任除外,有的沒有。看清楚到底保什麼、不保什麼,再決定買還是不買。這樣,你的錢才花得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