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團體意外保險費應怎樣做公計分錄
1、如果社會保險費全額由公司承擔,可以做成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2、因為社會保險費全部由公司承擔了,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就由公司承擔了,所以個人就不能再抵扣了,個人所得稅系統上也就不用填了,或者填0。
B. 公司購買保險會計分錄
汽車保險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車輛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公司給生產線員工購買團體意外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製造費用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
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3)公司購買團體保險費的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D. 企業繳納保險費分錄
企業繳納社保相關分錄:
企業分配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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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公司繳納保險費分錄
1.分配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F.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保險應該怎樣做會計分錄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財政部關於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一、各類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統籌,為職工繳納的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外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由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從職工個人的應發工資中扣繳。
二、有條件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遼寧等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地區的企業,提取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列入成本(費用);非試點地區的企業,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所需費用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應付福利費不足部分作為勞動保險費直接列入成本(費用)。
三、職工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等商業保險,屬於個人投資行為,其所需資金一律由職工個人負擔,不得由企業報銷。
四、企業按照內部議事規則,經過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決議,改革內部分配製度,在實際發放工資和社會保險統籌之外,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職工獎勵的,所需資金從應付工資中列支;作為職工福利的,所需資金從結余的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應付福利費發生赤字。涉及的稅收問題,按照國家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處理。
網路-職工福利
職工福利是指企業為職工舉辦的集體福利以及建立的某些補助和補貼。其目的在於保證職工身體健康,便利職工生產和生活,解決職工生活的特殊困難。職工福利不同於工資和獎金。職工享受集體福利待遇的高低,並不取決於職工勞動的數量和質量,而是根據他們的實際需要與生活困難程度,以及社會勞動生產率和企業的經營成果。[1]
中文名
職工福利
外文名
EmployeeBenefit
廣義福利與狹義福利
廣義的福利泛指在支付工資、獎金之外的所有待遇,包括社會保險在內。狹義的福利是指企業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在工資、獎金,以及社會保險之外的其他待遇。
法定福利與補充福利
法定福利亦稱基本福利,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必須發生的福利項目,其特點是只要企業建立並存在,就有義務、有責任且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福利項目和支付標准支付,不受企業所有制性質、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響。法定福利包括:
① 社會保險。包括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疾病、傷殘、遺屬三種津貼。
② 法定節假日。按照2013年國務院令644號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2],全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
③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是指除屬於社會保險,如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疾病津貼)、產假工資(生育津貼)之外的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如婚喪假工資、探親假工資。
④工資性津貼,包括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洗理費、書報費等。
⑤ 工資總額外補貼項目:
A.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B.冬季取暖補貼。
補充福利是指在國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由企業自定的福利項目。企業補充福利項目的多少、標準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企業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響以及企業出於自身某種目的的考慮。
補充福利的項目五花八門,可以見到的有:交通補貼;房租補助;免費住房;工作午餐;女工衛生費;通訊補助;互助會;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財產保險;人壽保險;法律顧問;心理咨詢;貸款擔保;內部優惠商品;搬家補助;子女醫療費補助等。
集體福利與個人福利
集體福利主要是指全部職工可以享受的公共福利設施。如職工集體生活設施,如職工食堂、托兒所、幼兒園等;集體文化體育設施,如圖書館、閱覽室、健身室、浴池、體育場(館);醫療設施,如醫院、醫療室等。
個人福利是指在個人具備國家及所在企業規定的條件時可以享受的福利。如探親假、冬季取暖補貼、子女醫療補助、生活困難補助、房租補貼等。
經濟性福利與非經濟性福利
1.經濟性福利
A.住房性福利:以成本價向員工出售住房,房租補貼等。
B.交通性福利:為員工免費購買公共汽車月票或地鐵月票,用班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C.飲食性福利:免費供應午餐、慰問性的水果等。
D.教育培訓性福利:員工的脫產進修、短期培訓等。
E.醫療保健性福利:免費為員工進行例行體檢,或者打預防針等。
F.有薪節假:節日、假日以及事假、探親假、帶薪休假等。
G.文化旅遊性福利:為員工過生日而舉辦的活動,集體的旅遊,體育設施的購置。
H.金融性福利:為員工購買住房提供的低息貸款。
I.其他生活性福利:直接提供的工作服。
J.企業補充保險與商業保險:
補充保險包括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
商業保險包括:
a.安全與健康保險:包括人壽保險、意外死亡與肢體殘傷保險、醫療保險、病假職業病療養、特殊工作津貼等;
b.養老保險金計劃;
c.家庭財產保險等。
2.非經濟性福利
企業提供的非經濟性福利,基本的目的在於全面改善員工的「工作生活質量」。這類福利形式包括:
A.咨詢性服務:比如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員工心理健康咨詢等。
B.保護性服務:平等就業權利保護(反性別、年齡歧視等)、隱私權保護等。
C.工作環境保護:比如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縮短工作時間,員工參與民主化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