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設計銀行監管條款降低由存款保險產生的道德風險這些條款能否完全消除道德風險
設計銀行監管條款降低由存款保險產生的道德風險1.有了存款保險機構 只是金融機構對其負債業務的風險轉移 風險本身是不能全部消除的 所以 直接結果是當大量的金融機構同時發生擠兌或破產時 存款保險機構本身也面臨著破產的可能性 無法得到根本性的消除
2.提高到100% 把金融機構的全部資金全部存入銀行 且不說銀行能否放貸 能否繼續經營 最起碼金融機構把資金存放在人行和其支付給儲戶的利息的差額就直接導致其是個永賠不賺的企業——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根本不可能存在下去的事情
3.爭取最大限度的平衡 在矛盾的體系中 本身就存在著沖突和碰撞道德風險是80年代西方經濟學家提出的一個經濟哲學范疇的概念,即「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 或者說是:當簽約一方不完全承擔風險後果時所採取的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為。道德風險亦稱道德危機。通常由信息不對稱問題引起的。
② 銀行存款有保險制度,一旦該銀行倒閉通過什麼途徑才能理賠
根據國務院《存款保險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存款保險,最高賠償限額人民幣50萬。
也就是說,如果你存款的銀行破產了,50萬元以下由保險公司賠付,高於50萬元部分的,那就要看銀行清算了。運氣好,資產清算後還能拿回點。
③ 現行銀行存款保險是什麼意思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
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可提高金融體系穩定性,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但其本身也有成本,可能誘發道德風險,使銀行承受更多風險,還產生了逆向選擇的問題。
(3)存款保險風險監測處置預案擴展閱讀:
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從已經實行該制度的國家來看,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
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
1、由政府出面建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
2、由政府與銀行界共同建立,如日本、比利時、荷蘭。
3、在政府支持下由銀行同業聯合建立,如德國。
中國尚未建立該制度,但金融風險正困擾著中國的商業銀行,廣大存款人的利益正受到威脅,銀行的信譽也正受到挑戰。
因此在提高中央銀行監管水平的同時,建立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特別是針對中小金融機構所吸收的存款進行保險,將對保護家庭和中小企業存款者的利益,對穩定金融體系,增強存款人對銀行的信心十分重要。
④ 存款保險制度應急預案
才有,是對銀行的!
⑤ 怎樣防範存款保險制度產生的道德風險
防範存款保險制度的道德風險,首先要考慮存款保險制度涉及的利益相關方,包括存款保險管理機構及投保銀行兩方,具體主要涉及費率的核定、調整及清償方式的審核確定。明白了相關方和相關事項,防範道德風險,首先就應在制度建設方面,盡可能使用定量判斷標准,減少定性判斷標准,即使有定性標准,也應由若干定量標准計算而得。
⑥ 存款保險制度為什麼可以防範金融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的金融安全有何意義?廣大儲戶的存款又會受到什麼影響?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為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問:金融安全網包括什麼內容?存款保險制度如何完善金融安全網,發揮穩定金融秩序的功能?
答:金融安全網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包括監管部門的審慎監管職能、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和存款保險機構的存款保險職能。而中國現在的金融安全網是「二缺一」,存款保險制度一直遲遲沒有建立起來。
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是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之一。一旦銀行出現問題,限額內的存款受到有效保護,存款保險機構介入處理,可以控制金融恐慌引發的擠兌,減輕銀行破產清算帶來的震盪。
問:在接下來的金融改革中,我國面臨的金融風險主要有哪些?存款保險制度如何防控這些風險?
答:伴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和民營銀行的發展,在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和效率的同時,也會使銀行業競爭加劇。因此就有可能出現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就退不出去,這將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積累,系統性風險越來越大。
問:有人說,目前存在著所謂的「隱性擔保」,為什麼還要建立一套「顯性的存款保險」?
答:所謂的「隱性擔保」,實際上恐怕是一種最差的制度安排。由於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存款人方面的權益並不能真正得到可靠保障,依然會出現存款擠提現象。
「隱性」的處理只是一種應急措施,無法提供製度性的防範,而且在銀行經營者方面會產生很大的道德風險。此外,如果沒有「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就不得不採取大量的金融管制措施來防範風險
如利率管制、存貸比管理、貸款規模控制等等,從而嚴重地束縛了商業銀行的自主經營,導致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和服務質量低下,以及競爭的同質化和行為的同步化。
問: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存款保險基金及管理機構的設置對存款人會產生哪些影響?
答:以往的所謂「隱性擔保」屬於人治,而非法治,隨意性較大。以國家頒布《存款保險條例》的形式來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以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形式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由商業銀行日常交保費的方式來積累資金,以切實保護廣大存款人利益。而以往,救助問題銀行和處置不良資產的成本主要是由央行出資,實際上是由所有人民幣持有者負擔。
如果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則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從機構上明確負責對存款人進行理賠的專門機構。而以往,負責理賠的機構並不十分明確,也無專人負責。此外,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以後,銀行間競爭進一步加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都會得到不斷提高,從而使百姓間接受益。
⑦ 如何做好存款保險標識實施前准備工作
強化制度學習。3月31日前,該行及時下發組織學習人民銀行關於《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各網點在4月1日利用晨會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機關全體員工在4月1日早進行集中學習,認真領會文件精神,並認真抓早、抓實,工作做在前,爭取工作主動。
強化大局意識。要求全行上下樹立大局意識,針對《存款保險條例》出台,有可能會引起客戶的誤解和個別人進行的不當宣傳的可能性,要求各單位負責人要以大局為出發點,積極宣傳制度的正面影響,避免引發不必要的問題和風險。
強化教育管理。加強對一線員工和客戶經理教育和管理,對於客戶要求辦理的正常業務,應按照正常規定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推諉;不得詆毀同業,誤導客戶。一旦發現有員工不按人行的規定進行惡意宣傳《存款保險條例》而造成風險事件的,將嚴格按《員工行為守則》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強化報告制度。對《存款保險制度》公布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要求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向支行報告,對隱瞞不報或推遲上報的,支行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強化資金調度。要求各網點保持正常備付率,備足現金,保證正常支付結算,確保安全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