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危險單位, 保險人在確定其本身可以承擔的最高保險責任時,用危險單位來作為計算的基礎。危險單位的劃分較為復雜,應根據各種不同的險別來決定。例如,船舶險以每一艘船為一個危險單位;關於火險,通常以一棟獨立的建築物為一個危險單位,但如果數棟建築物毗連在一起或一個高層建築中承保了若干樓層 ,將兩者連接在一起,這樣就把互相分割的兩個危險單位變成了一個危險單位。
㈡ 根據保險理論 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什麼
對於人身保險來講,可報風險的特徵是
1風險的發生時偶然的以外的
2損失時明確的
3必須是大量保險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4人身風險應有發生重大損失的可能性
㈢ 在保險理論與實務中 風險僅指什麼
只可能產生損失的風險;廣義的風險是指事件的發生存在著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可能性;在保險理論與實務中,風險僅指損失的不確定性,即只可能產生損失的風險。
㈣ 保險基本風險是指什麼
保險風險是指尚未發生的、能使保險對象遭受損害的危險或事故,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視為保險風險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保險風險的特徵:
(一)風險的不確定性
1.不能確定是否會發生。就個體風險而言,其是否發生是偶然的,是一種隨機現象,具有不確定性。
2.不能確定發生時間。雖然某些風險必然會發生,但何時發生卻是不確定的。例如,生命風險中,死亡是必然發生的,這是人生的必然現象,但是具體到某一個人何時死亡,在其健康時卻是不可能確定的。
3.不能確定事故的後果,即損失程度的不確定性。例如,沿海地區每年都會遭受台風襲擊,但每一次的後果不同,人們對未來年份發生的台風是否會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以及損失程度也無法准確預測。
正是風險的這種總體上的必然性與個體上的偶然性的統一,構成了風險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客觀性
風險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的客觀存在。例如,自然界的地震、台風、洪水,社會領域的戰爭、瘟疫、沖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因此,人們只能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改變風險存在和發生的條件,降低風險發生的頻率和損失程度,但風險是不可能徹底消除的。正是風險的客觀存在,決定了保險活動或保險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三)風險的普遍性
人類的歷史就是與各種風險相伴的歷史。在當今社會,風險滲入到社會、企業、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個人面臨著生、老、病、死、意外傷害等風險;企業面臨著自然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政治風險等;甚至國家和政府機關也面臨著各種風險。正是由於這些普遍存在的對人類社會生產和人們的生活構成威脅的風險,有了保險存在的必要和發展的可能。
(四)風險的可測定性
個別風險的發生是偶然的,不可預知的,但通過對大量風險事故的觀察發現,風險往往呈現出明顯的規律性。運用統計方法去處理大量相互獨立的偶發風險事故,可比較准確地反映風險的規律性。根據以往大量資料,利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的方法可測算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及其損失程度,並且可構造出損失分布的模型,成為風險估測的基礎。例如,在人壽保險中,根據精算原理,利用對各年齡段人群的長期觀察得到的大量死亡記錄,就可以測算各個年齡段的人的死亡率,進而根據死亡率計算人壽保險的保險費率。
㈤ 根據保險理論,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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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我剛才查了下 嘿嘿
㈥ 在保險理論和實務中,風險單位是指
在保險理論和實務中,風險單位是指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一次災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
風險單位的劃分有三種:
1、按地段劃分,由於標的之間在地理位置上相毗鄰,具有不可分割性,當風險事故發生時,受損失的機會是相同的,故將一個地段作為一個風險單位;
2、按投保單位劃分,為了簡化手續,有時候有一個投保單位就是一個風險單位;
3、按標的劃分,一個標的作為一個風險單位。對於一些與其他標的無毗連關系風險集中於一體的保險標的,可以視一個保險標的為一個風險單位。
㈦ 根據保險理論,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什麼
可保風險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風險必須使大量的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從保險經營的角度來分析,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保險,對客觀存在的大量的風險,只有符合一定條件,才能成為保險經營的風險。可保風險的條件有六條:
可保風險必須是純風險,而不是投機性風險。
可保風險必須是大量的、相似的風險單位都面臨的風險。
損失的發生具有偶然性。
損失是可以在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和損失程度上進行確定和衡量的。
可保風險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嚴重的。
可保風險造成的損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確定的。
㈧ 根據保險理論,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
可保風險是保險人可以接受承保的風險,可保風險的條件之一是風險應當是純粹性風險。
純粹風險是指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的風險。這種風險可能造成的結果只有兩個,即1、沒有損失;2、造成損失。例如,自然災害,人的生老病死等。
與純粹風險相對應的是投機風險。投機風險造成的結果有三種,即1、收益;2、沒有損失;3、損失。例如,購買股票,通貨膨脹時囤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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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在保險理論和實物中,風險單位是指
風險單位在保險中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一次災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風險單位的劃分標准既重要又復雜,應根據不同的標的和險別來決定。
也是指某種風險或某種事故影響或被波及的最大邊界和影響范圍,或在風險上不可能再合理分割的最小單位,又稱風險波及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