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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購買保險產品受消費欺詐

發布時間:2021-10-18 03:12:54

保險人員在銀行騙存,以欺詐的方式推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是否負有責任

可以投訴。

2010年11月,銀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銀保駐點被取消,意味著保險員根本就不應該在銀行出現。然而六年以來,仍有不少保險員在銀行的默許下,在銀行里推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違規,是想利用客戶對銀行的信賴,更有效地推銷保險;銀行則難敵高額傭金的誘惑,有些理財經理還會主動幫保險員介紹客戶。

銀監會之所以叫停銀保駐點,一個直接的原因正是「銀行存單變保單」的投訴頻頻發生。可即便在叫停之後,仍有不少隱藏在銀行里的保險員穿著與銀行工作人員酷似的衣服,說著混淆投資人視聽的假話,把不少農民兄弟和大爺大媽的畢生儲蓄,變做一張不能提前提取,退保還會損害本金的保單。

銀行里究竟可不可以賣保險?可以,但必須符合兩點要求:保險必須是銀行代理的保險;賣保險的必須是銀行而非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就是說,客戶可以在銀行買保險,但買的應該是銀行代理的保險,合同是和銀行的理財經理簽。最重要的是,客戶必須知道自己買的是保險產品。

⑵ 賣方是個人,涉嫌欺詐,消費者可主張三倍賠償嗎

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如果直接銷售那就同時為生產者和經營者,否則就不能成為經營者。消費者欺詐行為的賠償只能是一方賠償,不可能生產者賠了經營者還賠。那也不存在雙方賠償。如果生產者欺詐了經營者,那經營者當然有權向生產者提出索賠,但是不可能再向自己(經營者)提出索賠吧!這是一種簡單的供應鏈關系,不可能出現雙反賠償的就像咱們買衣服,如果有問題可以找賣家,賣家再找廠家,不可能我們既找賣家索賠了又找廠家索賠吧!當然賣家不索賠時我們也可直接找廠家,但此種情況就不涉及賣家了,所以也是一方索賠,不可能出現雙方索賠。不知道我的解釋是否清楚???

⑶ 賣保險的人欺騙誤導消費者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首先,保險從業人員要有職業功德,不能啥都胡說,保險現在不好乾,就是有一些只求利益,不顧及客戶的人在。再次,買保險一定當年咨詢清楚,保的是啥?保誰的?保多久?如果出現意外,住院,重疾,是怎麼賠付的。最後,買保險就是買保障,生病沒有後顧之憂是最重要的。

購買商業保險後發現對方存在欺騙行為應該如何處理

保險箱來比較容易引發爭議,有些人在購買完商業保險之後,發現對方居然存在著欺騙行為,而自己又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其實這種情況非常簡單,如果保險還在猶豫期內,我們完全可以選擇直接退保,這時候我們能夠拿回所繳納的全部保費。如果已經超過了猶豫期,並且有證據能夠證明自己受到欺騙,完全可以選擇以投訴的方式來進行處理

三、訴訟處理

在銀保監會也無法處理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處理問題,也就是俗稱的打官司。法院通常會根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以及投保人所提交的證據來作出正確的判斷。

被保險推銷員欺騙確實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會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利益和精力,所以我們在辦理保險業務時一定要查詢清楚保險合同,保留好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⑸ 買保險被業務員欺騙了怎麼辦

保監會規定是不允許返傭金的,
如果你有證據他在非法誘導銷售。你可以去保監會舉報他。沒有證據就不要往心裡去了,畢竟你是花錢給自己買的保障,退了一點不合適。本來就不應該返錢。

⑹ 保險反欺詐怎麼處理

保險產品免責條款一直備受消費者詬病。一般市面上在售的保險產品都會有相應的免責條款,用戶投保後,往往會因為忽視免責條款而最終不能獲得保險理賠。為了最大限度規避「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尷尬局面,讓消費者投保更放心,陽光公司開發的線上產品「健康隨e保」該產品僅保留含涉及違法、逆選擇的行為在內的3條最基礎的免責條款。投保人一經確診即可獲得理賠,不必等到治療後再報銷,也為被保險人前期治療減輕了經濟負擔。近幾年來諸多保險負面新聞讓用戶對保險行業的誤解更深。為了讓用戶明明白白買保險,該產品首次公布精算報告,將保費最大程度透明化。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保險違規操作欺騙消費者怎麼賠償

如果是代理人有欺詐行為,屬實的話,你會得到相應的賠償或者全額退保。希望能夠幫到你

⑻ 以人壽保險承保一年質保向消費者宣傳保35年是消費欺詐嗎

一、首先,欺詐方主觀上具有欺詐的故意。
1、欺詐的故意,是指欺詐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對方的情況是虛假的且會使被欺詐人陷入錯誤認識,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欺詐人主觀上有欺詐的惡意。多數情況下,欺詐人主觀上的欺詐故意十分明顯,也易於認定,但在少數情況下就很難認定。
2、比如銷售者出售產品,向消費者陳述時,銷售者並不肯定陳述的真偽,但仍向消費者作出陳述,以致因陳述事實的虛假性而導致消費者陷入錯誤。在陳述時,銷售者應當知道該事實若是虛假的,會使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因此,這種情況可認定銷售者具有欺詐他人的故意。
3、商場出售過期商品,但卻是以打折促銷的方式銷售的,而且在店堂告示中明確告知購買者「打折商品,售出恕不退換」。消費者購買後發現是過期產品,便以商場銷售過期產品構成欺詐為由,要求退貨並賠償。
(1)對此,商場則常以其已在店堂告示中明確告知購買者「售出恕不退換」為由作為抗辯。商場出售任何商品,不論是否打折,都必須保證商品的質量,包括不得出售過期商品。這是商場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而不是商場對消費者承擔的合同義務。
(2)對於其不得出售不合格商品的法定義務,商場不得利用店堂告示的方式予以免除。有的商場認為,商品的保質期印在商品的外包裝盒上,商場並沒有對保質期作任何修改,消費者購買時不可能不注意到商品的保質期。
(3)不得銷售過期商品是商場的法定義務,無論是食品衛生法還是產品質量法,對此均有明確規定。既然法律設有禁止性規定,則表明商場只要從事經營就必須履行該法定義務,換言之,只要是過期商品,商場就不得銷售。
(4)商場是專門從事商品交易的,在商品出售前,其負有檢查商品是否過期而再行銷售的義務。在商品已經過期而商場仍然公開銷售的情況下,按照普通的商事交易慣例,應當認定商場知道商品過期的事實,而如果商場主張確實不知商品過期,應負舉證證明責任。
(5)事實上,這種對其主觀心理狀態的舉證從法律意義上講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商場出售過期商品,肯定構成欺詐。
二、其次,欺詐方實施了欺詐行為。
1、欺詐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大都表現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
(1)故意告知虛假情況,也就是陳述虛假事實,如將劣質產品說成是國優產品。
(2)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指銷售者有義務向消費者如實告知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
2、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據此,經營者負有向消費者如實陳述有關商品真實信息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定義務,經營者必須履行,違反此義務,將構成欺詐。
三、最後,被欺詐一方因欺詐而陷入錯誤,並因錯誤而作出了意思表示。

⑼ 保險業務員欺騙消費者購買了保險,保險公司不全額退還保費怎麼辦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是被欺騙購買的保險,保險公司不退費可以向保監會投訴,根據合同法,被欺騙簽下的合同無效,保險其實也是一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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