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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用保險的發展現狀

發布時間:2021-10-16 16:04:22

① 信用保證保險未來發展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當信用交易及其活動無處不在、迅速發展的時候,誠實守信、信用秩序與信用環境就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社會性問題,加強信用宣傳與教育、建設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就是大勢所趨。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國家教委批准我國兩所高校開設了信用管理專業試點。這個舉措是順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是與時俱進精神的具體體現,在這種精神的鼓舞下,很多高校紛紛在原有的經濟類學科下開設信用管理方向。這些有益的嘗試將為正在蘊育形成的我國信用管理產業培養大量人才,為我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的建立、形成和有效運行做出不可估量的貢獻。
目前,應運而生的信用管理專業教育太年輕了,需要社會各界的關注與支持,在自身發展中還有許多重要的問題尚需討論。
一、規范是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生存之本
在思考我國高校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發展的基礎時,我們就面對了兩條思考主線。一條主線是國內信用狀況:信用秩序混亂、假冒偽劣充斥、信用環境惡劣、實際信用交易總量極低、信用總規模與經濟增長速度不匹配,迫切需要加強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更加需要從制度上進行研究與教育,形成管理制度安排,加快信用管理體系建設,發展信用管理產業。另一條主線是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形的信用管理產業發展經驗、健全的信用法律體系、社會信用管理體系、現成的有關信用管理專業術語、機構、運作與發展模式。
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內容與具體依據的基礎究竟是什麼?這將具體體現在教材中。那麼我們的教材應該是什麼樣的?是照搬現成的美國的教材,還是根據國內情況,自寫自書、自說自話。面對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這兩種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都是不規范的。
規范是我國新生的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生存之本。我個人認為,所謂的規范,必須達到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
首先,必須在法律框架與政策許可范圍內。我國的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具體內容,都必須符合我國的法律體系和政策規章制度。美國、歐洲等國的法律框架與政策體系與我國有很大的不同,歐、美的相關信用教育的具體內容不能夠完全符合我國法律體系和政策要求。當然,我國的法律與政策也是在不斷地發展與變化,但是,差異和差距總是存在的。
其次,要符合國內經濟制度、發展水平及目標、民俗與習慣。中國改革開放之路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與歷程也是世界上絕無僅有的。二十多年來改革開放的事實告訴我們,中國的路是自己走出來的。在這樣的經濟環境下、在這樣的制度安排基礎之上,我們的信用管理產業的發展及信用管理體系的建設,乃至我們的信用管理專業的教育也必將走一條前所未有的路。這條路成功與失敗的基礎就在於實事求是,必須以現有的經濟水平作為基礎,以現有的社會公眾的素質作為發展與教育的前提,尊重民俗與習慣,腳踏實地、認真務實、堅持不懈地走自己的發展之路。
第三,要與國際接軌。中國是聯合國常務理事國,是世貿組織的重要成員,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在經濟上,中國都正在融入世界。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國際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各行各業規范發展的一個重要內容。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也必須借鑒歐美經驗,認真學習和宣傳其具體內容。但絕不能全面照搬,全盤西化。
因此,我個人認為,目前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理清思路、認准方向、積極學習與調研,認真編寫中國信用管理專業教材。
建議:開設信用管理專業或方向的高校,組織有科研能力的、成梯隊的師資力量,深入到我國信用管理行業調查研究,總結與思考一些實際問題;同時,翻譯與學習歐美相關的信用管理方面的資料,概括一些可借鑒的經驗。在此基礎上,形成和編寫有中國特色的、實際可用的信用管理專業教材。
建議:有關的教育管理部門要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一方面使更多的學校根據自己所在地區的需要和自己的能力,開設有關信用管理專業或方向教育,加快信用管理人才培養;另一方面,使已開設信用管理專業或方向的學校能夠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在競爭與發展中、在實踐檢驗中,形成中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理論基礎、思想體系、學科框架。
二、創新是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歷史性責任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是我們的事業永葆生機的源泉。世界在變化,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在前進,人民群眾的偉大實踐在發展。教育要與社會進步的脈搏同跳動。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要與信用管理產業共同成長。
創新的基礎是社會實踐。信用管理專業教育創新的基礎來源於信用管理產業的社會實踐。信用管理產業的創新與發展源於社會經濟的實踐與發展。
「十六」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局面」的報告,已經為我們指出了社會實踐的宏偉藍圖和具體發展方向。我個人認為,我們的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創新、信用管理產業的發展將與未來的中國經濟建設的發展緊密相連,將在以下三個方面有所創新和突破:
第一,在工業化、城市化和信息化過程中。「十六」大指出,「實現工業化仍然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艱巨的歷史性任務。信息化是我國加快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選擇。」「堅持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
「在實現工業化的過程中,農村富裕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是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要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
中國的工業化、城市化之路至少還要走十幾年,要有約六億的農民向城市轉移,形成新型的就業大軍。中國信用管理產業的發展不能脫離這個中國經濟建設的重要主題。
要成為徵信國家、要全面實現信息化,就要加快建設現有城市人口徵信及信用管理體系,同時更要大膽開拓正在轉移的農村人口的徵信及信用管理活動。信用管理機構的無限商機,就在這個領域若隱若現。中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與科研的思想與內容必將以此為對象。無論是從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還是從事具體信用管理機構的,我們所有的人必須准備好足夠的勇氣、足夠的耐心、足夠的睿智去開拓和創新。
第二,在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調整中。「十六」大指出,「繼續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事實上,「十六」大提出了在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建立分級行使國有資產管理權的新型管理體制。
中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將會有很大的突破和發展。各地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拍賣等活動將會加速推進,具體措施將會陸續出台。信用管理產業應抓住這個機遇,為這個重要的經濟體制改革內容服務,並且在服務中發展壯大自己。一方面,在服務中,發揮信用管理機構作為社會中介力量的作用,約束和監督各地的改組、改制、重組與拍賣等活動,使其在誠實守信、平等公正的軌道上正常運行;另一方面,信用管理機構也應在服務中規范自己,約束自己,將自己的活動向社會公開,使其服務透明,廣納社會各界的監督。
中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將形成中國的特色發展之路。隨著信用管理產業在這個領域作用的發揮,以及信用管理機構的成長,必然形成一條我國信用管理產業發展特色之路。中國信用管理專業的教育,必然構築在這條特色之路的路基上。中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創新將源於中國信用管理機構服務的創新。
第三,在個體、私營等非公有經濟的活躍與發展中。「十六」大指出,「充分發揮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促進經濟增長、擴大就業和活躍市場等方面的重大作用。放寬國內民間資本的市場准入領域,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採取措施,實現公平競爭。依法加強監督和管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
在下一步經濟工作中,政策與市場將給非公有制經濟形式以很多發展機會,相應的,非公有制企業的投融資、貿易等各方面經濟活動將會日益活躍。其對誠實守信的需求、以及社會各界對其誠實守信的要求,將為信用管理機構帶來新的市場與客戶,信用管理產業的發展有了更廣闊的空間。在中國,關於非公有制的發展問題,是一個值得長期關注和深入研究的問題。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也必須以此為內容,研究具體的舉措,形成符合中國社會實際情況的教學體系。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我們必須不斷的創新。「創新就要不斷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實踐沒有止境,創新也沒有止境。」「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變革的先導。」
創新是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的歷史性責任。創新的基礎是社會實踐與深入細致的科學研究。創新需要有識之士們堅持不懈的努力。創新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持與幫助。
在此,我倡議設立「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
「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是民間自發形成的,由中國信用管理機構自願參加發起設立,由民間自發形成、並得到公認的信用管理行業協會管理。在第一屆行會中發起設立,在未來每屆行業年會中可以增資。
「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主要用於資助中國信用教育的基礎研究、創新發展、與實踐相結合的信用管理科研課題研究;業內受到表彰的先進教師的進修資助;業內公認的先進的機構和個人的獎勵。
「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資助的項目內容與研究方向在行業年會中確定,由業內機構共同擬定具體課題題目,規定研究范疇與應達到的深度。由行業協會的基金管理機構採取公開透明的方式,組織申報和競選課題。
「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資助項目的科研成果,採取通報的方式,在業內共享。
「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經業內人士討論並達到共識後,可以接受國外機構和個人的捐贈。一切捐贈必須建立在同意「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章程基礎之上。
「中國信用教育與科研基金」章程由業內人士討論形成。
三、走產、學、研結合之路
教育是基礎,理論是先導。教育及其理論既要能總結和提煉社會實踐的精華,又要能引導實踐。因此,教育必須走產、學、研結合之路。新興的信用管理專業教育發展也必須步入此境。我個人認為,在這方面,我們有四個方面的工作要做。
第一,開設信用管理專業或方向的高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開設相關的信用研究機構。一方面,跟蹤研究國際相關領域的先進經驗與最新動向;另一方面,深入我國各種各類信用管理和服務機構,積極參加社會實踐,了解實際情況,總結和研究實際問題。
第二,各種各類的信用管理和服務機構,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主動向高校及其相關的研究機構開放。開放的具體方式和做法可以很靈活。例如:
——為高校教育提供實習基地,接納信用管理專業教師和學生定期、專項實習;
——為教育及其研究機構提供研究項目、課題,同時,提供必要的研究經費;
——積極吸納我國自己培養的信用管理專業或方向陸續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
第三,信用管理高等教育的管理部門應對這個新生、幼小的專業給予更多的關愛,可以組織國內信用領域的專家學者,整合信用領域可利用的、不多的人力資源,對教材編寫、師資培訓、學生實習與就業等相關問題提供指導性意見。
第四,信用管理行業協會可以發揮上通下達的作用,以及組織管理的優勢,積極開展一些有益於信用教育與科研發展的工作。例如:
——積極與教育管理部門溝通,針對目前信用管理教育師資缺乏、教材缺乏的現狀,由教育管理部門出面主辦、信用管理行業協會承辦,組織社會信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專家為已開設信用管理專業或方向的高校開辦短期的信用管理專業教育師資培訓班。
——在行業協會的網站、年鑒和期刊雜志上為教育、科研、培訓開辟專欄,進行專項介紹。
現在社會上之所以有很多失信行為,是因為沒有受到及時的、嚴厲的懲罰,所以,造成投機取巧、謀取暴利行為屢禁不止。嚴格失信懲戒可以發揮兩個機制的作用,一是政府部門要依法行使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二是運用市場機制發揮商務懲戒作用。如果我們的政府和市場建立起嚴格的懲罰機制,這些失信行為就會大大降低。因此,要加快法制建設,並且嚴格執法。同時,全社會要形成一股風氣,當一個人在市場上失信以後,就沒人跟他做生意。
在社會生活和市場交易中,信用信息的披露與其主體的法律地位密不可分:政府機關是公民選舉產生的公共管理者,所以,必須強制要求政府部門依法公開披露所掌握的信用記錄;市場主體(個人和企業等)是市場交易的當事人,應按照自願簽訂的合約依法進行信用記錄的披露;信用中介機構是特殊的市場主體,其從事的信用調查、信用徵集、信用評價、信用擔保、信用咨詢等經營活動是特殊的信用行為,所以,應按照國家的特殊規定和商務合約依法提供信用服務。不論是政府部門、市場主體,還是信用中介機構,在披露信用記錄時,既要提高透明度,又要注意保護商業秘密。
公民、企業、各種組織特別是政府的信用觀念,是決定一個國家能否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WTO規則要求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和前提。倡導信用觀念和加強信用教育必須從娃娃抓起,全社會成年人特別是各級公務員必須首先「從我做起」,必須把講信用作為每一個人最起碼的和最低的社會道德底線。倡導信用觀念,必須要首先形成社會風尚,同時要把信用觀念作為一個道德價值,作為一個商品價值,或者資本價值來看待。
我國社會信用問題從1990年隨著清理「三角債」工作開始萌芽,在經歷了信用評價、信用擔保兩個發展階段並進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階段的時候,社會信用中介機構仍然處於步履艱難的窘境。究其根源在於全社會缺乏信用觀念與政府缺乏信用法制而伴生的整個市場的信用需求嚴重不足。特別是在結束計劃經濟體制之後,我們還是習慣於操作政府信用需求,不自覺地導致政府信用需求擠出企業特別是個人信用需求。其表現就是企業離不開銀行貸款,銀行個人儲蓄居高不下和幾乎沒有真正的信用卡(借記卡)。因此,如何淡化政府信用需求,穩定企業信用需求,啟動個人信用需求,就成為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重要關鍵。
企業是國民經濟的細胞和最重要的市場主體,企業自身的信用管理不僅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也關系著整個社會的信用狀況。企業有效的授信管理不僅有利於開拓市場和擴大需求,更有利於控制自身的信用風險。企業嚴格的獲信管理不僅可以獲得供應商的信任和信用額度,也有利於企業最大限度地降低財務費用開支。加強信用管理是企業自身的管理活動,但是,政府有責任引導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加強信用管理,幫助企業不斷提升自身的信用能力。目前,各地政府大力推動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對於提升中小企業信用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
社會信用體系的主體是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包括信用調查公司、信用徵集公司、信用評價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信用咨詢公司等。社會信用中介機構立業的根本是以自身的信用和必要的資本承擔經營責任,獨立、公正、客觀、平等地以第三者身份為社會各界提供信用產品或服務。所以,決定了社會信用中介機構的舉辦者不應是執法者身份的政府機構或在市場中居壟斷地位的利益團體,應由民間投資者聯合出資組建。各類社會信用中介機構由於各自的業務屬性不同,所以,也必須明確各自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和服務定位。
在上述七個方面工作基礎上,必須首先將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作用定位於:健全信用法制、培育信用需求和提高政務信用信息透明度,並推動四個信用體系的建設步伐:
一是以各級政府為主體和電子政務為基礎的政務信息公共披露體系。
二是以行業協會為主體和會員單位為基礎的自律維權同業信用體系。
三是以企業自身為主體和風險管理為基礎的自我內控獨立信用體系。
四是以信用中介為主體和市場運行為基礎的社會商務服務信用體系。只有政府、協會、企業、中介同步發展各自信用體系,才能最終形成我們國家的「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社會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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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信用保險市場發展的意義

內容提要:誠信處於倫理道德與經濟利益的沖突與摩擦中,誠信缺失已成為中國保險業必須面對的嚴峻挑戰。目前中國保險業誠信缺失體現於保險供給者、中介者及消費者,保險誠信缺失的根源在於制度的缺陷,使保險市場交易中的誠信行為難以有效的保證和擴展。誠信缺失的影響及誠信的意義,說明應該建立、健全誠信制度。為保證保險業持續、健康地發展,應建立明晰的產權制度和健全的誠信法律制度;培育誠信理念,構建保險業的誠信文化;健全保險監管機制,推行違信懲罰制度,增大失信的成本;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行業自律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用評級制度的建設。誠信概念源於道德倫理領域,又在商品經濟的產生與發展中不斷豐富和擴展,成為經濟范疇中的一個重要理念。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誠信被視為道德倫理准則,是對行為的規范要求,是內在誠實品德與外在不欺詐行為的統一。而按照經濟學的視角,誠信作為經濟主體間交往行為的規則及制度,既是道德規范的選擇,又是一種經濟利益的選擇。誠信是經濟主體間在長期博弈基礎上形成的一種相對穩定的行為規則,它內化為市場交易准則和秩序,外化為法律法規等制度。在保險業的發展中,誠信處於倫理道德與經濟利益的沖突與摩擦中,誠信缺失已成為中國保險業必須面對的嚴峻挑戰。一、中國保險業的誠信缺失及其根源分析在保險活動中,保險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誠實信用的舉動,都會導致保險交易受阻,進而影響保險服務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目前,中國保險業的誠信缺失不僅體現於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關系人,還體現於保險中介人。1.保險供給者的誠信缺失。保險供給者即保險市場上提供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由於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缺乏及保險業務的專業性強,使保險消費者處在信息不對稱的博弈中,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後難以了解保險公司及保險條款的真實情況,如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償付能力及發展狀況、參加保險後能夠獲得的保障程度等,只能憑借主觀印象及保險代理人的介紹做出判斷,客觀上為保險公司的失信行為創造了條件;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中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及時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付義務,使一些保險消費者喪失了對保險公司的信任;一些保險公司違規經營,支付過高的手續費、給回扣、採用過低費率等惡性競爭行為,損害了保險公司的社會聲譽;對保險代理人的選擇、培訓及管理不嚴,有一些保險公司誤導甚至唆使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嚴重危害了保險公司的形象;向保險監管機關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等。2.保險中介者的誠信缺失。保險中介者包括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等。保險中介者的誠信缺失主要表現為以下行為:在其業務中期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阻礙或誘導投保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等。由於目前我國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人數量眾多、規模龐大,業務素質及道德水準參差不齊,保險中介者的誠信缺失較多地表現為保險代理人的誠信缺失。不少保險代理人在獲得更多代理手續費的利益驅動下,片面誇大保險產品的增值功能,許諾虛假的高回報率,迴避說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甚至誤導投保人,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經濟損失,引起保險消費者的普遍不滿。3.保險消費者的誠信缺失。保險消費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其誠信缺失主要表現在投保時和索賠時: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時,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使保險公司難以根據投保標的的風險狀況確定是否承保、應該以什麼樣的條件承保;有些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者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有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甚至人為製造保險事故,故意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及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事故,增大了保險標的及社會財富的損害,增加了保險人理賠的成本。中國保險業誠信缺失的根源在於制度的缺陷,使保險市場交易中的誠信行為難以有效的保證和擴展:1.產權制度的不明晰以及軟約束,使保險公司行為的外部性增大。合理的產權制度是正常的信用關系的制度基礎。產權過分集中於國家,經濟利益不完全與企業經營績效掛鉤,缺乏激勵機制,就容易導致短期行為。從理論上講,誠信狀況往往與長期利益成正比,與短期利益成反比。一個考慮長遠利益的人比一個考慮短期利益的人更容易誠實,更願意維護信用。在產權明晰的前提下,行為者通常會從長遠利益出發諾守誠信。保險公司的產權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性前提,決定著保險公司的經營目的和與社會經濟各方的關系,影響到保險公司的行為方式。「產權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給人們提供一個追求長期利益的穩定預期和重復博弈的規則。」我國的保險公司(特別是在保險市場上佔有很大市場份額的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產權不明晰以及軟約束,沒有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因而保險公司不考慮長遠利益,不考慮信用效應,出現追逐短期利益的短期行為也就不難理解。事實上,按照博弈論的觀點,在保險一方不守信的情況下,一方受損,另一方獲得利益最大化,使總體利益趨於小化;在保險雙方都不誠實守信的情況下,雙方均難以獲利。即產權制度的不明晰以及軟約束,會使保險行為主體產生追逐短期利益的心理,陷入博弈論中的囚徒困境,導致誠信行為在質與量上的差異。2.保險供給者及保險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險公司員工及保險代理人的誠信行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保險公司的業務運作是保險公司的內部員工及保險代理人行為集合的結果,員工及代理人的忠誠度、能力及協作精神是保險公司誠信狀況的基礎,當員工及代理人的誠信狀況失控超過一定的范圍和度,就會影響保險公司的整合狀況,弱化保險公司的誠信能力。又由於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崗要求不夠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實行的時間短,保險代理人總體素質偏低,保險公司難以完全控制保險代理人的不誠信行為。3.國家信用管理制度體系的不完善,導致誠信的保障機制、懲罰機制和監督機制的缺乏。在一個具有良好信用的社會中,不守信用將付出代價;而在一個不守信用的社會中,守信用者卻將付出代價。從誠信的保障機制來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健全的國家,會從制度上保證誠實守信的合法權益,誠信的人會獲得更多的交易和贏利機會。在目前中國的保險市場上,由於國家信用管理制度體系的不完善,信用的保證主要是基於人的倫理道德要求,當社會性與「經濟人」人性的矛盾相沖突時,「經濟人」的有限理性使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驅動下,出現利己主義動機,產生違反誠信原則的道德風險,這也是保險領域產生誠信缺失的重要根源。在懲罰機制上,信用管理制度嚴格的國家,對於違背誠信的行為從法律上進行懲罰,並讓其承擔經濟上較為嚴重的損失,使其在經濟利益驅動下的失信行為不僅無利可圖,而且會喪失未來的交易機會,這就促使人們盡量維護自身的信譽度。而目前在中國,對違背誠信的行為懲罰機制不健全,法律上的懲罰規定尚不完善,經濟上的懲罰力度不大,約束機制軟化,主要依靠社會輿論從人格、倫理上進行譴責,這就難以抑制失信行為的出現。在監督機制上,中國保險業的誠信監督主要體現為道德的自律以及有限的輿論監督,法律的強制約束性監督還不完善,失信行為的屢禁屢犯也就在所難免。二、中國保險業誠信缺失的影響以及誠信的意義在保險活動中,誠實守信是對保險交易對方合法權益的維護和尊重,也是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和尊重,誠信的缺失最終也會使失信者的利益遭到損失。保險活動中對誠信行為的道德選擇結果,必然邏輯地體現其經濟利益基礎。可以說,不誠信就沒有信譽,就沒有保險業的長期持續發展。當保險業的誠信缺失升級為誠信危機時,保險雙方就會彼此不信任或者需要用很多事實來證明對方是值得信任的,就會使保險交易成本大大增加,縮小保險交易的范圍,使保險市場的行為主體難以正常地溝通和交往,使保險市場缺乏正常運行的基礎。顯然,誠信對中國保險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誠信是保險公司生存與發展的內在要求。信譽是企業的生命。保險產品是一種典型的無形產品,是以保險公司的信用向客戶所做出的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保險事故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的承諾。因而,保險公司是否誠實、是否守信用,在保險消費者的購買決策中起著很大的作用,消費者只有在對保險公司信任的基礎上才會投保,也只會向其認為有信用的保險公司投保,這樣,保險公司的信譽度,就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保險公司只有誠信,才能為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2.誠信是保險機構的核心競爭力。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特別是在入世以後,保險機構(含保險公司、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估公司)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誠信已成為保險機構的核心競爭力之一。誠實守信的保險機構能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保險機構之間的競爭,最終是信譽和品牌的競爭,而信譽和品牌是建立在保險機構的誠信基礎上的,失去了誠信,就沒有信譽和品牌可言,就難以贏得客戶及在競爭中取勝,也就意味著失去了未來長期發展的可能。保險機構良好的信用是其贏得市場的重要保證。只有樹立誠信的形象,才能提升保險機構的核心競爭力。保險機構只有以誠相待,具有遵守法律和市場規則、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等信用行為,才能增強競爭實力,為更廣泛地進入市場、擴大交易創造條件。3.誠信是保險市場活力的信心指數。保險市場上失信行為的擴大化以及誠信制度的缺位,會增加保險交易的風險,使保險行為主體對保險市場缺乏信心,阻礙保險交易向縱深發展,甚至使保險市場在較長時期處於低迷狀態。可以說,保險市場疲軟的原因在於誠信不足。一方面,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的不誠信,影響到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市場的信心;另一方面,被保險人及其關系人、保險代理人的違信行為,也損害了保險公司從事保險交易行為的信心。即失信行為的蔓延及造成的道德風險,會降低保險雙方對保險市場的信心指數。4.誠信有助於增強凝聚力,促進保險業發展的良性循環。一方面,信用是企業員工價值的重要體現,保險機構的誠信度高,該機構的員工就會充滿自豪感、榮譽感,對企業的行為容易認同,與企業共命運的意識會增強,形成企業的凝聚力。同樣,有全體員工的誠信,才會有保險機構的信譽度;另一方面,在保險活動中,由於保險雙方有可能出現欺詐行為,使保險交易受阻,因而,保險雙方的誠信有助於保險交易的實現。在市場經濟中,誠信是市場行為的基本准則,是對保險市場行為主體具有道德意義和法律意義的游戲規則,只有在行為人遵守這一規則的前提下,才能保證競爭的有序進行,在保險供給與保險需求之間實現良性互動及均衡,促進保險業的長期、持續發展。5.保險經營活動的特殊性要求保險雙方最大誠信。保險市場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一方面,保險人承保的風險是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而不是已經發生的風險,保險標的本身的風險乃至保險標的所處的環境都直接影響到風險發生的概率及損失程度,而且,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在保險人承保以後可能發生變化。保險標的通常處於被保險人的控制之下,保險人難以准確把握保險標的的真實狀況及變化情況,但保險人的承保抉擇以及賠付,卻與保險標的的狀況密切相關,顯然,相對於被保險方,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信息是不充分的;另一方面,保險合同的專業性、技術性強、涉及的知識面廣,投保人、被保險人乃至受益人難以准確地理解,相對於保險人,被保險方對保險條款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導致交易成本增大,可能出現道德風險並直接損害保險合同主體的合法權益。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只有最大限度地誠實守信,才能降低保險市場的交易成本,保證保險業的發展。誠信缺失的影響以及誠信的意義,說明應該建立、健全誠信制度,以形成良好的信用秩序,增加保險交易活動的確定性和預期性,減少保險主體之間的摩擦,規范保險交易行為,降低保險交易成本,提高保險的經濟效率,保證保險業持續、健康地發展。三、構建中國保險業誠信制度的思路誠信制度是對誠信行為及其關系的規范和保證。這種制度安排既有正式制度,又有非正式制度。1.建立明晰的產權制度和健全的誠信法律制度。保險市場主體在從事保險活動時,往往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喪失理性而違背誠信原則,因而依靠市場機制和道德約束難以確保保險雙方的誠信行為,必須藉助於制度的外在強制力——明晰的產權制度及健全的法律制度。市場經濟的運行需要相應的產權制度,產權能夠引導人們將外部性較大地內在化。明晰產權關系是規范經濟行為主體的誠信行為的制度保證。在產權制度明晰的條件下,交易者的誠信行為有助於其更好地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只有法律保障產權的明晰,才能真正奠定誠信的約束基礎;只有通過法律約束,建立和完善誠信者的利益保障機制及失信者的懲罰機制,才能促使保險市場主體的行為更加規范、符合誠信的要求,才能保障保險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們只有通過完善與誠信相關的法律制度,使當事人誠信行為的收益大於不誠實守信的收益,誠信的成本小於不誠信的成本。通過誠信法律制度的保障,在整個保險市場形成一種誠實守信的保險交往關系,使每一個市場參與者,都只有規范保險行為,注重誠信形象,不斷提高自己的信譽,才能獲得更多的交易機會,取得更大的收益;只要保險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反誠信的記錄,在日後的保險活動中,都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嚴重不守誠信者將被淘汰出局,使保險誠信制度真正建立在法制化的軌道上。可見,明晰的產權制度是維護誠信的前提,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維持誠信的保障。2.培育誠信理念,構建保險業的誠信文化。誠信既是一種道德追求,又具有經濟意義。在市場經濟中,信用是一種財富,良好的信用是一種有價值的稀缺資源。市場經濟越發達,就越要求誠實信用。一個不誠信的企業或個人不可能發展。保險市場上的各種行為主體,都應該轉變觀念,重新認識企業利益、個人利益與誠信的關系,樹立維護誠信行為的責任觀。全社會(特別是保險公司)應高度重視誠信問題的教育與宣傳,培育誠信理念,使誠實守信的倫理精神滲透到保險各方的意識中,為誠信行為創立思想基礎。保險機構應將誠信文化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的、核心的、不可缺少的內容,確立誠實守信的職業道德,為誠信行為創造良好的行業風氣。在保險公司的員工培訓及對保險代理人的培訓中,應重視誠信教育,增加誠信內容,使保險公司的員工及其代理人明了哪些行為屬於違信行為,不誠信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等。保險公司及其有關機構應利用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及手段,宣傳誠信對企業、個人發展的重要意義,並通過各種管理措施的採取和道德約束,強化誠信意識,崇尚誠信觀念,使誠信成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自覺行為,並以擁有良好的誠信度及較高的信用等級來體現自身的價值。3.健全保險監管機制,推行違信懲罰制度,增大失信的成本。在建立、健全誠信法律制度的同時,應加強對現行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促使保險行為主體遵守法律、法規。中國保監會作為保險市場的監管主體,代表政府實施監管職責,應通過監管加大執行力度,鼓勵、引導誠信行為,並與司法機關配合,依法懲治失信行為,促進保險誠信制度的建立。我國在提高失信者的「失信成本」方面還缺乏力度,「失信成本」輕微,沒有起到懲戒作用。因此,應從法律、道德約束等方面構建違信懲罰制度,並通過健全監管機制,使守信者得到保護,失信者受到懲罰,增大失信者的利益成本、道德成本乃至政治成本,使行為主體面對高額的「失信成本」,唯一理智的選擇只能是誠信,以保障整個保險市場的有序運行。4.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行業自律制度。行業協會是協調和平衡市場主體利益、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重要組織。在市場經濟較為成熟的國家,所有市場主體都處於行業協會的管理之下,行業協會代錶行業的整體利益對行業進行自我約束和管理,違信者都會受到行業協會的排斥和處罰。我國的保險行業協會近幾年做了大量工作,但對保險公司的約束力仍然不夠。要在保險業構建誠信制度,就應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的作用,建立起保險行業的自律制度。5.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用評級制度的建設。應該對保險市場主體的資信狀況進行科學、准確的信用風險評級,如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人及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道德信用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定,以確定信用等級。通過信用評級制度的建設及信息披露,促使保險市場主體始終誠實守信用,認真履行保險合同規定的義務。我國在建立信用評級制度時,要注意與國際信用評級機構實行的評級標准、技術等方面的對接,吸收國外先進的評級辦法並結合我國實際,形成科學、合理的信用評級制度。要把分散的反映保險機構和個人的誠信狀況的資料和數據進行聯網管理或整合,實現誠信信息的資源共享。可以考慮創立商業化的信用運作機制,設立信用記錄公司,盡可能對保險市場上參加保險活動的所有人的誠信狀況進行調查登記,將記錄資料輸入電腦資料庫,並一直跟蹤調查客戶的信用變化情況,並通過互聯網路,24小時不間斷地提供有償的在線服務。在保險機構需要調查某一位保險客戶的誠信狀況時,或者在保險消費者調查某一個保險公司或保險中介人的信用時,向信用記錄公司購買信用記錄資料。這種新型的信用機制,能夠區分和評判保險行為主體的信用狀況,將有不良信用記錄者列入「黑名單」,把失信者缺乏誠信的形象公諸於眾,既使保險消費者能夠選擇有良好誠信記錄的保險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又使保險公司更便於審核投保人、被保險人。總之,中國應建立、健全保險誠信制度,形成一整套提升保險機構信譽度的行為規范,把保險機構及保險消費者的經濟價值取向與誠實守信的道德價值取向統一到誠信行為中,使誠信在更完整的意義上體現出市場經濟中「義利合一」的社會價值取向,保障保險雙方在道德與法律的雙重約束與驅動下,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在利益的權衡中不斷調整自己的經濟行為,在不違背誠實信用的前提下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給保險雙方帶來均衡利益和長遠利益,實現保險市場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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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個人信用貸款保證保險現狀

貸款是指商業銀行以所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
有關貸款不懂得知識到《大重月》綱站看下。
住房按揭貸款是住房擔保貸款的一種,
是指購房者以所購住房作抵押病友期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按揭」的通俗意義是指用預購的商品房進行貸款抵押。
它是指按揭人將預購的物業產權轉讓於按揭受益人(銀行)作為還款保證,
還款後,按揭受益人將物業的產權轉讓給按揭人。
具體地說,按揭貸款是指購房者以所預購的樓宇作為抵押品而從銀行獲得貸款,
購房者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給銀行;
銀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有權收走房屋。
以貸款為例,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④ 信用保險 發展現狀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幾句話就說清楚了。
表面上看是產品少,保險公司不願意做,因為風險很難判斷,不像火災之類的有數據支持。
根本原因是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才剛剛開始建立,社會發展還在沒有信用的階段。
如果一個產品穩虧不賺,保險公司幹嘛要做??
你想想,假如有保險公司敢承保信用保險,那麼我向你借100萬元錢,然後買保險。然後我就不還你了(表面上我說我還不了了,但是其實是故意的)。這樣的話,保險就給你賠償,對你來說沒有損失,對我來說我得到100萬,只損失了一點個人信用。
因為有這種賠償,絕對會有無數的騙子利用這個保險產品來詐騙,而你因為有保險保障,也很放心的給他們借錢。如此一來,保險公司就都倒閉了。
而且保險在中國還處於發展的初期,其他的險種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保險公司如果有精力,一定會在其他更穩妥的方面開發市場的。我想在傳統保險市場接近飽和的未來(遙遠的未來),保險公司才會考慮經營信用保險。
所以,其實信用保險發展的根本不緩慢,因為現在就不適合發展信用保險。而在發達國家擁有高度信用體系的社會,仍然對這個險種非常慎重。
只能給你一個小小的提示而已,更多的還要你自己思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中國的信用保險市場為何發展緩慢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幾句話就說清楚了。
表面上看是產品少,保險公司不願意做,因為風險很難判斷,不像火災之類的有數據支持。
根本原因是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才剛剛開始建立,社會發展還在沒有信用的階段。

如果一個產品穩虧不賺,保險公司幹嘛要做??

你想想,假如有保險公司敢承保信用保險,那麼我向你借100萬元錢,然後買保險。然後我就不還你了(表面上我說我還不了了,但是其實是故意的)。這樣的話,保險就給你賠償,對你來說沒有損失,對我來說我得到100萬,只損失了一點個人信用。
因為有這種賠償,絕對會有無數的騙子利用這個保險產品來詐騙,而你因為有保險保障,也很放心的給他們借錢。如此一來,保險公司就都倒閉了。
而且保險在中國還處於發展的初期,其他的險種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保險公司如果有精力,一定會在其他更穩妥的方面開發市場的。我想在傳統保險市場接近飽和的未來(遙遠的未來),保險公司才會考慮經營信用保險。

所以,其實信用保險發展的根本不緩慢,因為現在就不適合發展信用保險。而在發達國家擁有高度信用體系的社會,仍然對這個險種非常慎重。

只能給你一個小小的提示而已,更多的還要你自己思考。

⑥ 信用保險的發展前景怎樣

我覺得行業前景好,也不代表你去了就好,行業情景不好,也不代表你去了就不好,信用保險目前在中國發展並不成熟,成長得很艱難,要是碰巧成功了那肯定能勇立潮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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