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1、單位代繳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金 (個人承擔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1)代扣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分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貳』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2)代扣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分錄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叄』 代扣的養老保險金個人應繳金額如何做會計分錄
五險一金的會計分錄製做方法如下:
1.分配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一、五險的會計賬務處理
(一)個人負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按個人繳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庫存現金(實際發放的金額)
(二)企業負擔部分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事業、工傷、生育保險)
(三)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單位+代扣個人應繳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二: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
1.單位負擔部分(按工資總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樣)
提取時:學會計論壇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個人部分
付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請問單位代扣社會保險費分錄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製造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貸: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庫存現金
(3)交納社保個稅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承擔)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公司)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伍』 計提支付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個人承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企業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陸』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分析如下:
1、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現金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現金 (實發數)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在登記帳戶前,通過記帳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帳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帳符號,有關帳戶名稱、摘要和金額。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和另一個帳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一個帳戶的借方與幾個帳戶的貸方,或者以一個帳戶的貸方與幾個帳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為了保證帳戶對應關系的正確、清晰、便於了解經濟業務的內容,會計分錄必須嚴格掌握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基本原則,不允許多借多貸。
『柒』 代扣社保個稅的分錄怎麼做
以下是關於工資、社保、個稅的賬務處理的舉例,希望對你有幫助!
1. 職工大李為銷售處職工。
2. 財務處用現金為其支付本月通訊費用288元,按公司規定,公司負擔通訊費200元,餘款有大李自己負擔。
3.用銀行支票交職工養老保險金887元。按規定應由職工個人負擔30%。
4.大李本月應付工資3800元,在扣除養老金個人負擔部分、電話費個人負擔部分、個稅後,餘款以銀行存款付清。
請寫出業務的分錄。
答案:
1、代交電話費時:
借:銷售費用 –通訊費 200
借; 其他應收款——大李 88
貸:庫存現金 288
2、代扣養老保險金:
計提:借; :管理費用——養老保險金 620.9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金 620.9
支付: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金 620.9
借:其他應收款——大李 266.1
貸:銀行存款 887
3、計提工資時
借:銷售費用 –工資 38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800
4、計提個人所得稅時:
借:其它應收款——大李 128.39 (3800-2000-266.1)*10%-25=128.39
貸: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28.39
5、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800
貸:銀行存款 3317.51
貸: 其他應收款-大李 482.49 (88+266.1+128.39=482.49)
6.稅其他應交稅金繳納個稅後: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28.39
貸:銀行存款 128.39
『捌』 應付工資里代扣社保的分錄怎麼做
應付工資里代扣社保的一套完整的分錄:
通常在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等--工資
貸:應付工資通常在發放時: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現金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通常在繳納保險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8)代扣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分錄擴展閱讀:
主要分為三部分 如下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社會保險(代扣代繳個人承擔的社保、公積金) 現金或銀行存款(實付工資)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支付社保時,借: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社會保險(代扣代繳個人承擔的社保、公積金)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期末結算時,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玖』 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或其他應收款核算。
社會保險一般是指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相關規定,養老和醫療保險有個人負擔的部分,其餘為企業負擔。
社保費用實際上是企業為職工支付的款項,屬於一種職工薪酬,所以應該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歸集核算。
代扣代繳社保實際上是指企業為了統一支付社保費用,從個人手上代扣款項一起繳納。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業務有兩種,
第一種是企業內部職工的社保,個人負擔的部分。
這種情況,需要從該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負擔部分的社保,同時,企業承攬對應的企業部分社保費用。
這種情況的社保會計處理分錄為:
1、計提企業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根據員工所在部門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從職工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的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繳納社保(個人負擔的加上公司負擔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銀行存款。
第二種情況,即所謂掛靠方式,企業不負擔社保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每月個人繳納足額的社保給企業,企業代個人繳給社保局。這種情況實際是該個人與是否企業職工沒有關系,所以不需要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核算,而用其他應收款(先繳納後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先收款再繳納)科目來歸集核算;賬務處理會計分錄為:
1、收到個人交來的社保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2、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貸:銀行存款